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城管对过往车辆进行罚款处罚,但执法过程严峻违法违规,不仅不带执法证而且酒后执法,甚至罚款仅提供一改收据且用个人的收款码收款。

执法人员酒后执法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用不合规的方法去处罚还有什么执法公正可言?当司机提出质疑时,还狡辩只喝了一瓶算什么喝酒执法,这些人哪里是在捍卫法律的尊严,明明是对法律的轻视甚至是践踏,在他们眼里,法律估量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是他们自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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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交警对车辆和行人处罚时都已经不同意接受现金了,如果非要给现金,开个罚款单到指定地方交钱。

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城管怎么还能用私人的收款码收款?即便可以用私人的收款码收款又怎么能保证收到的钱全都上交了呢?难道仅凭一改几十年前就剔除了的收据?依我看这种收据到处都能买的到,先不说上面有没有公章,就算有对想搞钱的人来说也是轻轻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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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收据再加上个人收款码,收了多少钱还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甚至报不报都是我自己说了算。所以请当地一定要调查清楚这件事,如果其中存在猫腻(一定存在猫腻)必须严肃处理,而且我建议异地调查,才能还他们一个清白。

此事表面似乎并不是大事,但如果有猫腻,就是一件天大的事了,涉及其中的人员估量不仅仅是这几位城管吧?

执法人员执法时第一要保证自己有执法权,其次执法过程要合法,再者就是公开公平公正。

我们的法律一直强调要程序合法,如果用不合法的手段处罚另一件不合法的事,还谈什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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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有太多蹊跷的地方,如果轻描淡写或者不深究的话难以服众,切记切记千万千万别再说临时工个人所为了,或者一句已对涉事城管停职处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这样的托词听多了,已经不相信了。

我再建议,任何地方的行政处罚都不同意使用个人收款码和这种手写的收据,如果非要交现金可以到银行或指定地方交,别扯什么实现起来困难?这很好操作,另外如果再出现这种用个人收款码收款的情况,被罚的人可以拒绝交钱,就如同出租车司机不打表可拒付车费一般。

如此这般至少可以杜绝一部分乱开罚单乱收费的情况。

在此真的要赞几句硬刚城管的司机师傅,他今天所做的或许明天就会惠及到我们每个人身上。

兄弟!够爷们!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