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网上看到一种论调:旧社会的地主也很勤劳节俭,几代人省吃俭用,慢慢买地种地,才逐渐富裕起来的。佃农十分懒惰,赌博抽大烟,就把土地卖给了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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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张照片,地主提着礼物带着小孙子给佃农拜年,看起来一副互敬互爱的样子。真实的历史,到底是怎么样的?

这个问题,我们从一个名叫格兰姆·贝克的美国人说起。格兰姆·贝克毕业于耶鲁大学,1935年秋,他带着大学时卖画挣来的一点钱,到中国旅游。按照格兰姆的计划,他要趁着年轻周游世界,在中国逗留两周就离开。

然而,这个神秘的东方大国吸引了格兰姆,两周的逗留计划变成了两年。在这期间,格兰姆接触了很多中国人,学会了汉语,熟悉了很多中国人的风俗习惯。

1940年,格兰姆再一次来到中国,那还是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他只身来到中国,走访十多个城市,香港、柳州、重庆、宝鸡、洛阳、北平……后来,格兰姆创作了《一个美国人看旧中国》这本书,详细记录了自己在中国的遭遇。

啰嗦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个名叫格兰姆·贝克的美国人,用很多年时间接触那个时代的中国,他的观点可以听一听。

格兰姆·贝克说:“到了国民党时代,还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民是目不识丁的农民。所有这些人,只靠一小撮掌权者发慈悲才能活下来。”

这“一小撮掌权者”是谁呢?很明显,就是官员、军阀,以及实际统治乡村地区的地主士绅。

地主一直都有,但民国的地主尤其可怕。

“我想,普通的美国人读到这些惨无人道的情景后,一定会发问:如此腐朽的社会,怎么竟会存在,哪怕只是一会儿呢?”——这是格兰姆讲述了中国乡村的悲惨场景后,总结的一句话。

关于这个问题,格兰姆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解释说,中国的土地历来集中在少量地主手中,而地主阶级则是朝廷官员的主要来源。在民国以前,对“一小撮掌权者”的贪得无厌,还有一种约束力量,那就是“孔夫子的社会观念”。

按照格兰姆的理解,中国人一直强调“责任”:父母有责任让子女过上美好的生活,官员也有责任照顾其治下的百姓,地主自然也要对佃农的生死负有一定的责任。正因为这样,传统道德约束下的官员和地主,虽然剥削老百姓,但不会太过分。否则的话,就是“违背天意”,会让老百姓认为该“改朝换代”了。

格兰姆的分析并不完全正确,但确实讲到了一个重点,那就是古代中国乡村统治的稳定性,少不了伦理道德的约束。然而到了民国,传统社会崩塌瓦解,道德已经没有约束力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传统道德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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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战乱,从清末到民国,战乱四起,匪盗遍地。官员和地主也随时可能丢掉性命,所以他们也顾不上给自己交租的佃农了。

其次是西方思想的传入,自由竞争、商业化、享受生活,逐渐让有钱人迷失。所以,不择手段弄钱,到大城市纸醉金迷,让地主士绅也顾不上什么道德责任了。

格兰姆·贝克还提出了一个观点:在西方人到来以前,中国乡村的主要财富,就是土地和粮食。也就是说,地主积累财富的方式就是多买地多存粮食,这也让他们明白,土地和佃农实际产出能力。不过,当地主接触了西方思想和商品后,一切都变了,财富可以投资做生意,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

所以,道德感荡然无存,竭泽而渔成为常态,地主压榨老百姓越来越普遍。

贫民想通过勤劳节俭当上地主,简直是白日做梦。

格兰姆·贝克说,1943年至1944年广东发生饥荒,饿死了五十多万人。而诡异的是,很多农村地区并非真正的缺粮食。

格兰姆·贝克描述说:“那时西江三角洲和临近广东的几个县正在闹饥荒。走私贩运的主要物资不是一般商品而是大米,但其去向非人所能想象。它是从国民党受灾区输‘出’的,是向敌占区输‘入’的,是卖给日本敌人的!”

有人把灾民需要的粮食卖给了日本人,这些走私者包括国民党军官、地方实权人物,当然也少不了囤积粮食的地主士绅。地主拼命囤积粮食,然后通过商人换成财富,继续买地,压榨佃农……

贫苦百姓靠节俭努力就能当上地主?这只是少数人的幻想。

格兰姆·贝克说:“所有受灾荒威胁的地区中,每逢初夏……农民手中的粮食就不多了……在他们(地主)之中,自然也会有少数人在坏年成时发点慈悲,少收点租税。但在我所知的那些灾荒中,绝大多数的租税仍是十足摊派的。”

这里的租税,指的是租佃契约中规定的土地正常产出的比例,一般为50%左右。也就是说,哪怕你这块地今年颗粒无收,也要缴纳正常收成的一半给地主。那个时候的土地产出率很低,佃农有余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怎么交租?

格兰姆·贝克接下来详细描述说,没有粮食,穷人只能把家具、衣服以及所有能卖的东西都拿来换钱,高价从地主手中买粮食。没有钱买粮食,就只能吃树叶、树皮或者陶土。

接下来,农民只能吃掉种子,吃掉牲畜。那些有一点土地的自耕农,只能廉价把土地卖给地主。“在此阶段,农民陷入惨境的标志之一是,在长辈死去时,为了省下钱来购粮充饥,不仅不能举办丧事,甚至……既无寿衣,又无棺材。这对高度敬祖的社会是莫大的耻辱,痛苦,折磨。”

更悲惨的是,接下来饥饿的人们开始偷偷食用尸体,有些人“把家中不太有用的人出卖……妇女儿童被出卖时尽管还算是奴隶而未被当成食物,可依然要过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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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灾荒来了之后,老百姓只能高价从地主手中买粮食。自耕农省吃俭用购买的一点点土地,只能卖给大地主,没有任何办法。

所以,格兰姆·贝克总结说:“灾后的岁月中……少数本来小康的农民因失掉土地,不再是中农,而下降为贫农,贫农中的大部分就会地无一垅了。而控制粮食的那一小撮人则变得更富有,他们的土地、钱财、粮食都增加了。”

除了灾荒,还有战乱和匪帮,任何一场灾难降临,普通农民多年的努力就会化为一空。这种情况下,还谈什么“节俭努力就能当上地主”?

可能有人要说,难道经常发生灾荒?民国时期,灾荒确实很普遍。据统计,仅仅1912年至1937年间,中国发生的大灾荒就多达77次,其中水灾24次,旱灾14次,地震10次,蝗灾9次,风灾6次,疫灾6次,雹灾4次,饥歉2次,霜雪灾2次。

实际上,民国时期天灾发生频率极高,波及范围很广,受灾百姓非常多。每一次灾荒,都是对广大农村的一次重创,甚至连有些地主都难以自保,更别提农民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指望勤劳节俭当上地主?你指望地主与佃农和谐相处?那个时代,很多人是无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