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的通知

鲁农种字〔2024〕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种业企业:

为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市、区)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18家种业企业21个品种在我省47个县(市、区)实施。为了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省里成立专家组,负责制定总体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市、项目县(市、区)要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策高质量、及时落实到位。各实施企业要建立推广档案,及时记录品种推广和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措施。2023-2024年我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任务指标为,新增面积290万亩以上、项目区玉米单产提升5%以上、农民平均亩增收70元以上。各实施企业应根据项目任务书在项目区内完成供种,并通过开展品种展示示范、提供配套技术服务、提高种子质量、推动品种更新换代等方式,有效引导种植户使用优良品种,推动良种良法配套、提升单产水平,持续推动农户增产增收。建立种植农户名册,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三、严格资金管理。本次下达的是2023年试点任务和资金(详见附件),2024年任务和资金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发新的通知后再分配。各实施企业要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弄虚造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国家和省级种业相关项目承担资格、暂停实施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级玉米品种审定。

四、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区补助品种的性状表现、推广面积及带动单产提升、农民增收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内抽查验收,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面上抽查验收。对照品种为郑单958,与省区试对照品种一致。推广面积结合品种年度销售数量、亩用种量等进行核算,种子年度销售数量依据专项审计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定。

五、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对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申报及任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实施效果不佳,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扣减补助资金额度并取消其后续申报资格。

六、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政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高产竞赛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任务和资金分配表.docx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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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