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近些年来农村的一件大事,关乎每家每户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很多农村家庭,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完成确权的相关工作,包括信息登记、土地和房屋丈量等,但直到2024年的现如今,却还没有拿到最终的土地确权证书,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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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本溪市刚刚下发全市第一本“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天津、汕头等地农村网友,都迫不及待地在当地有关部门网站上留言,询问土地确权证书的最近进展。

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复可知,土地确权证书在确权完成后,时隔几年还没有下发,是因为存在着诸多困难,主要是农村建房情况复杂,农房基数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笔者大致总结了下,主要分为以下几大难点。

1、房屋、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农村房屋权属纠纷,既包括子女继承纠纷,也包括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一方面,老人去世后,如果没有明确遗嘱,子女都有继承老人房屋的权利,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会出现权属纠纷问题。这种家庭内部的房屋、土地纠纷,可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但想要顺利确权颁证,又必须要解决,否则无法下发证书。

另一方面,农村邻里之间经常会出现宅基地的纠纷,建房时围墙多占、少占地,都会成为矛盾的导火索。宅基地纠纷,也是引发农村邻里矛盾的重要原因。

2、权属证明、材料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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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近年来新建的农村房屋,确权起来比较简单,因为各种手续、材料都比较齐全。而那些年代久远的农村房屋,由于建房早,当时管理松散,再加上时间长了材料、证明有所遗失,权属证明就不清晰,给确权带来困难。

比如说房屋的所有人、继承人,房屋当时的实际占地面积,后期有没有改建、扩建,这些改建、扩建属不属于违规、违章建筑,要不要纳入确权颁证的范围之内。由于没有清晰、明确的产权证明,这都需要大量的工作去去伪存真。

3、“一户一宅”的确认

现在农村土地确权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一户一宅”,那么问题又来了,何为“一户”,何为“一宅”?“一户”即一个家庭户,不仅包括常规的按户口本算,其他的像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未成年人等,也都可以算为“一户”。

“一宅”即一处符合面积标准的宅基地,也可以是两处总面积达标的小宅基地。除了“一户一宅”之外,对于已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继承来的另外的宅基地,在确权时,要在继承来的宅基地确权证书附记栏中,明确记载是由继承而来的。

除了合法继承来的宅基地之外,对于其他的“一户多宅”,在土地确权时是不能进行确权颁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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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这些常见难点之外,农村土地确权还面临着诸如城镇居民到乡镇购买小产权房、非本村居民且房屋无合法手续的、宅基地长期闲置没有建房的等无法确权颁证的情况。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量大,难点又多,因而很多地方直到现在还没有完成证书下发。不过农民朋友可以放心,现在各地都在大力推动这项工作,要求在2024年尽力完成证书下发任务,到时候证书拿到手里,就彻底心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