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电视购物频道基本上没有多少人看,但是这几年随着抖音等短视频的兴起,产生了众多的网红,有些网红一夜暴富,有些网红吃播把自己吃废吃死了,有些网红违法乱纪被抓了,有些网红乱搞男女关系全网皆知了,有些网红赚钱了被身边熟悉的人绑架杀害了,每天都有所谓网红的消息充斥网络,现在无数人的梦想也是成为网红,今天大状分享的是网红在直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犯罪类型主要有哪些,经过总结大状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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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网红在直播带货时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能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214条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果网红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利用直播平台销售和宣传的,可能涉及前述罪行。这些罪行的最高刑期可达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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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虚假广告罪:如果网红在直播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可能因虚假广告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2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四类、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特许经营或专卖许可经营的商品,如医疗、药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五类、诈骗罪:如果网红利用直播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可能触犯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类、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果网红或直播平台为了竞争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如诋毁竞争对手,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可能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221条的规定,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网络直播平台、商家、主播等违法处理在直播过程中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可能触犯此罪。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将触犯《刑法》第253条。

以上的类型只是常见的几种,现实中还包括网络盛传的为了包装自己直播中销售产品数量而故意找托虚假购买以欺骗那些韭菜的情形,以及直播中某些人通过高额打赏洗钱的情形等。

这些犯罪类型既反映了网红在直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强调了在进行直播带货等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大状建议大家有空可以到大状说法网上面看看大状撰写的普法文章,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