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建房政策的不断加严,很多农民担心因新法规的不断出现,自己的农房会变成违规建筑,从而痛失资产。

不过,好消息来了,国家政策对农村自建房立新规矩,并强调要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很多农民欣慰,自己的宅基地和农房能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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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正是由于宅基地和自建房,不仅能够给农民提供低成本生存和养老基础,而且也能留住农民的“根”和乡愁。因此,农村自建房有哪些新规矩,哪些农房能够被保留?这些都直接关乎农民利益。

在农村自建房新规下,哪些农房可告别“一拆了之”。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农村自建房要先审批、后建设,且该《办法》也明确表示,“未批先建”的农村自建房,属于违规建筑。但是,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农村自建房,在“先批后建”规定发布之日前,就已经完成建设,而这个时间点是2008年1月1日。也就是说,在此时间点之前建设完工的自建房,不属于违规建筑,不能随意拆除。

与此同时,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国家明确禁止占用耕地自建房。但联系实际,部分建设于耕地上的自建房,是农民目前唯一住宅。而为了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在此前召开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报道”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规定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经建设完工的占用耕地所建房屋,可以补办手续。如此一来,这部分农房也能免于被拆。

总的来说,由于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2008年1月1日之前“未批先建”的农房,其不属于违规建筑,同时,为了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经完工的占用耕地自建房,允许补办手续。以上,就是在自建房新规下,能够免除被“一拆了之”的农房。值得一提的是,占用宅基地“未批先建”房屋和涉及“一户多宅”房屋,同样也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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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新规“严中有松”,还有部分农房将有幸保留。

虽然农村自建房要“先批后建”,已经成为农村建房硬性条件。但是,按相关规定,若农民满足建房条件,且符合国家规划,那么农民就可以先到建委监察大队缴纳罚款,然后拿着缴纳罚款凭证及户口簿等材料,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建房手续。而手续完成之后,这部分农房就能有幸保留。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保护措施,只针对存量农房,现阶段新建房屋不行。

除此以外,由于继承等原因,“一户多宅”在农村并不少见,而按照“一户一宅”要求规定,多余房屋是不允许同时翻建的,且在地上房屋倒塌后,对多余宅基地或采取回收处理。不过好消息是,“鼓励乡贤下乡与农民共同开发宅基地”政策的出台,不仅能扩增农民收入,而且也能更符合“对宅基地充分利用”的国家要求,从而使这部分宅基地和农房有幸保留。

面对农村自建房规定,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一定要保护好地上房屋,因为地上房屋一旦倒塌连续超过两年,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另一个是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将继续推进,建议农民及时修缮或翻建房屋,避免房屋因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而面临被拆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