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后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推行体教融合战略,把教育和体育相关的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最大限度实现学校体育全面育人的功能,让体育回归国民教育体系中来。《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体育教育深化改革的破局之举,足见中央推行“体教融合”改革的决心。

本期清华体育产业研究以《意见》发布为研究起点,全面回顾梳理2021年度我国各省区市开展“体教融合”工作现状、案例、问题,并为继续深化推进该项战略提供有益建议。

四.“体教融合”现存困境分析
1. 认知困境:建立终身体育意识“道阻且长”

从“举国体制”开始,我们发展体育的逻辑就是以成绩为导向的竞技体育,这种观念就直接导致了体育在发展伊始就是一项“承担了特定功能的特殊事业”,参与体育训练有既定的目标;大众在潜意识中会普遍认为体育始终是一部分人的事情,只有一部分受过系统训练的体育专才方能够达到既定的竞技目标,而非思考过将体育运动与提高自身身体素质挂钩。随着这种观念的建立,无形之中也就人为的将体育从生活的环节中“切割”了出去,因为不参加体育锻炼、没有体育兴趣爱好并不影响正常生活的开展,体育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2. 治理困境:治理机构改革效果“有待观察”

我国体育、教育部门的组织设计是以功能区分为标准,分部门、分种类处理社会问题,随着部门利益导向的不同,特别是在双方主体目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极易出现教育部门关注升学率,体育部门关注竞技成绩的情况。近年来,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为精简行政机构,提升办事效率,许多地区将教育局和体育局合并,成立“教育和体育局”,简称“教体局”。

对于教体局已经合并完成的地区而言,要想真正把教育和体育的资源“合并”起来,“实行一条线的教育和体育经费计划,把体育教学和比赛的结果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和管理,以及体育考核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但教体局如何发挥协同效应,还缺乏普遍的例证。在教育局、体育局尚未合并的地区,教育、体育部门工作机制原本就存在互设壁垒、互动不足、各司其职等问题;在体教融合过程中,涉及的部门众多,层级不同,要磨合出一个整体的治理框架也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沟通成本。

3. 目标困境:中考体育已催生出“应试培训”

2016 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中提出,“体育与语数外作为必考科目”,将体育上升到了与“语数外”三大主科同等的地位。虽然,体育学习模式难免不出现应试倾向和单一性的任务模式,但这并不能促进学生对于体育内在意义的理解,也不利于养成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因此,如何正确发挥体育中考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参与体育运动及掌握运动技能的政策效应,是打破当前体育应试“堵点”的关键一环。

4. 评价困境:学校体育评价体系“仍不完善”

从目前全国“体教融合”案例情况来看,学校体育教学的各类专项运动技能教授内容极大丰富,这在本研究整理的“体教融合”案例中也有所体现,同时学校体育改革类案例在数量上也是最多的,但学校体育有关运动技能评价标准和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评价方法仍然空缺。另外,从建立学生日常参与体育运动评价的角度来看,“体育过程性考核”也有待完善。体育过程性评价,是对体育测试结果导向的一种补充优化,能够展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和进步幅度,以及体育表现在学校教育阶段的贯穿性。

五.政策建议

1. 构建“家校社共育”模式,助力青少年树立终身体育意识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社会是体育教育延伸的场所, “家庭-学校-社会”三者“共育”,对于青少年树立终身体育意识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三方应形成“学校体育为主导,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资源为补充”的合作共识,并以此作为三方共建的合作起点。学校作为体育教育的核心环节,应积极发挥主要作用,带动提升家庭对学校体育的配合度,激发社会对学校体育的资源补充作用。家庭的观念和氛围对于儿童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体育认知和锻炼意识至关重要,家庭也需要转变观念积极配合,让体育成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最后,充分发挥社会体育资源作用,用好社区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

2. 创新多层次政府治理机制,完善跨部门合作发展模式

实施“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强调多部门共同参与治理的过程。首先,想实现体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就要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多主体的治理框架。根据多层次治理体系,体教融合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可以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国家、政府(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第二层级为基层政府(地方政府、地方体育局、地方教育局),第三层级为社会单元(学校、体校、体育培训机构、社区等)。在构建共治格局的过程中,各方应有协商精神,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各级也要建立明确的问责与监督机制,厘清各方责任边界,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并定期考核,及时反馈和改进。

3.用好“中考体育”政策工具,制定灵活多元的体育考核机制

首先,要正确发挥体育中考在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参与体育运动及掌握运动技能的政策效应。应建立群众政策参与和表达机制,如采用政策听证会、民意调查、一线调研等方式充分倾听体育教育各环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策制定的协商与互动,提升政策制定的品质。其次,因地制宜,灵活组织体育中考内容及形式。随着体育项目多样性的提升,学生也可以根据兴趣爱好有更广泛的选择。因此,从体育中考的内容设置上应更多地关注青少年对运动技能的掌握,引入更为丰富的运动项目作为考试内容,鼓励学生在保持一项运动爱好的同时,也可以同步实现通过这项爱好在体育中考得分的目标。从体育中考形式出发,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如可采用必考项目+选考项目的形式,主动地去适应不同身体素质条件的青少年人群,帮助他们实现“自己与自己比较”的目标,而非“只用一把尺子去衡量”。

4.确立体育技能评价标准,结合实际纳入过程性评价体系

主管行政部门应尽快明确学校体育有关运动技能评价标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已经指出,强化体育评价要从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三方面着手。主管行政部门应尽快明确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的官方标准,为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价的开展提供权威依据。同时,随着进入校园的体育运动项目种类日渐丰富,主管行政部门也可邀请各体育运动协会深度介入,为不同的体育项目制定青少年运动等级评价体系。此外,还应激励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学校体育的过程性评价体系。而过程性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可以通过设置专职机构、人员或指定第三方机构的形式来完成,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闭环。

【12】孙科,刘铁军,马艳红,张震,郇昌店,纪成龙,任慧涛,王永顺,闫士展,李立.中国特色体教融合发展思考——对《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诠释[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21,47(01):13-20.

【13】教育体育局什么时候合并的?教育局和体育局在哪一年合并,科普动起来,点这里 [EB/OL]. (2022-4-17)[2022-8-25].https://www.lstx8.com/tyh/42592.html

【14】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EB/OL]. (2016-09-18)[2022-8-25]. http://www.haedu. gov.cn/2017/12/15/1513317396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