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酒精遇上车辆,

危险就已经和你如影随行,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应该是谨记于心的原则,

但就是有人心存侥幸,

耍小聪明,触碰法律底线,

酒驾无小事,警钟须长鸣,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铜仁交警现将查获的4起酒醉驾案例曝光

希望所有的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拥抱平安!

警示案例

酒醉驾案例一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7月8日凌晨02时52分许,谭某(男,持C1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贵DEQXXX的小型汽车,在万山区谢桥新区金鳞大道,被万山区公安交通管理局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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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案例二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7月8日凌晨02时25分许,舒某某(男,持C1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临时牌照为贵D68XXX的小型汽车,在万山区谢桥新区金鳞大道,被万山区公安交通管理局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醉驾案例三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7月8日凌晨02时48分,张某(男,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万山区谢桥新区金鳞大道,被万山区公安交通管理局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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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案例四

★主要违法行为: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违法情况:7月8日凌晨02时15分,杨某(男,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一辆铜仁010XXX号牌二轮摩托车,在万山区谢桥新区金鳞大道,被万山区公安交通管理局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8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后果严重,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违法犯罪必受严惩。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理念,杜绝侥幸心理,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转自铜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