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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动车(含三、四轮)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的通告

万年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对无牌无证、准驾不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车辆、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现将整治内容通告如下:

1、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

2、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车;

3、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4、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雨棚、改装车厢及非法载人;

5、电动车闯红灯越线、逆向行驶、违停、机非不分等其他交通违法行 为;

6、电动车乱停乱放(特别提醒:在停车位上要按箭头规划停放)和电动车、摩托车占用机动车道停放。

“幸福万年千万条,交通安全第一条”!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是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主动配合,互相转告,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县“创文巩卫”工作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万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5日

审核:吴庆华

校稿:李晓军 汪茂华

编辑:徐嘉艺

幸福万年千万条

道路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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