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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您反复做工作,我家就要人财两空了,没想到现在不用等开庭判决,这么快就把彩礼拿回来了。”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到了一面来自当事人的锦旗。

2021年3月,小赵(化名)与小王(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相处,双方家庭便为两人商谈婚事,小王为促成婚约顺利进行向小赵支付彩礼及首饰价值170000元。后二人于同年10月举行了订婚仪式,在订婚后双方两地分居,见面沟通较少,因购置婚房问题频繁发生矛盾,最终磨平了本就不牢固的感情基础,无法进一步组成家庭。二人分开后,双方当事人及家人就彩礼返还等事宜多次沟通无果,小王将小赵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首饰和红包现金等共计172907元。

霍邱法院接收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该类案件情感与金钱交错,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应尽可能通过诉前调解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便将该案推送给特邀调解员叶丙华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耐心劝导小赵及其家人,结合202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详细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双方应顾念往日情分,即使无法成立家庭,也应好聚好散,只有双方各自退一步,才能避免继续互相伤害。

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和解,小赵一次性返还小王76000元及“三金”等首饰。至此,两个年轻人和平分手开启新的人生,两个家庭在该起纠纷中也得以体面退场握手言和。

来源:霍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