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杨大状,今天和大家分享一则通过虚构事实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20万元补贴的诈骗犯罪刑事案例。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被告人汪某任某某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期间,与中申咨询达成合作意向,委托其提供专利申报、财务合规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等服务。后通过中申咨询杜撰完成无法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实用新型专利14件、软件著作权1件,并由中申咨询虚构公司研发人员、完成财务的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归集并由中申咨询指定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及年度审计报告。另其通过中申咨询撰写大量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的研究项目开发申请报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财务管理办法、公司员工培训体系等文字材料。最终通过中申咨询协助制作的上述虚假材料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得到政府发放高新企业补助20万元。另查明,被告人汪某已于2023年9月退回上述涉案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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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汪某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