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土地问题成为舆论焦点,官方也发布了通报,处理了一批干部。

但是也有明眼人提出,这件事实际上农民并不占理,因为他们违反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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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农民老张,20年前他们刚刚承包时,这里是一片盐碱荒地,他们一家投入了几十万身家,对土地进行改造,用了20年的时间终于把荒地变成了可以种植农作物的好地。

现在村委要求他们再缴100万,才可以种地,这笔钱是什么呢?应该是草地和耕地变更后的承包差价。

老张当然会叫屈,但是他忘了合同已标明,这块承包的地是草地,是用来放牧的,不是给你种庄稼的。

他们也不打招呼,愣是把放牧的草地变成了种地的沃土,土地性质变了,违反了合同。于是那位已经出名的纪书记给他们扣帽子:”你们是在哄抢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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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像是把你家小区公共草坪,改成车位了,让用的人交钱。农民所做的这一切,说白了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如果今天你能把草地变成耕地,那明天就有人敢把耕地变成商业用地,甚至是工业用地,这样下去,国家的十八亿亩土地红线岂不是要被侵蚀得无影无踪?

但是也有反驳的观点认为,农民当初承包的土地,是寸草不生的盐碱地,不是草地!只是承包的时候是说承包种植牧草养牛的!按说的确是改变了土地用途!但是别人改造的时候你不管,现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后见效益了你来捡现成确实不地道!

按道理,国家的政策是支持农民在经营土地的过程中对土地进行改良的,这就像是把沙漠治理成绿洲,把荒山治理成果园梯田,村委应支持和配合土地改良。 土地的性质实际上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由饲草该为饲粮,这在土地经营范围内是允许的。

从现在的官方通告来看,这件事还没有结果,政府的意思是支持农民去诉讼打官司,这件事孰对孰错,看来只能让法院来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