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近日发布的消息,大运河新村1号楼至20号楼,富力盛悦居小区12号楼、13号楼、17号楼,东华锦园1号楼至3号楼、7号楼,嘉禾一方17号楼、18号楼,贻成御景狮城16号楼、25号楼至28号楼住宅项目已建立维修资金楼盘信息。业主可交存维修资金至专户,自交存之日起开始计息。
未交存的,建设单位不能办理交房入住手续,以免业主利益受到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维修资金。
购房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手机交存,也可以携带业主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拆迁协议)原件到沧州市区任何一家沧州银行交存。
目前交存标准为:高层住宅(含小高层、设置电梯的多层、非住宅)每平方米110元,多层住宅每平方米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