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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披露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碧物业)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在恒大翡翠华庭项目中,利用转供电加收电费,遭到罚款和警告。
笔者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到,该公司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利用转供电的方式,直接在商业用电中,加收高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多收商户250多万元,先后遭到3次行政处罚,罚没共计93.65万元!
●恒大翡翠华庭,多收电费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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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青市监处【2024】51010523000545号显示,作为恒大翡翠华庭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成都金碧物业开设了电力账户。
从2017年7月开始,该公司为该项目商业用户用电转供并代收电费。经查,该公司在非正常核算周期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多收电费总计53363.51元,认定违法所得为53363.51元。
2024年4月16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66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668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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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中央广场,电力违法遭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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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成都金碧物业在转供电上动歪脑筋,早就有前科,而且连续多年都在进行。
2023年3月31日,成都金碧物业管理的恒大中央广场项目,因涉嫌商业转供电电力价格违法,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66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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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多收电费57.4万元
在转供电违法加价的问题上,成都金碧物业还被查出在2020年、2021年期间,两年合计多收款项:574311.83元(2020年总计多收款443197.01元,2021年总计多收款131114.82元)。
2022年9月23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8.768983万元,罚款5.743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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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多收电费191.6万元
成都金碧物业被查出转供电违法加价,最多一次是在2018年。
据查,该公司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在享受降费政策的同时,未将应传导的降电价红利传导给终端商户,未降低转供电电价,未向用户退费或抵扣电费。经计算,该公司多收电费合计1916037.24元。
2021年5月23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4.4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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