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标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也有被曝出的高价值商标交易案例,层出不穷,所以历来能拥有一枚大气,朗朗上口,能为大众熟知的商标,成为各个商标注册人的心头好。因此,为了获得高价值,高流量的商标,有些注册人就在商标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于是乎在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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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8日,余庆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移送线索,对辖区余庆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申请的17件“尊艺汇艺+拼音+图案”商标涉嫌重大不良影响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3月26日至8月20日,当事人委托某代理机构为其代理申请“尊艺汇艺+拼音+图案”商标14类,3类。

经过对比发现,所有尊艺汇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与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均不一致,当事人陈述,未将“尊艺汇艺+拼音+图案”注册商标使用于任何商品与服务。

在此很明显,当事人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

当事人余庆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附处罚决定书。

2019年商标法于2019年4月23日作出修改时,在第四条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旨在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打击囤积商标的注册申请行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秩序。第四条的立法意图在于规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囤积注册商标等行为和增强注册商标申请人的使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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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典型性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该行为人申请注册商标为我党、我军历史著名事件“遵义会议”同音,同时注册申请该不良影响商标量大,申请注册的尊艺汇艺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与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均不一致,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所以,各位申请人不要妄想一切蹭任何热度的行为,踏踏实实经营自己好的品牌,注册商标红线不可触碰,这也是尊重基本事实,尊重政治社会,尊重社会发展的基本行为准则。商标建设道理也是任重道远,唯有齐心协力,才能更好推进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