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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时,男女双方为了表达爱意和展示对对方的诚意,常常会将工资交由一方保管,然而感情一旦破裂,这些“甜甜蜜蜜”就有可能变成“爱情债务”。本案的主人公小帅与小美(均化名)这对昔日甜蜜情侣也因此对簿公堂。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岫岩法院法官将“末端执”转为“前端治”,一次性解决了矛盾纠纷。

2020年2月,小帅和小美确定恋爱关系。后二人感情升温开始同居,甚至有了结婚的打算。为了表达结婚的诚意和对小美的重视,小帅将工资、奖金等收入共计38万余元交由小美保管。

后来为购买代步车,小美将其中的24万归还小帅,剩余14万余元中的1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4万余元用于双方日常生活花销。2023年2月,两人因感情不和结束恋爱关系,小帅要求小美返还剩余的14万余元。小美认为这些钱是小帅自愿赠与的,不愿归还剩余欠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小帅一纸诉状将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小美归还14万余元不当得利。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白天都有工作,岫岩法院哈达碑庭审判长吴迪选择在下班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以拉家常的方式细心说理、讲法,引导二人友好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电话中,小美对这段感情深感委屈,“我们俩都见过家长,也是奔着结婚去的,现在分手了,他这么计较,还把我告到了法院,感觉挺伤人的……”

而对于剩余的钱款,小美也有自己的想法,“我凭什么要还他钱!我们俩谈恋爱的时候,一直都是我在照顾着小帅,也是我承担的我们俩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花销,小帅反而应该还我钱;而且买车的时候,他还说这10万元存款给我呢……”

而小帅则称:“这14万余元是我认为未来我们会结婚才放在她那保管的,她应该还我……”

法官经审理认为,小美和小帅双方交往期间的小额财物往来或日常消费支出是维系感情的支出或共同消费,也是双方爱意的体现。但基于恋爱关系的发展而发生的大额财物给付行为,并非单纯以无偿转移财产权利为目的,往往以双方相恋并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可能性更大,更符合社会常理,也是社会公众认知的合理范畴。最终,法院判决小美返还小帅存款10万元及利息3650元。

但法官认为,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案件判决后,吴迪主动释法明理,告知小美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和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在吴迪的释法明理下,小美表示尊重和服从法院判决。

4月3日上午,小美的父亲和哥哥带着事先拟定好的收据来到法院,当场将10万元存款和利息转账给小帅。见到吴迪后,他们直言:“事已至此,我们愿意听法官的,主动还钱。今天在法官你的见证下,我们把钱还了,让他们好聚好散……”

全媒体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