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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为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更好服务辖区企业,博山法院与博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协调联动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充分发挥商协会解纷效能。近日,在博山法院民二庭指导下,博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企业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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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加工业务关系,乙公司欠甲公司加工费18500元,乙公司交付甲公司3000元现金支票一张,同时为甲公司出具欠条,载明欠甲公司加工费15500元。但因现金支票填写不规范,无法兑付,甲公司向博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18500元。

在甲公司的申请下,博山法院依法冻结了乙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委派调解。博山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接受委派调解后,分配人民调解员苗莉萍组织双方当事人听证、调解。调解中,乙公司表明只能分期支付甲公司欠款,希望甲公司尽快提交解除银行账户冻结申请,但甲公司要求先还款再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双方互不退让。为减少银行账户冻结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妥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助理孙鹏程与人民调解员苗莉萍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帮助双方分析案件走向,权衡利弊。

最终,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乙公司缩短分期付款的期限并附加违约金条款。调解协议签订当天,甲公司便向博山法院递交解除保全申请书,博山法院依法快速解除了对乙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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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博山区府院联动

4月20日,博山区召开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暨“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推进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化、常态化,为富强优美活力博山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区长朱玉友出席并讲话,副区长宋彬主持会议,区法院院长姜冰出席并讲话。

朱玉友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府院联动重要意义,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专业优势,严守行政权与司法权边界,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机衔接、叠加互补,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朱玉友强调,要聚焦重点,充分发挥府院联动聚合作用,重点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上、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上、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上聚合互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治理能力水平,同时,建立完善系统化、长效化、常态化的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拓展法治、德治、自治融合创新路径,共同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要强化保障,切实提升府院联动工作效能,各成员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工作保障。要深化联动会商,结合区级层面府院联动工作任务建议清单,明确重点领域,制定联动措施,切实量化任务、目标、措施、进度,推动府院联动从临时性的“个案联动”升级为常态化的“机制联动”。要注重宣传引导,深入挖掘亮点,形成经验加以宣传推广,通过“以案释法”,提高社会群众对府院联动机制的知晓度,营造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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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冰指出,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府院联动的政治自觉,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要突出重点、同频共振,聚力推进诉源治理、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民生难题等工作,全力确保府院联动落地见效。要健全机制、同向发力,建立常态化协调会议机制、长效化沟通协调机制、日常化联络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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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宋传伟、李林、张刚、国先占出席。会上,集体观看了“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宣传片,区法院、区司法局就行政审判府院联动典型案例进行讲评,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就府院联动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审判执行部门和部分综合部门负责同志,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司法所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