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12日晚10点30分。

山村。夜色。一片安详,寂静。劳作了一天的人们大都进入了梦乡。

猛然间,几声凄厉的枪声打碎这夜空的静谧。辽宁朝阳市喀左县十二德堡乡(2010年2月,喀左县十二德堡乡改镇)农行营业所19岁的出纳员徐桂玲听见枪声,惊疑间把头探出门外,一声尖叫,子弹从她的口腔穿出……

须臾,火舌咬啮着铁栏的窗子,舔噬着夜空……

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是两具完整的尸体、两具烧焦的尸体,敞开的金柜和8000元残币。

这就是发生在喀左县十二德堡乡的“7·12”特大恶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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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就是:喀左县十二德堡乡农行营业所现金出纳员王树春。

翻开王树春的人生档案,人们发现他也曾有过闪光点。他十六岁参加工作,1962年曾被评为朝阳市农行系统的先进工作者。但,这仅仅是一瞬间。

眼睛戴了滤色镜,世界就变了色调。

1983年,王树春在老爷庙乡当会计,负责基建。因为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基建费严重超支,受到县农行领导的批评。也许,他的人生之路过于顺利,以至使他的心灵脆弱得经不起一点点小的挫折,假如这也算挫折。本应吸取教训,重新做来的王树春,却从此搁浅了人生之舟,一步一步地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厌世、玩世不恭,加上无耻的私欲,就是他的人生主旋律。

出于对领导的仇视,他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干活不由衷,累死也无功。

说假话是他一大特长。人们用金融术语称他是倒“二八”。与其共过事的同志们说:王树春十句话,有八句是假的。他不相信任何人,甚至包括他自己。

失去了真,同时也失去了美。

王树春除了说假话出名,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迷恋女人。说起外国可以随便搞女人的事,他那浊黄的眼睛便闪出亮光,他抱怨现在的一夫一妻制,他毫无廉耻地追逐女人。

王树春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于是,他不给妻子一丝的温暖,经常夜不归宿,且行踪不定。

一次,王树春很晚才回家,妻子向他诉说:“咱家的电扇底座漏电,今天差一点把我电死。”王树春不以为然地冷笑着说:“没关系,咱们活上几年就行了。”

后来,知道王树春没有小孩的热心人,张罗着帮他要个小孩,王树春却一反常态,坚决不要了。

1985年秋季,王树春忽然张罗着要盖新房,并且还花了500元钱买了可盖三间房的松木檀子。他爱人高兴地说:“前半辈子丈夫没和自己好好过日子,这回盖了新房,过个安静的日子,下半辈子也就称心了。”然而,这只是一场空欢喜,不久,王树春就把这事甩到了一边了。

他小舅子问:“姐夫,你不盖房子了?”

“人活着,反正就是那么一回事!”王树春似乎悟出了一条什么“真理”似的。

可悲的人生!他创造了一个毫无价值的自己。

王树春自从挨了批评,他便仇视所有的领导,所有的同事。为了随时发泄他的不满,便每日沉湎于醉乡,酒桌上任意辱骂领导,毁谤他人。对工作随心所欲,毫无责任心可言。有人称王树春是这一带的第一“大酒壶”,实际上,喝酒,不过是他为了掩饰自己的一种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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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酒劲,他可以私自发放贷款和把公款借给他人。公安人员在清查现场时,发现王树春保管的金库里,有几张千元的借条。而这些借贷事先没有任何人知晓。他为所欲为已达到有恃无恐的地步。

1983年春季的一天,王树春在光天化日之下私自对空放枪,出于对领导一种示威的心理,他故意向两个女同事叫道:“来,我教你们打打枪。”他明明知道省农行枪支保管的有关文件规定,却明目张胆地肆意践踏。然而,对潜伏在王树春头脑中的潜在而又明显的犯罪心理,我们的有关领导,竟不可原谅地忽略了,致使王树春在毫无阻碍的环境中,加快了走向犯罪深渊的脚步。

1986年7月8日,王树春得知县农行对全县农行营业所的人员进行个别调整没有他本人时,积郁了十几年的不满情绪急剧膨胀。他使出惯用的伎俩,借着酒劲大骂农行领导,把他对领导的仇恨,毫无保留地发泄出来,污秽之言,不堪入耳。对此,有的人认为他这次真地喝醉了,有的人却看穿了王树春的真正用意,一位同事拿出象棋,叫道:“老王,来一盘。”王树春二话没说,就与这位同事较量起来。围观的人看明白了。

王树春的棋颇有招法,原来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下完棋,王树春不慌不忙地来到他保管的子弹处,将子弹拿出来数了数,擦了擦,然后又放回原处。也许,这十几年来王树春有着许多怪异之处,也许,一些人在和平环境生活久了,对王树春这些异常的举动,丝毫没有警觉,竟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

从7月9日开始,王树春就采取营业所只收钱,不往外支钱的办法,为自己的犯罪做准备。对这一明显违反有关政策的做法,仍无人过问。

7月11日下午,十三德堡乡小学会计徐冬梅来到营业所。“王会计,小学校要放暑假了,我们想把老师的工资提前两天发出。”徐冬梅用近乎乞求的语调向王树春说明支取8000元现金的理由。

“不行,钥匙在别人手,金柜打不开,老师有什么了不起。”王树春冷冰冰地说道,露着满脸的寒气。此时,一个罪恶的阴谋已在他心里形成,自然不肯向外支钱。同事们尽管有些不满,却无人出面干预。

徐冬梅走后,营业所的现金保管员宋广泉因家中有事,将金柜的钥匙交给了王树春。两把配合才能打开金柜的钥匙不准一个人掌管,这项金融制度在这里被当作儿戏,使王树春蓄谋已久的犯罪悬念终于有了爆发的时机。他见室内无人,“咔喳”一声将金柜打开,拿出2.5万元人民币,骑上摩托车猖狂逃去。

1986年7月12日,是此地少有的大热天。村庄的路面、屋墙被晒得滚烫。下田的村民都放下手中的工具躲在树荫下闲谈。

上午10点左右,行窃后的王树春决定孤注一掷,铤而走险。他把2.5万多元钱带回家里,将其中的1.1万多元送给其兄弟媳妇段淑霞,剩下的钱留给妻子、母亲、小姨子、小舅子之后,王树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向十二德堡驶去。当他驶出不到十里处,遇上他的小舅子梁玉山。

“姐夫,你回家呀!”梁玉山向他招呼。

王树春心神恍惚,似听非听地只是点点头,没出声。

梁玉山见姐夫表情异常:“难道他出什么事了?”过了一会儿,王树春从兜里掏出一沓钱交给了梁玉山。

“这钱……?”梁玉山不解地问。

“哦,这钱交给你小姨,是我借她的,现在我有钱了。还有这100元钱,是利息钱。”

几句话后,两人分手了。

中午12时,在王树春的家里。正当王树春在自家屋里心神不宁地吸着烟,来回走动时,突然,听到外边有人说话。他立刻扔掉手中的烟头,停止了脚步,抬头朝窗外一看,顿时脸上浸出了汗珠。

原来是十二德堡村的村长带领县林业局的两位同志已经走进院内。

此时,王树春不知这些人为何而来,极度恐慌地走出屋,说:“村长,有事呀?”

“是啊——”村长一边看菜园一边回答。

“啊!难道——”王树春想到这,顿觉浑身毛骨悚然。

“看看你家的葡萄长势怎样?”

王树春根本没有听清村长说的话,心慌意乱地说:“请,请到屋里坐——坐坐吧,喝口水。”

村长等人走后,王树春以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败露,决定立即行动。

下午2点,王树春回到县城,又是一顿酒菜进肚。

下午5点,王树春回到十二德堡营业所,将摩托车朝着路口一放,便向着营业所里的宋广泉:“老宋,今晚喝酒。”不一会的功夫,酒菜摆了一桌,几个男女同事围桌而坐,碰得酒杯当当直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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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广泉碰杯时,王树春说了一句莫名奇妙的话:“老宋,你的胡子也该刮刮了,应该准备准备了!”然而,倒“二八”的影象,挡住了人们的警惕的视线,谁也没有多想。

晚10点,在十二德堡营业所办公室里。

酒桌一撤,王树春打开电视机,电视荧光屏上出现了辽宁电视台节目——《死刑已经判决》的镜头。跌宕的情节使徐桂玲、孙广琴入迷,而善于对凶杀、爱情评头品足的王树春,此时表现漠然,缄口不言。有人见失去了往常谐调的气氛,主动搭讪。回敬的是王树春冰冷的面孔。随着荧光屏上出现的一幕幕镜头,在王树春脑海也出现了另外的一幕幕镜头。看着看着,王树春便发起议论来:“咱们中国一夫一妻制不好。你看人家外国多好,愿意和谁搞就和谁搞。”

电视节目演完后,有人感到气氛有些异常,便停止闲聊,陆续离开营业室,回到自己的宿舍去睡觉。

周围一片寂静。在昏暗的灯光下,王树春心里忐忑不安。他深知在法制建设的今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一种绝望之感紧紧地搜住了他的心头。他害怕戴上冰冷的手铐,他害怕上法庭,他害怕被正法的场景……可是他并没有回头,一个久已预谋的恶念急剧地升腾,再也按捺不住,于是,他满脸杀气地回到宿舍。

这时,和他同住一个屋的宋广泉已躺在炕上,还没有入睡。王树春迅速端起早已准备好的半自动步枪。瞄准宋广泉。宋广泉看见王树春用枪瞄着自己,便一手捋着胡须说:“别扯蛋了,那是闹着——”话还没说完,“呼!”地一声,子弹从胸中穿过。年方四十八岁的宋广泉动也没动一下就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正准备宽衣睡觉的岳志成连身都没翻一下,王树春的子弹就击中他的额头。

刺耳的枪声震醒了其他房间的人。

还没等女出纳员徐桂玲多想,“呼!”年仅十九岁的徐桂玲倒在血泊中。

接着王树春朝着孙庆琴开了一枪,子弹擦身而过,孙广琴惊叫起来。

“不许动!再嚷,我就打死你!”王树春一边狂叫,一边端起枪朝躲在办公桌下边的孙广琴刺去。孙广琴屏住了呼吸……

王树春从宋广泉的身上摘下金柜钥匙,把剩余的2万多元钱拿出来,堆上木柴,倒上汽油,并制造了一系列的假象。这时,他突然发现孙广琴安全地跑出了营业所,男宿舍的幸存者张文洋也打碎玻璃向路人呼喊去报案。此时,王树春意识到“完了”。他彻底害怕了,颓废的脸上浸透出虚汗,拖着瘫软的四肢坐在炕上。刹时间,他想到被正法的场景。于是,他在绝望中站在木柴上,将枪口对准自己的腹部,一手拿着划燃的火柴,一手放在枪的扳机上。

微弱的火光下,他在绝望中最后环视了这间充满汽油味和火药味的办公室。手颤抖了,火柴熄灭了,他又划燃一根火柴,闭上眼睛,将火柴往木柴上一扔,“腾”地一声,火苗窜起,“呼!”地一声,枪也同时响了。

枪响后,一阵痉挛,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恶贯满盈的王树春制造的这起震惊全县“7·12”案件,是喀左县解放以来从未发生过的最大恶性案件。公安部门于7年12日接到报案后,迅速组成由省、市、县公安人员参加的侦破组,仅用八天时间便将王树春盗窃杀人案彻底查清。尽管王树春手段狡猾,销赃隐蔽,终于自取灭亡,逃脱不了人民的法网。

公安干警在王树春三弟媳段淑霞家将人民币2.5万元全部追回。

贪欲是一种痼疾,使人卑鄙,使人无耻。心理的变态,更易使人走向极端,走向罪恶,王树春不正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