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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中国有总工会、基层工会,但没有总农会、基层农会。

这是为什么呢?

众所周知,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试想,如果有总农会、各级农会组织的话,在农民和农民工利益受损的时候,是不是农会组织就能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也更不会出现那些所谓的农民工恶意讨薪的现象了?

资料显示,我国共有7.7亿农村户口的居民,其中农民工总量约为3亿人。

如此庞大的群体,如果能有一个类似工会这样的组织,无论是维护农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群策群力,是不是都要比没有这样的组织效果要好一些呢?

农民是国家的基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最高领导人也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放在首要位置。

但现实情况是,尽管整天把农业兴则百业兴挂在嘴上,在当下的士农工商排名里,农民的地位实际却总是处于弱势。在广大农村,无论是土地分配还是种养殖以及宅基地分配等,很多时候,他们的利益和权益被侵害后总是难以得到保障。

设想,如果有一个类似工会这样可以代表农民利益,能够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农会组织,是不是农民的利益就不会受到侵害?

7亿农民,即便抛开3亿尽管户籍仍在农村的农民工不说,那至少还有4亿人生活在农村,他们以土地为生。

其实,我国最早时候是有农会的。

资料显示,早在1898年的清光绪年间,就有农会组织的存在,到1911年为止,全国已成立农务总会及农桑总会19处,分会276处。

清朝灭亡后,农会并没有消失。1912年的民国元年,国民政府农林部公布了农会暂行章程,要求各县成立农会,"以图农事之改良发达"。

大革命时期是中国农会组织大力发展的时期。由我党领导的农会组织,是在国家发生危机的情况下,作为政权对立面的共产党及国民党,组织和发动的农村社会革命的一种政权形式。

解放后,中国农会组织也曾存在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随着土地改革复查的结束,乡以下的农会组织也由村政权所取代,到了七八十年代,这一农民自己的组织就彻底消失于历史的尘烟之中。

1992年,我国著名农民问题专家王竹森曾提议过建立中国农民联合会,即农会组织。后历经20多年变革,全国各地建立了不少农技协,农业合作社等组织。

只不过,与可以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总工会、基层工会相比,这些形式的农会组织仅限于技术交流与合作。

在农民或者农民工的权益和利益受到损害时,无论是农技协还是合作社,并不能代表组织帮助农民维护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所以,从狭义上看,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类似工会这样将农民聚在一起真正的农会组织。

工会有3亿会员,280多万个基层工会组织。而7亿农民却没有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维护利益和权益的组织,令人诧异。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