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部名为《别对我说谎》的犯罪心理学美剧迅速火爆全球。

主人公通过高超的微表情观察能够精准识别犯罪分子是否说谎,同时也给我们讲述了诸多识别说谎小技巧,例如让某人叙述一天的行程后让其倒着再说一次,如果无法对应那么便可认定其存在说谎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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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警方的办案人员也有诸多识别被讯问人是否说谎的办法,今天的案例就是一个嫌疑人在三十年间每次口供都一模一样被识破的故事。

前后一致的口供帮助民警破获悬案

2020年的一天,几名办案民警来到了晋城高平市的一处农村,其中一名年龄稍长的侦查员向年轻民警说道:“30年前这里发生过一起离奇的幼女失踪案,直到现在都没破获,也不知道在退休之前能否了结我的这块心病。”

随后几人照例对村民展开走访,在与一位名叫侯某山的村民交谈时,他的表现引起了谈话民警的怀疑。

“当年小丽(化名)失踪后,我们几个人自发到河边、山沟多地寻找....”

见他对答如流的样子,30年前的案子就发生在昨天一样,不仅对搜寻的地点侃侃而谈,甚至对当时与共同搜索人的谈话内容还记忆犹新。

“难道真有过目不忘的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民警表面上风轻云淡,实际上内心早已经将其列为了重点怀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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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根据其提供的共同搜寻人员的姓名,分别与这些人进行了交流。发现其中有两处疑点,一是在搜寻过程中,基本都是这位名叫侯某山的村民主导的,但是对当时的交谈情况大都记不清楚;

二是事隔十二年后发现失踪幼女小丽的山洞,当时也有人提出去看看,但被侯某山制止了。

通过这些佐证,更加印证了民警心中的猜测,于是办案民警以了解案情为由将侯某山带回了公安局。

侯某山原本就心中有鬼,当他坐在被审讯席上后,再也扛不住心理压力,将所有的事情和盘托出。

幼女离奇失踪

让我们把时间倒回至1990年。

在那个年代,父母对孩子的放心程度远高于当下,特别是在这处面积不大的村庄,基本上互相都存在一些亲戚关系。

时年4岁的小丽(化名)在父母农忙时都是一个人在家中玩耍,即便哪天下地干活回到家没看见女儿的身影,站在家门口一喊,小丽听到后也会回家。

但是这一日,小丽却突然失去了踪影。

原来,就在哥哥前去上学时,小丽非要跟着一起,并说要把哥哥送到学校自己再回家。

“反正学校就在村子里,就让她去吧。”小丽的父母想道,在交代了女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去之后,夫妻二人便拿着农具下地干活了。

等到小丽的哥哥放学后,并未见到妹妹的身影,着急做作业的他并未多想,直到父母回家,才问起他妹妹去哪了。

“妹妹和我一起到学校后就回家了,我还特意在校门口看了一会才去的教室。”听到儿子的回答,小丽的父母并未多想便开始准备晚饭,可直到做好饭仍未见小丽回家。

此时的父母突然有种心慌的感觉,毕竟虽然女儿贪玩,但是一直都是天黑前就回家,于是二人顾不上吃饭,开始搜寻起孩子来。

“小丽,你在哪啊?快回家吃饭了!”随着声音的逐渐传开,其他村民纷纷询问起缘由来。

在得知孩子可能走丢后,淳朴的村民们开始自发寻找起来,孩子经常去的河边、山沟都被找寻了一遍仍未发现踪影。

此时,村长一边组织村民继续搜寻,一边骑着车子来到镇上的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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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入仍未找到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村庄,根据经验判断孩子极有可能被人贩子拐走,于是开始重点询问村民近期是否见到有陌生人在村里出现。

可是所有村民的回答都是没见过,因为这里远离城市,再加上所有的村民互相都认识,所以在走访后便排除了这一想法,将工作思路调整到孩子意外遇害上来。

经过再次走访,有一位教书先生叙述自己在村子小河边上看到过小丽。难道孩子意外落水了?

如果真是落水,那生还的几率就很低了,而且在小丽失踪当晚还下了一场大雨,河水暴涨将孩子冲向下游的话,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到了最坏的结果。

但对父母来说,他们很难面对这样的结果。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随着搜寻范围扩大到村子周围方圆十公里、十五公里,仍未见到孩子的身影,而且年幼的孩子不可能在一下午的时间走出如此远的范围。

时间慢慢推移,找到小丽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

对小丽的父母而言,有时候他们更希望小丽是被拐卖了,虽然再见的几率几乎为零,但是最起码孩子还能健康的活着。

12年后尸体被发现,30年后真凶伏法

小丽失踪案一时成为了村子里热议的焦点,人们在各自分析猜测的同时,也不免对小丽的父母充满了同情。

自从小丽失踪后,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期盼着哪天能够再见到女儿,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再见之时,女儿已化作一垒白骨。

2002年的一天,一位村民因家中的鸡走丢,他顺着痕迹来到了村旁一处天然山洞内,在逮住自己的鸡后不经意的望向山洞里面,发现了一具套着裙子的骨骸,惊慌失措的他连滚带爬的跑出山洞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出警的民警立刻联想到12年前小丽失踪的案件,经DNA比对后,确定了骨骸就是当年失踪的小丽。

“究竟是谁能对一个年仅四岁的幼女施此毒手?”民警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但是因为年代久远,诸多物证均已消失,直至30年后,此案才顺利告破。

原来,小丽失踪前,侯某山曾与小丽的父母发生口角,在见到小丽独自回家后,侯某山起了报复的心思,原本想着拿石头砸一下小丽,没想到小丽因为吃痛哇哇大哭起来,害怕被人发现的侯某山捂住了小丽的口鼻,却至其因窒息而亡,害怕罪行被发现,侯某山将小丽的尸体抛至山洞,并主动参与搜寻,多次将搜寻方向避开。

在指认现场的那天,面对小丽父母,侯某山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等待他的有可能是死刑的判决。

分析: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是什么?30年前的案件放在今天是否可以适用本原则?

现行规定的溯及力,这也是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来源。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的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

事前的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事后法,但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故我国刑法明确采取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适用本原则应当区分来看:从 1949年 10月1日至1997 年9月30 日这段时间所发生的行为,如果原刑法认定属于犯罪,新刑法不认为属于犯罪的,则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原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新刑法规定为犯罪,则同样不予追究;如果原刑法与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则依据判刑较轻的法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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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适用,那么本案是否符合这种情况呢?

答案是不属于。因为不论是现行规定还是97规定,故意杀人罪均为明文规定的罪名,且最高量刑均为死刑。案例中侯某山的犯罪时间是1990年,当时新规定并未实施,按照97规定对故意杀人的,应当判处无期以上刑罚。他被逮捕的时间是2020年,依据现行规定,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仍是无期徒行以上的刑罚,所以两法对此的规定并无不同,不论适用哪部规定,侯某山最终都会大概率面临死刑的判决。

新旧法熟轻熟重,取决于法律效果或者法定刑:如果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则法定最高刑较高的规定为重法;法定最高刑一样的,则法定最低刑较高的规定就为重法。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则先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然后再按照上述原则比较轻重。

假如侯某山犯下的并非故意杀人,而是跳贴面舞、乱性等涉及原流氓罪的行为,现行对流氓罪作了删除,并将其中部分违法的行为分解为其他罪名。

假如30年后被发现,那么他就不再会被判处刑罚,因为年代不同,人们的思想开放程度不同,所以每个时期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这也是立法者设定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根本意思。

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同样存在湖及力问题,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是,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并不是刑法本身,不存在湖及力问题,否则会出现没有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就不适用刑法和以错误地适用刑法为代价来肯定以往的解释错误的不可思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