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投资合伙需谨慎

违约责任要先知

今日案例

市场环境不好,还没营业的嘛

我不管,我现在就要收回我的地!

近日,崇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最大程度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合同纠纷普法教育课。

{基本案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2年5月,宋某与某文旅公司签订了《合伙协议书》:约定由宋某提供自家场地打造特色露营基地,双方合作经营,宋某以出租土地的形式占股30%。但因市场不景气等原因,该露营基地一直未能正常开业。2023年1月,宋某向该文旅公司发送了终止合作的通知,单方面解除合伙合作关系,导致该文旅公司再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事项,也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运营。该文旅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并承担此案诉讼费等40余万元。

{ 处理结果 }

街子旅游环保法庭调解员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在法官的指导下,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引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宋某支付某文旅公司45000元补偿款。调解员通过文井江鸡冠山分中心数字法庭驿站远程设备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宋某当天支付完毕补偿款,矛盾纠纷得已圆满化解。

{ 典型意义 }

随着文井江镇山水旅游的名气越来越响,当地不少群众投身住宿、露营等产业,有些投资者没有全面了解市场行情,在不清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投资风险和隐患的情况下,盲目、仓促地投资或参与合伙,涉合伙合作经济纠纷日益增多。该类纠纷涉及层面广、门槛低、辐射面大。本案中,调解员向双方充分释明相关的法规条约,并通过情与法结合的方式,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成功化解了纠纷,既帮助企业解了心结,也帮助群众避免了巨额债务。本案也是数字法庭驿站远程服务群众,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就地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

崇州市人民法院

供稿:张婧

编辑:丁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