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仙桃法院聚焦涉民生、涉人身侵权、涉金融等案件,掀起常态执行攻坚浪潮。 春光熹微,时节正好。 4月29日上午7时,仙桃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在院审判楼前集合完毕,汉江中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陶雄平作战前动员讲话。 “出发! ”令下,各执行小组分乘警车奔赴执行现场。 仙桃市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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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通电话 150万元全部履行

“若你仍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你要 考虑好! ”执行前夕,执行干警蒋鹏又一次打通了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向其释法说理,阐明利弊,并要求其主动到院配合执行工作。 在连番执行震慑下,李某表示一定履行,希望再给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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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8时30分,被执行人李某急匆匆地赶来仙桃法院,表示自己已筹集好全部案款,请求不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蒋鹏的训诫和引导下,李某主动交纳了诉讼费、执行费等,并当场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还款150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转变思路 顺利查封设备

“本院已对你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全部查封,请查收清单! ”厂房内,执行局副局长王晟与执行干警对批量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申请执行人刘某当场进行签字确认,并同步送达至被执行人仙桃某食品公司(以下简称某食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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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某食品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刘某借款,总计达99.5万元,但某食品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刘某数次催讨无果,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经仙桃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某食品公司承诺于2023年底开始,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止。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某食品公司闭门停业,负责人一走了之,无奈之下,刘某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晟多次联系某食品公司负责人,然而,负责人总以“我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绝配合执行,拒不申报公司财产和经营情况,致使执行进展受阻。为此,执行干警多次摸排走访,终于确定了某食品公司所有的一批机器设备所在位置,并顺利采取查封措施。现拟启动评估拍卖手续,案件执行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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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车带人” 当场履行完毕

“这车不是我的!钱也不是我的!”早上9时,刚开车出门的被执行人赵某与蹲守在门口的执行干警们“不期而遇”,赵某慌忙想调头而走,却被警车挡住了去路。其后,执行干警迅速上前控制了赵某,并对其出示搜查令,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搜查。此时的赵某,一改之前的避而不答,当场开始挣扎起来并不断否认。经查,赵某车内随身包里装有3.9万元现金。执行干警对赵某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对该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在羁押室内,执行干警毛少军严厉训诫其拒不履行的行为,对其拒不申报所有车辆和资产的法律后果一一释明。此时,戴着“银手铐”的赵某开始焦急起来,不断解释自己行为的“情有可原”并当场承认错误。随后,赵某连忙向亲朋好友筹措资金,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10万元。在毛少军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申请执行人刘某当场申请结案。

此次执行活动共对11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到位213.7万元,受到了当事人的连连好评,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奋楫当先,实干为本。 下阶段,仙桃法院将持续发力,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再结硕果。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