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则土地征收公告

拟对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徐桥村

进行土地征收

将用于城镇住宅、其他商业服务

城市建设用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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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沙土地征收公告(2024)11号

荆州市2024年度第2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4〕658号。

批准时间:2024年5月13日。

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其他商业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荆州市2024年度第2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徐桥村。共计批准征地23.0057公顷,其中农用地18.8871公顷(耕地6.4546公顷,含水田0.3872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沙市区立新街道徐桥村,并已在沙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来源: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黄伟欣

责编:王璇/编审:唐万全/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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