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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我市召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新闻发布会。目前,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设2+3个项目,“2”指的是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3”指的是职工生育补助项目、大病关爱帮扶项目和职工住院二次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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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总工会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的基础上,修订相关细则,制定下发了《株洲市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将活动扩面重点放在非公企业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上。一是降低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团体参互的门槛,参加人数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20%即可成团参互;二是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参互”一步到位,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的职工按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市总工会对符合参加条件首次入会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全额补贴。

据了解,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2014年起实施,坚持“公益性、互助性、群众性”相统一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住院医疗为主,涵盖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保障项目的服务体系。10年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单位达到1800多家,参互人员超过18万人,累计发放各类补助金共1.07亿元,惠及职工10.65万人次。

医疗互助有哪些变化?

扩大了补助范围。往年只针对参加医疗互助的女职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今年则以家庭为单位,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职工家庭都可以享受生育补助。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参加了当期医疗互助活动的,哪一方申请都可。

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育新生儿,均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二胎按1000元/孩发放补助金,生育三胎按3000元/孩发放补助金。全年均可申请,最迟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加强了补助力度。今年,建档困难职工和符合参加条件首次入会并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免费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同时,入会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可以享受交通意外伤害住院补助。

延长了报销有效期,由原来办理出院手续后的90天延长至180天。

目前,我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最高补助限额已提高至10万元。患大病职工年度内最高可申领21万元的补助金。

单位成团申请 月底前完成缴费

在株洲市辖区内工作且已经加入工会组织,并参加了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包含加入工会组织的合同工、劳务派遣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均可申请职工医疗互助。采取团体会员制形式,在职职工通过所在基层单位工会参加;未单独建立工会的单位,由产业工会、行业工会组织所属单位职工统一参加。

值得一提的是,单位申请参互职工须达到符合条件职工的60%,方可团体参互。

职工医疗互助项目是80元/年/人,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是10元/年/人,生育补助、大病关爱、二次补助项目免费赠送,补助金额最低200元、最高21万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周期是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期是2024年1月至3月。

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具体政策和申领程序

记者 | 苏婷 龙羽

通讯员 | 何杏

编辑 | 唐思捷 审核 | 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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