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有许多无巧不成书之事,比如当初隋文帝立太子一事。最先被立太子的是长子杨勇,结果他却被弟弟杨广所陷害,致其失去太子之位。而隋炀帝杨广一上位,就将这个哥哥赐死。而巧合的是,2013年,扬州一名同样叫做杨勇的地产开发商在施工时,意外将杨广的墓给挖了出来。这般巧合,怎不让人意外?

而在广西也有这么一对兄弟,虽然两人并没有血缘上的联系,可在长相上却颇有几分相似。结果,却导致其中一人的妻子新婚前夜走错房间,不清不楚的睡到了他人的床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女子才发现身旁的人竟然不是自己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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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吴钊(化名)与未婚妻小黄趁着国庆假期休假,打算回乡下老家结婚。在临行前,吴钊特地邀请了兄弟元某来婚礼上担任伴郎一职。说起来,两人也是有一些缘分。几年前,初出社会的他们相识于同一个工地,两人不仅年龄相仿,体型上也相差无几。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五官长得有几分神似,如果不仔细看,旁人还会误以为两人有血缘关系。

别说不认识的人,就连吴钊的女友小黄在相恋伊始都曾将两人错认过。某次,在餐馆下班后的小黄想前往吴钊的工作地方,给男友一个惊喜。当她在门口终于看到一个长相酷似自己男友的人时,小黄兴奋地冲上去给了对方一个拥抱。可当她抬头一看,对方脸上的神情似乎有些尴尬,完全没有吴钊平日里对她的那般热情回应。

正在小黄为此摸不着头脑时,她忽然看到前方竟然又有一名长得和吴钊一模一样的人。只不过,那个确实是吴钊本人。小黄立马松开双手,瞪大了眼睛在两人身上打量个不停。看见一脸惊讶的女友以及满脸尴尬的元某,吴钊立刻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站在远处对两人哈哈大笑。意识到自己出糗的小黄又气又恼,转身便打算离开;他赶紧叫上元某,赶忙上前和女友解释清楚这件事,正好作为互相介绍给对方认识的机会。

一番交流,小黄这才知道原来不是男友有双胞胎兄弟,只是单纯的因为两人长相有些神似;当然,这只是乍看之下,如果白天光线充足,还是很容易将两人分辨出来的。不过,他们都是豁达之人,并没有因为这般乌龙而让彼此之间的关系变得尴尬。一有空,情侣二人也会叫上元某一同出去游玩,时间一久,也就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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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兄弟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友,从没有过恋爱经历的元某心中满是羡慕,总会调侃小黄,要她介绍介绍单位的女同事给她认识。小黄也没藏着掖着,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就会叫来单身好友出来吃饭认识。虽然也有撮合成功过,但却远不如他们两人关系牢固;不到一年,元某便和小黄的同事因性格不合而分手。

2013年,在见过双方家长之后,吴钊与小黄决定回老家结婚,并盛情邀请元某去给他们当伴郎,并顺带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彼时的元谋,已经空窗期两年,十分渴望身边有个异性。但平日里工作繁忙,他又不如吴钊那般能说会道;因此,每当他看到兄弟与女友亲密时,他总是禁不住将自己代入进去,谁叫两人长得相似呢。久而久之,他对小黄也生出了一丝异样的情感。

吴钊老家的房子相对简陋,几个卧房都没有设门,只用纱制的门帘稍作阻隔。结婚前一夜,睡前水喝得有点多的小黄摸黑打算起来上厕所。可由于夜晚视线不佳,加之对房间构造不熟悉,她竟稀里糊涂地走进了元某的房间内。睡意朦胧之中,元某忽然感觉到身旁有东西在动,他睁眼一看,发现竟然是兄弟的未婚妻,并且对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房间。

日思夜想的人,如今就在自己身旁,元某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冲动,用手试探性地对小黄身上抚摸,想要邀请她共探春色。农村不比城市,晚上没有太多光源来驱散夜色。混黑之中, 小黄果真没有认出元某,在亲密时相当配合;直到第二天早上,被晨光晃醒的她,才发现身旁之人竟然不是吴钊。小黄立马崩溃地哭喊到:“来人啊!我被强J了!”

赶来的吴家人又急又气,但在这个关口,他们也不愿让这件事被外人知道,因此想要2万块与元某私了。谁知,元某一把将责任推到了小黄身上,说是她自己主动走进房间的,自己没有责任。商量无果,双方就此对簿公堂。那么,元某的行为究竟算不算强J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元某知晓小黄的身份,但在发生关系时,他并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手段来强迫对方;并且,小黄在这一过程中,也没有对元某的行为表示反对,因此,元某的行径并不构成强J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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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虽说是巧合,但元某这般不仁不义的做法实在是叫人唾弃。巧合并不一定代表缘分,尤其在你明知与其无缘,却试图强行占为己有时,便会给双方带来不幸。

(《回顾 广西新娘深夜进错房间,误与伴郎发生关系,最终酿伦理纠纷》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