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我院强化履职担当,善用、巧用、活用强制执行力量,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的“老赖”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在一起欠款纠纷案件中,孙某因郭某欠钱不还,诉至兴和县人民法院。法院调解裁定郭某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但法定期限已过,被告人郭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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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孙某已年过七十,2012年借钱给郭某,十余年间多次催要未果。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郭某进行网络查控,冻结案件申请标的款,并送达法律文书。安排执行干警高频次联系郭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执行法官决定将被执行人郭某传唤至法院,并联系申请人到场,面对面协商履行义务事宜。

“好心借钱给他,十多年了不还,我已经七十多岁了,还有几个十年能等?”申请人孙某难掩激动的心情,向承办法官述说着自己的委屈。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嘴上说要履行,却迟迟不见行动。执行法官当场表示“有履行能力,依然找借口拖延,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看到法院要“动真格”,立马表示一天之内一定筹齐案款。终于,在晚上七点,郭某将全部案款3.3万元交付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

“感谢法院,感谢武法官和工作人员,为了我的案子一整天未曾休息,你们辛苦了,十年了,我的钱终于拿到手了!”年过七旬的老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由衷地表达着对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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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