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政务网发布了一项重要通告,关于加强对违规低速电动车的管理。这项新政策对天津市民的日常出行将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于那些习惯使用低速电动车的市民来说,更是需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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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低速电动车?

低速电动车,通常指的是那些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载客或载货三轮、四轮电动车,市面上常见的老年代步车就属于这一范畴。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措施?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在道路上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这些车辆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认证,驾驶者也没有相应的驾驶资质要求,导致交通乱象频发。因此,天津市政府决定加强对这类车辆的管理,以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其他城市如何处理?

不只是天津,全国多个城市都已经开始对低速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一些城市采取了类似的过渡期政策,逐步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同时加强对合规电动车的推广和应用。

低速电动车被禁后有哪些替代选项?

  1. 公共交通:天津市的公共交通网络发达,市民可以选择公交、地铁等作为出行方式。
  2. 合规电动车: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这些车辆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认证,能够确保行驶安全。
  3. 自行车或步行:对于短途出行,自行车或步行也是环保且健康的选择。

重要提醒

  • 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避免购买到违规低速电动车。
  • 对于已经拥有违规低速电动车的市民,请在过渡期内合理安排车辆更换计划。
  • 过渡期结束后,违规低速电动车将严禁上路行驶,请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天津市政府此次加强对违规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旨在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秩序性。作为市民,我们应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通告全文如下: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规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二、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在本市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处理。

三、禁止利用违规低速电动车从事客运、货运经营。

四、对本市既有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7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五、过渡期后(自2027年5月1日起),违规低速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六、快递、园林绿化、环卫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业违规低速电动车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内的行驶、运营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车辆。

七、本通告所称违规低速电动车不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八、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