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陪妈妈逛金店时,黄金嫁娶系列的昂贵饰品总是最引人注目的。妈妈随意地说:“以后让老公买。”听到这句话时,我感到有些奇怪,但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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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三分钟后,一对母女经过我们身边,那位年轻的母亲对着她大约六岁的小女儿说:“漂不漂亮?以后嫁人了让你老公买给你。”我不禁感到震惊。

这两位素不相识的母亲都说出了同样的话,对各自的女儿说出了同样的期望,年龄跨度从6岁到25岁,甚至可能延长到未婚的年龄——30岁或者更晚,那个被社会认为“嫁不出去”的年龄。

回家的路上,我和妈妈讨论了这件事,妈妈回答说:“这是一个女人价值的体现。”我反问道,那男人的价值怎么体现呢?妈妈想了半天,然后回答说:“他们男人没有什么价值。”我们都笑了起来。

后来我再次思考起来,那些被认为“有价值”的女性实际上在婚姻中是牺牲品。正因为她们被视为“有价值”,所以才值得被牺牲。正因为有所牺牲,所以才会得到物质上的回报。一个女人的价值绝对不应该仅仅体现在丈夫为她买了多少黄金饰品,或者她生了几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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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深入探究男性为什么愿意为婚姻付出物质的根本原因,那就是为了对生育和照顾子嗣以及家务劳动进行等价交换。不难发现,在过去几千年的父系社会中,婚姻和生育几乎是对女性的一种精神和身体的双重剥削和压迫,女性的付出与回报很难保持平衡,实际上是无法被等量弥补的。这迫使人们不得不设法用另一种“引诱”的方式来引导现代女性步入婚姻和生育(如彩礼、三金五金、房车等)。

如果一个女性拒绝这种“引诱”,比如一个各方面都很好的适婚女士坚持不要彩礼和房车,那她很难被大部分男方家庭接受。所以所谓的“自愿”等价交换从来都不存在,物质条件只是女性在婚姻中拥有生育能力并且必定生育的情况下能够协商的最低条件。

如果一个女性不生育(无论是因为不能还是不愿意),那她很可能会被社会判定为在婚姻中是“无价值”的,不值得男方付出物质。她没有资格来提出物质条件。换句话说,生育成为了婚姻的门槛。很多人都弄错了一个重点,子宫只是女性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说“我能生育”和“我要生育”是两码事,女性拥有生育权,而不是“婚姻”拥有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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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近代的思想已经开始改变,但社会环境仍然默认女性是“更应该”、“更愿意”和“更擅长”为家庭牺牲的一方。家务和照顾孩子的责任仍然大部分由女性承担,即使她们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完成。如果女性或男性在其中一方承担更多的生育风险,要求相应的物质补偿是合情合理的。但这不应该成为在婚姻中默认应该牺牲更多的理由,更不是女性价值的体现。用子宫生育和用肺呼吸是一样的,只是不呼吸会死,不生育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