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更新、新增的监控抓拍设备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为七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3年9月20日起,依法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12日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明细表
序号
位置信息
1
鼓楼东大街与迎春街交叉口
2
鼓楼南大街与福利巷交叉口
3
解放路与广宣街交叉口
4
滨河南路与下靳村交叉口
5
滨河东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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