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互联网浪潮兴起以来,网恋由于其便捷低廉的沟通成本,深得不少年轻人的喜爱。但这份虚拟感必定会带来信息上的失真,再加上人心难测,因此不少网友都有过被网恋对象欺骗过的经历。

2006年,在互联网交友发展正如日中天时,生活在江苏南京的肖雅(化名)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当地网友,并与之交往。可令肖雅没想到的是,对方竟在二人相处时偷偷拍下亲密照片,并以此要挟,试图敲诈她。身为有夫之妇,她到底会如何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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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雅出生于普通工薪家庭,虽然条件谈不上多富裕,但从小就性格外向的她,十分热衷于接触新鲜事物。出来工作两年后,在父母的牵线搭桥下,她与将来的丈夫阿强开始了相亲。相比口齿伶俐的肖雅,阿强显得有些嘴笨,但好在行为上足够主动,每次都尽力挑选女性感兴趣的话题,想要获得肖雅的芳心。阿强和肖父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对于这个踏实肯干的年轻人,肖父十分欣赏;并且,他也想借着阿强这般稳重来压制一下行为跳脱的女儿。

肖雅对于父母的安排显得不情不愿,但又不好直接拒绝对方,半推半就之下,只能无奈同意了阿强的求婚。但这一纸契约并未能让肖雅有所收心,她依然热衷于各种社交活动。在闺蜜的介绍下,她开始在时下流行的互联网聊天软件上结识不同的网友。一次偶然的机会,肖雅在某当地交友群中认识了同样居住在南京本地的网友向伟。根据向伟自己的介绍,自己在某外贸公司上班,比肖雅大三岁,至今还未谈过恋爱,十分渴望一段感情。

肖雅一开始并未道出自己已婚的身份,而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向伟相互了解彼此的状况。在相互交换过照片后,二人都觉得对方值得一见,因此相约在市中心某餐厅见面。一见面,向伟就展示了其绅士的一面:他主动为肖雅拉开座椅,并按照先前了解到的肖雅的喜好来点菜,上菜的间隙还不忘夸赞一下她的衣着品味。这般经历,肖雅从未在自己那个老实憨厚、缺乏情趣的老公身上体验过,随着酒精发挥作用,她越发觉得向伟才是自己的心之所向。

但她也清楚,自己毕竟是有夫之妇,今夜也许能体验激情,但不可能真的为此离婚,否则家中一定大乱。春宵一刻值千金,他们在酒店之中缠绵许久,才恋恋不舍地与之道别。由于出门前肖雅告知丈夫自己是前往闺蜜家过夜,因此她第二日中午回家时,阿强并没有怀疑。她草草敷衍了丈夫两句后,便马不停蹄的打开电脑,继续与向伟回味起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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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感情交流一步步深入,肖雅对向伟的信任感越发强烈。就在二人逐渐升温时,2006年4月,向伟忽然在聊天中向肖雅求助,说自己在外地钱包被偷,没有办法的买回程的火车票,询问她是否能借给自己500元。肖雅毫不犹豫地就通过银行向情人汇款,并不断发送消息询问情况,用以表示自己的关心。见肖雅没有起疑心,向伟继续编造着自己虚假的遭窃经历。

一个月后,向伟再度向肖雅求助,说自己在南京郊区某处出了车祸,想和对方1000元私了,但身上携带的银行卡中金额不够,希望肖雅能够帮助自己。金额翻了一番,但肖雅此时已经被所谓的爱情蒙蔽了双眼,仍旧没有看出其拙劣的骗局,傻乎乎的再度前往银行汇款。虽然阿强平日里并不过问妻子的流水,但他了解肖雅平日里的消费习惯,看到她最近花销明显减少,他关切的上前询问其是否遇到了麻烦。

阿强的关心让肖雅十分心虚,她强装镇定的回答完丈夫后,开始思考自己是否上当受骗了。果不其然,2006年6月,向伟第三次向肖雅借款,而这次则是以自己生病为由,想要肖雅借自己5000元。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即便再迟钝的人,也能看出这是一场骗局,因此肖雅断然拒绝了向伟的请求。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消息刚发出去,向伟立马发过来数张两人在酒店亲密时的照片,并扬言,如果肖雅不汇款,他就将这些照片打印出来去她家附近分发。

这般威胁让肖雅异常气愤,她无法接受先前在自己面前表现得那般绅士的人,竟会做出这般下三滥的举动。她思虑再三,决定独自前往公安局报案,并隐去部分事实,只告诉警方自己遭遇不法分子的诈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向伟在未取得当事人肖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公开两人照片的行为,在法律上侵犯了肖雅隐私权。

肖雅对案件细节描述上的闪烁其词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经过一番悉心劝导后,她终于将自己与向伟之间的关系告诉警方,让线索被串联起来。此次累计诈骗金额已经超过3000元,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警方通过掌握到的讯息,在南京鼓楼区某小区内将向伟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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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2千元以上时,属于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时,属数额巨大;达到20万元以上时,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金额的大小,是量刑的主要依据。本案中,向伟通过欺骗、要挟等方式,共计诈骗肖雅6500元,属数额较大。

网络上虚虚实实,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来粉饰自己,隐藏自己的目的。只有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与隐私保护的意识,才能让我们不被信息的洪流所裹挟,不被网络上的虚情假意所蒙骗。

(《案例 南京一新娘与网友宾馆幽会,本以为你情我愿,却掉温柔陷阱》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