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花栀子

“我的猫被人治死了!”3月15日,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收到网友投诉称,自家的一只宠物猫在附近宠物医院治疗后死亡,猫主人在查看救治监控和病历后认为,宠物猫有生还迹象,是院方看护不当导致宠物猫死亡。宠物医院则认为,宠物猫送来时就处于濒死状态,生命指标好转只是暂时现象,院方没有责任。

宠物猫入院两天后死亡

深圳网友淼淼是宠物猫“嘟嘟”的主人。3月11日,走失一个多月的“嘟嘟”在家附近的一间阁楼中被发现,此时宠物猫已经昏迷,淼淼赶紧带着猫来到离家最近的瑞派佰佳宠物医院紫薇店进行救治。猫主人淼淼提供的病历照片显示,3月11日,宠物医生检查猫的体温小于35度,全身黄疸,需要留院治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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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猫嘟嘟照片)

3月13日,淼淼突然接到宠物医院打来的电话,告诉她猫已经死亡。淼淼赶到宠物医院调取监控后发现,宠物猫第一天入院时,夜间有人陪护,到了第二天晚上却无人看护。而且猫咪死亡时处于尿闭状态,膀胱有鸡蛋大小,在这种状态下,宠物医生还一直在给猫输液。淼淼认为宠物医院没有尽责救治,导致猫咪死亡。

3月22日,宠物猫“嘟嘟”的主治医生段海军表示,猫在送来宠物医院时已经病危,医院也让猫主人签了病危通知书,“来的时候猫已经是濒死状态,治疗后生命指征有所好转,但未起决定性作用,而且全身黄疸并未退去,所以猫是必然要死的。”

(宠物猫嘟嘟入院病历)

律师:建议对宠物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河南农大宠物医院医生董海涛在看了宠物猫“嘟嘟”的病历后认为,猫咪在送入宠物医院时全身失温明显,在这种状态下,小动物一般会产生多器官衰竭。虽然输液后,生命体征会有所好转,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猫咪的真正死因是器官衰竭。

北京乾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永广表示,这是一起“宠物医疗纠纷”。“宠物医疗纠纷”是随着近年来宠物经济兴起而出现的新业态法律纠纷。根据民法学通说,动物包括宠物不具备法律人格,并非民法中的法律主体。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宠物往往被视为“财物”,对宠物医疗损害一般被认定为财产损害纠纷。

在此类纠纷中,宠物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要看宠物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纠纷双方往往对此存在较大争议。如果确实是因为宠物医院的治疗不当导致死亡的,则宠物医院需要赔偿。关于责任承担,双方可以对宠物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或者交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给出专业的判断意见,以明确双方的责任。

薛永广提醒大家,宠物主人给自己的爱宠看病时,一定要注意宠物医院是否有资质,以及医生有没有兽医资格证,并仔细阅读院内提供的相关治疗条款和收费标准。在发生宠物医疗纠纷时,宠物主人可以与宠物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宠物医院的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要保存好宠物就医凭证、治疗病历资料、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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