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因出国将祖传的一幅字画交由朋友代位保管,后朋友欠钱未还被银行起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我的字画进行了扣押,我提出了异议,但是法院驳回了我的异议,我应该怎么办?

也迪律师解答

首先,您提出的执行标的异议指向的是字画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与银行诉您朋友之间的生效判决的正确性无关,也就是说,您无需向该生效判决作出的法院申请再审。

其次,您作为案外人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可知,具体的救济路径如下,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此时,您的朋友若反对异议的,可以与银行一起为共同被告;若您的朋友不反对异议的,可以将其列为第三人。

最后,在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原则上不会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除非申请执行人(银行)提供了相应担保请求继续执行。在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该标的后,之前的执行异议裁定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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