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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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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第四章(下)

原文:

一切事物都各有其“是”,但其为是各有不同,或为之基本之“是”,或为之次级之是;

解释:

因为就“是”属于所有事物而言,无论如何不是在相同意义上来说的,而是对一类事物来说是基本的意义,对其他事物来说,则是次要的意义;

原文:

某物是什么?

其原义所指为本体,其狭义则指其它范畴。

解释:

所以,同样一个东西是什么?

在简单、原初的意义上指实体,而在有限制的、狭义的意义上则属于其他范畴。

原文:

如我们常问其质若何?

所以质也是一个“什么是”——可是这“是”就不是单纯的原义,而却象“无是”的例,

有些人假借言语的机巧以“无是”为是——这非复单纯的本是,

而只用以是其所是如“无是”者而已;

质也如是。

解释:

因此,对于一种质,我们也可以问:它是什么?

所以,质也是“一个什么是”,但这个“是”不再是单纯的原本之义了,而是有点类似“无是”之例,

有些人借用移花接木的花言巧语来将“无是”说成为“是”(“无是”“是”),这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本是”了,而只借用了“是其所成”作为其“无是”,

质也是如此。

原文:

无疑地,我们必须研究怎样使问题的每一方面都说明白,而不超过这问题的实际。

解释:

毫无疑问地,我们还须探讨如何才能做到将问题面面俱到,而不超出这问题的实际。

也就是说,虽然应该讨论每种情况下应持何种说法,但是事物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却更为重要。

原文:

现在这该明白了,不管我们用什么言语,“怎是”象“某物是什么?”一样,

其初级原义总得隶属于本体,其次级命意则属于其它范畴,如一个质或一个量。

解释:

现在所说明的已经很清楚了,无论我们用舒适以语言,“怎是”就如同“一个东西是什么”一样,

其最初的原义总归是要归于实体,次级意义则是隶属于其他范畴,不是在简单的意义上的本质,而是一种质或量的本质。

原文:

我们说这些“都是”,那就必须是双关语〈同语异义〉,或则于“都是”的命意上有所损益(例如我们说,凡所不知也是知),——事实应是这样;

解释:

我们说这些都为是,那便必须是一语双关,或是于“都是”的意义上有所减少,比如我们说,所有的不知也是知,事实也应该是这样;

原文:

我们用这“是”字该既不含混也不取双关,但确象我们应用“医务的”一字,其义相关于同一类事物,而所指的事物则没一件相同,然而却毫不含混;

解释:

我们用“是”一字就该是清楚了当不带双关的,但实际上却像是我们在用“医疗的”这词一样,这意义与同一级类的事物都是相关的,而其所指则无一相同,毫不混淆;

原文:

因为一位病人,一次手术,与一件医疗器具同称为“医务的”,其所示固非同一事物,却相关于一个共同目的而毫不含混。

解释:

因为一位病人(医疗的对象),一次手术(医疗的实施),与一件医疗器材(医疗的工具)同为“医疗的”,其所指示的并非同一物,却相关于同一目的而不混淆。

原文:

在两个叙事方式中,你用那一方式并无限制;

这是明显的,定义与怎是均在基本上以单纯涵义隶属于本体。

解释:

两种叙述的方式,取用哪一种并没有限制;

也就是说,对这些东西,人们怎样说都没有关系。

不过,有一件事情是清楚的,原始而单纯的定义和怎是都只属于实体。

原文:

它们亦可属之其它范畴,只是在那里的涵义就不是基本的了。

解释:

它们也是可以归之于其他范畴的,只是在其意义上就不再为最基本的了。

换言之,对于其他东西也可以这样说,不过不只原始意义罢了。

原文:

可是这样说,每字之定义并不必然就相同于其任何公式;

这只能相同于某一特殊公式;

解释:

即使我们承认这一点,也并不必然得出结论:每个字的定义就与任何的公式一样,这只能与某一特定的公式相等。

原文:

假如这是某一成为“元一”的事物,就只有那作为元一的主要公式才能满足那成为元一的定义之必要条件,象“伊里埃”那样的一堆字,或紮攏的一捆棍棒,都不满足元一的要义。

解释:

假如这是某一成为“元一”之物,就只有那元一的主要公式才可以成为元一定义上的必要条件,就像“伊利亚特”那样的一些字,或是捆绑着一些棍棒,都不能满足元一的意思。

换言之,即作为元一的事物的原理,不应该像“伊利亚特”那样由于连续性而成其为元一,也不是由于诸事物被捆绑在一起而成其为元一,而是在“元一”的主要意义上成其为一。

原文:

现在所称为“是”的事物,其本义是指“这个”,其别义则指量,又指质。

解释:

现在那称为“是”的事物,其本来的意义指一个“这个”,在另外的意义上指一个量,在第三种意义上指一种质。

这就是说,除了实体这种事物的最真实的存在之外,其他的范畴(如质、量、状态等等)也都可以说其“是”,但它们不是在指实体那样的基本意义而言,这一点必须分清楚,以后会出现的种种复杂情况,都与此有关。

原文:

即便是“白人”〈这样的复合词〉可有一公式或定义,然其涵义与“白的”定义或“本体”的定义迥然不同。

解释:

就算是“白人”这样的组合名词都有可一个公式或是定义,但是其含义同“白的”定义或是实体——人的定义就大相径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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