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因意外而受伤之后,你会选择怎么办?是自认倒霉,自己把所有事情都揽了,还是找到肇事者,让对方为自己赔付到位?

相信多数人应该都会选择后者。毕竟受伤已是非常倒霉,若还要自己破财,那岂非是“冤大头”了?

然而,在陕西泾阳的一个村子里,村民高大爷被人撞伤,法院却“袒护”了肇事者,最后害得他喝药自杀!

其中究竟有何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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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一、被撞受伤,扣车赔款

家住陕西省泾阳县屯杨村的老高,已经六十多岁了。老高年轻时过得很辛苦,夫妻两个身处农村,家有几亩薄田,只能靠着辛苦做农活赚钱,就这样养大了一对儿女。

人到花甲之年,最幸福的事就是能够衣食无忧、含饴弄孙。老高的儿女们都已经成家,晚辈们对他十分孝顺,一家人的日子过得非常不错。

六月的一天早上,老高起了个大早,吃过早饭后就想着出门溜达溜达。此时正是初夏,一到中午就暑气难耐,但早上却是不热的,走在乡间小路上,甚至还有微风吹来,十分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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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一边溜达,一边和邻居们打着招呼,有几个相熟的大爷正端着瓷碗坐在树下喝稀饭,见到他还招呼他坐下一起喝上一碗。老高摆摆手,往田那边走去,想去看看地里的庄稼长得如何了。

可当老高走到岔路口时,迎面却来了一辆三轮车。那三轮车直直的向他驶来,看着开得很急,老高想退,却根本来不及,三轮车主也看到了老高,急急忙忙去踩刹车,但时间也不允许,就这样,老高和三轮车意外“打了招呼”,当场被撞倒在地。

三轮车上的年轻男子,也是老高同村的熟人,小杨。小杨急急忙忙下了车,上前查看老高的伤势,当看到老高晕倒在地、昏迷不醒时,他一下子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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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也来了很多听到动静的村里人,一个年轻汉子上前,和小杨一起把老高抬到了车上,准备赶紧送到镇上的医院去,还有几个人则立刻跑到了老高家报信。

来到医院,老高被迅速送到急诊,小杨则在外面等候,没过多久,老高的儿子大刚和儿媳也赶到了医院。

见到大刚,小杨赶紧道歉,向小杨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我开着三轮车准备出村办事呢,没想到在路上碰到了你爸,一时不注意,刹车也来不及,就把老人家给撞了,实在是对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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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刚此刻非常担心父亲,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太便利,这次被三轮车这么一撞,也不知道伤势如何,之后又要养多久才能痊愈。但看着小杨的态度这么诚恳,他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很快,医生出来了,向在场三人告知了情况:“老人伤势比较重,不仅有皮外伤,骨头还折了两根,但家属们也不用特别担心,住院好好治疗的话,康复是没有问题的。”

听到这里,大刚松了一口气,却又觉得非常心疼。好在父亲没有危及生命,伤是可以养好的,但平白无故受这么大的罪,也得吃好些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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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刚妻子赶紧去给老高办理住院手续,而大刚则拉着小杨出了医院。来到医院外,大刚向小杨说:“知道你不是有意的,我们也不为难你,但是我爸这伤不轻,你们得负责吧。”

小杨连连称是,却无奈自己手中没有活钱,二人一合计,大刚说:“那你把今天那三轮车抵押给我,我们先自己把我爸的医药费付了,等你有钱了再来换。”小杨也只得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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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波三折,女儿被拘

之后,几人把老高在医院安顿好,大刚匆匆回了村里,准备给父亲收拾住院用的东西。到了家里,大刚的姐姐小兰也在,她听说了父亲受伤的消息,直接来了家里正在等他。

大刚将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姐姐,姐姐听后却做了别的决定:“这事咱还是不能私了,得去找交警大队处理。”

于是第二天一早,小兰便来到了泾阳县交警大队,将此事告知了警方。警方答应一定会尽快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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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后,在小兰的反复催促下,交警大队终于处理了此事。他们来到小兰家,收回了被暂时扣押的三轮车,同时要求小杨赔偿老高全部的治疗费用。

小杨七拼八凑给了赔款,而老高在医院的治疗下,伤势也在渐渐好转。但就在众人以为这事已经圆满结束之时,法院的传唤却打破了老高一家的平静生活。

原来,小杨一家向老高赔偿之后,对高家人的出尔反尔十分不满。明明已经说好私了,却没想到之后还是把他们告上了交警大队,后来听说老高一家私自扣押三轮车是违法的,于是小杨直接将老高一家告上了泾阳县法院,要求返还三轮车和赔偿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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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泾阳县法院在接到此案后,也迅速展开了调查,没过多久便直接定了案。法院认定高家之前私扣三轮车已然违法,要求交警大队立刻将三轮车归还小杨,同时要求高家将之前的赔偿款全额返还小杨。

判决一出,高家众人便气愤不已,自家老人被撞吃了大亏,为何最终对方什么责任都不用负?县法院这样判决实在是非常不公!

于是,高家女儿小兰直接来了咸阳市的法院,请求对此案再审。但让小兰没想到的是,二审依旧维持了原判。

小兰非常生气,找到了法院方多次讲理,却毫无作用,在一次说理之后,法院方甚至直接将她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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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喝药自杀,重新审理

家中的老高夫妻俩听说了女儿的遭遇,既心疼又愤怒,都说法律是最公正的,怎么到了自己家,却要受这么大的冤屈?

心灰意冷的老高觉得自己十分没用,如果自己没有被撞受伤,后来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女儿也不会被拘押起来。于是,在一家人来到市法院再次申诉之时,老高当场喝下了整整一瓶农药。

老高被法院工作人员抬到救护车上时,已经面色痛苦、奄奄一息,他的眼里满是不甘与痛心。之后,医院传来消息,老高抢救无效,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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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的死很快引起了社会大众的热议,省法院也注意到了这个案件,直接接手了这个案子,准备进行三审。

在这次审理中,每个环节都做得非常严谨。三轮车的扣押过程也被了解得很详细。原来,在小兰报案之后,由于县交警大队一直迟迟未去高家收回三轮车,导致县法院和市法院在判决时均认定是高家私自扣押了车子,这才使得一审二审的判决认定了高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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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三审最终判决,小杨一家需要向高家支付原定的所有医疗费,而三轮车则由交警大队交还杨家,同时,在三轮车被扣押期间所产生的误工损失,也需要县市法院进行赔偿。

就这样,小杨和老高一家都获得了公正的判决。但对于老高一家来说,这场风波里,他们失去了最敬爱的父亲,无论赔偿多少钱,对他们来说,都填补不了亲人离世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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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高家人的行为是否触及了法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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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老高的儿子大刚与小杨约定以三轮车作为抵押赔偿,之后将车子拉走,但女儿小兰在之后报告了交警大队,并答应将车子交给警方扣押,因此,高家人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作为该案的第一处理者,是有权将肇事车辆暂时扣押的,但其在执法过程中极其拖延,从而造成了之后的误会。当生活中遇到需要他人赔偿的情况,一定要注意,不能强制扣押对方的财物,而是应该联系警方解决,这样才能使整个过程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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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一个小小的案子,本应该在最初就仔细审理,给所有人一个最公正的评判,却没想到,因为不合理的判决,害得当事人“自杀申冤”。

这是可怜的,也是可悲的。生在法治社会,法律应该是最能保护公民利益的,也是最让公民信赖的。老高用这样决绝的方式,换回了属于高家的公平,失去的却是自己的生命。

因此,所有的法律从业者,都应该时刻把自己的那份责任铭记于心,在工作上谨慎细致、明辨是非。只有这样,那些普通的、平凡的人才有所依靠,才能在这片阳光下,生活得更加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