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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就在案证据能否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展开讨论。

一次本应充满期待的求职,却在他的“精心”安排下变了味。原本心仪的一次工作机会,却成为洪女士不愿提起的噩梦。

案发

求职过程中遭遇猥亵

2023年7月,前往周某公司求职的洪女士在初步面试后,被周某带往一家医院联系业务。当天17时左右,周某让洪女士开车送他到某宾馆办理入住,并声称仍有业务需要继续商谈,让洪女士跟随他进入房间。

然而,正当洪女士以为业务商谈已至尾声,准备离开时,周某却忽然抱住了她,还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周某便以知道她的老家住址和家庭情况,可以散播她生活作风有问题的谣言相威胁,还扬言称自己在圈内有一定影响力,如果洪女士不从,就让她以后难以在该行业立足。经过一番恐吓威胁,周某对洪女士实施了猥亵行为。

随后,洪女士强忍泪水离开了宾馆,并向男友诉说了事情经过。在男友的陪同下,洪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发现,除了洪女士的陈述及其男友的证言外,并无其他证据能够佐证周某实施了猥亵行为。而周某也一直拒不认罪,辩称是洪女士为了获取更高的职位和薪资自愿与其到宾馆开房。为此,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应邀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证据

调查核实印证被害人陈述真实性

在案证据薄弱,周某又一口咬定是双方自愿,该案是否存在洪女士诬告陷害的可能性?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调取宾馆的监控视频和入住登记材料,并询问宾馆工作人员。

“通过宾馆大堂和电梯的监控视频,我们发现,洪女士在跟随周某进入电梯后,二人始终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且洪女士将双手背在身后,举止得体。直至进入宾馆房间,二人都没有任何亲密的交流和肢体动作。通过常理推知,这与周某所说的‘洪女士自愿与其开房’不符。”该案承办人、镜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跃告诉记者。

然而,仅仅推翻周某的辩解还不足以认定洪女士陈述的真实性,在逐帧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时,洪女士离开房间后委屈不悦的面部表情引起了陈跃的注意。“根据洪女士的陈述,她在走出房间后特别想哭,但因想着要尽快离开就又忍住了。而洪女士委屈不悦的面部表情正好印证了这一说法。”陈跃进一步解释道,“这段监控反映出,洪女士被强制猥亵后害怕、委屈的心理状态。”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在回家途中,洪女士一边开车一边哭泣。这也进一步增强了陈跃的内心确信:“如果是诬告陷害,被害人不可能在回家路上还一直伪装。而且她也无法预知我们会调取道路监控,因此可以判断被害人的陈述是真实的。”

定罪

此种言语威胁应认定为“胁迫”

在接受采访时,陈跃告诉记者:“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全面审查,我们认为周某利用招募女性职工过程中的地位优势、心理优势和环境优势,对洪女士进行言语胁迫,该行为对洪女士形成了心理强制作用,达到使其不敢反抗的程度,应依法认定为强制猥亵罪中的‘胁迫’。”

在作出周某的行为对洪女士形成心理强制作用的判断时,陈跃结合其对洪女士的询问调查过程作了补充:“我们还觉察到她的性格较为胆小怯懦,结合其事后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可以推断出洪女士在遭受周某的言语威胁和猥亵行为时,不敢作出及时有效的反抗。”

2023年11月6日,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同时,承办检察官也持续对周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周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自愿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以求得洪女士的谅解。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生效后,镜湖区检察院还主动对洪女士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扶。日前,该案入选最高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不久前,陈跃对洪女士进行了回访,“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保护和帮助,我现在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生活也安定下来了。”电话里,洪女士对陈跃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