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前段时间在后台发来了信息:6个月左右,接近二百天,无数次的电话,无数次的面谈,始终没有给予解决。不知道为什么兴隆路街道始终不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街道屡次拖延、推诿、扯皮、慵政、懒政,不解决小区的实际问题,现在直接扯皮以各种牵强的理由拒绝小区居民对小区环境进行投票,导致事态恶化,业主们怨声载道,扩大矛盾。恳请市里领导给重视,恳请纪委机构能够介入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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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业主在对物业服务提出意见,换来的却是没有资格,有业主称,街道与业委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小区已经成为敛财的渠道,仅仅在业委会成立后一个月成立的新物业公司,打败了老牌几个物业成功竞标小区物业,现在小区新物业签订的物业合同,基本都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谁质疑物业服务,物业就怼谁没资格问,无人能管,收钱各种方式,本应该业主同意后才进行实施,业委会与物业联合,在小区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小区业主同意的名义,进行想进小区就需要交够足额物业费,不然连车位、门禁都没有,有家不能回,业主投诉到兴隆路街道,街道也不予理睬,包括几个支出项目如聘请法律顾问,均为业委会所指定公司,凌驾法律之上,不允许小区居民查业委会得账目跟业委会当时投票的记录,相互保护,小区居民谁查账就会被踢出小区群,基层老百姓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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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街道出面查账及查询当时成立手续是否合法,街道一直支支吾吾,并有参与在内的业主表示,业委会成立的很多地方都是街道办领导安排的公司,比如在小区居民强烈反对下的业委会聘请法律顾问,作为政府机关,兴隆路街道主动清除老物业,新物业无运营能力,对防疫无任何能力,疫情期间还敢这么乱来,其中是否有利益输送,为何想尽办法阻止小区居民重新投票及查票查账的态度,引发众怒。

最终小区居民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兴隆路街道在从中配合,阻拦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小区正常诉求途径,并非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控制,而是小区全体业主针对小区改革及出现的问题,共同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来进行,是最公平公正的诉求渠道,如此民生需求在兴隆路街道的全力阻拦下,直至目前,也无法召开。

小区居民私下猜测,业主大会主要问题是查证新物业本是皮包公司,是如何投标成功,并业委会挪用15万元费用查证去向,街道推荐业委会签约律师事务所2万元,是否没经过居民同意进行支付等问题,但街道目前想尽办法拒绝召开,甚至街道作为政府管理层,耗费众多人力物力打压小区业主,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业主大会不能召开,是否街道与物业存在某种往来,不然已经引发群体事件了,还在包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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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区居民谈论的徐新某领导,不得而知,对于基层执行及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腐败或者出现了懒政行为,由此也看来,市北区对于监督管控方面,如果事情属实,的确也需要加强管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小区居民跟小编说,多次沟通后,在相信兴隆路街道会执行基层政府工作,以为可以凭国家法规要求,街道可以协助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让小区居民对物业及业委会的工作进行投票,因为在此之前所谓的更换物业、成立业委会,小区居民很多并不知情,更没有投票过,更有一些弃权票被业委会更换成了同意。结果街道在要求需要20%业主签字才能召开大会。

小区居民在新物业入驻小区后,无人工作,连垃圾治理都瘫痪掉引发众怒,从今年3月开始跟街道沟通,最终街道同意,达到20%小区居民同意就召开,居民自发组织签字,短短几天达到20%以上后递交给了兴隆路街道,在6月份递交后的时间里,兴隆路街道各种推诿拖延,几天的工作一直推到9月份。

没有想到的是,兴隆路街道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对签字的几百户居民打电话核实信息,小区居民质疑,为何街道不查证业委会成立及新物业选举的投票,在小区居民要求开箱验票,街道也不予配合执行,这次反而充当在前,挨个核实?在小区居民多次催促下,街道公示内容,说核实业主数量够了,但是品质不达标,在居民追问下,街道给了一个很“保护伞”的回复,一、房产证写丈夫名字,妻子签字不与作数,如果代签,需要丈夫或者妻子对其的授权书。二、里面含有公租房业主不予作数。所以不达到20%,不予召开。

更过分的是,小区居民实际签字上报748个,街道核实完居然成了798人,口口声声说核实没有错误,直至小区居民指数数量问题,还有一些业主并没有接到电话,信息数据连续错误,街道工作不谨慎?还是另有原因?小区居民代表说上报的信息表格是小区业主自发签字,公开透明并无隐私,要求公开哪些不达标,我们可以补充或者现场直接落实是否存在所说问题,街道明确表示,不予公开,有意见让这几百个签字的这些人一个个的来街道查询自己是否达标,各种设卡,以此理由再次拒绝召开业主大会。用一个幽默而又现实的说法,谁没达标我们确认下,街道:你猜。

小编看到网友发来的内容,如果是真实情况,如此的“袒护”,不禁让人联想翩翩,为何对小区居民质疑的业委会投票不予核实,反而利用街道大量人力物力去核实20%业主的真实,难道兴隆路街道的确工作空闲?小编网上查询专业法律网站,首先,小区业主夫妻即使房产证唯单一方名字,但夫妻共同享有居住权,一个很普遍的名称“家庭”,双方任何一方签字均拥有对小区问题的法律效应。但国家法律在兴隆路这里不被认可,是故意以此说词来拒绝召开,还是的确街道人员不专业?

网友反应,已经联合到了区信访、市信访,无奈兴隆路已经躺平,均不予理睬,唯一工作迫于上级信访压力,给予了20%作废的说明,除此之外,小区业主在兴隆路街道多次针对小区事情不予搭理的情况下,打12345反应情况,并无任何效果,直至有一天12345回访后才知道,12345及时传达了信息,兴隆路街道也给予12345回复,已经沟通解决。但拨打此电话的网友在小区业主群里气愤的说,兴隆路根本就没有联系过我,就直接回复已经沟通解决,完全的懒政不作为,欺上瞒下。

“换物业不要紧,但是换来如此皮包公司的物业,居民已经愤怒之极,只要质问物业,物业就说交接问题,已经交接了半年了,有问题还推给交接问题,即使小区正常服务,也是小区业主多次拨打电视台热线才得到解决,连地下车库收停车费时是他们的,管理时就推给城投,合同明确约定属于物业范围,原本好好的小区现在已经隐患居多,我们一直在找,街道却一直在使绊子,其实街道就是怕我们查账,会不会牵扯出某个领导,不然如此赤裸裸的问题,已经群体事件了,还不解决?开业业主大会,小区居民公平投票,如果没有问题街道他们怕什么呢?”小区居民说道。

之前发布过的文章提到的问题,至今未解决

1、还我家园!居民要求公开是否违规操作,兴隆路街道办被质疑支支吾吾?

2、市北某地“一次性套现”、弃权票被改成同意,1万门禁采购70多万?

3、业委会引发公愤,“狸猫换太子”市北区一小区上演罢免业委会保卫战

4、市北区兴隆路街道业主委员,15万元物业费,为何瞬间被挥霍一空?

前因:

  • 小区业委会与2021年7月23日成立,成立至今不仅未履行服务小区业主的职责,并且一直侵害小区业主的权益。

  • 业委会成员长期恶意拖欠物业费,车位费,根据民法典和业主议事规则,没有资格继续担任业委会成员。

  • 业委会成员大肆挥霍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并且坚决不公开账目明细。

  • 业委会在广大业主不知情的状况下,不公开不透明,诱骗业主签字进行投票,严重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选聘权。

过程:

  • 1. 3月12日小区十几位业主到业委会反应上述问题,业委会未有任何回复。(有视频为证)

  • 2. 3月19日应业委会刘主任要求到业委会面谈,实际情况是业委会大门紧锁,主任说在外面不方便,3月12日提出的新物业资质的问题让小区业主自己去查。

  • 3. 3月20日-----4月20日 小区业主不停的拨打济南12345,青岛市12345,居委会,兴隆路街道办,网上投诉,皆未有任何回复。

  • 4. 4月21日到居委会反映,工作人员回复,人太少了代表不了其他人意见。

  • 5. 4月23日居委会反映,未有回复。

  • 6. 4月27日到兴隆路街道反映,未有回复。

  • 7. 5月7日小区业主到街道反映,告知5月21日召开小区联席会议。

  • 8. 5月21日小区20位业主代表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当场未做出任何回复。

  • 9. 5月23日----5月31日应街道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要有百分之二十业主签字,一个星期之内小区业主自发完成签字。

  • 10. 6月8日当天把名单送到了兴隆路街道,街道回复要一并提交给业委会。如果业委会不召开临时会议,街道将主持召开。

  • 11. 6月8日---6月10日多次把业主百分之二十签字送交业委会,不开门,不接电话,不接收。

  • 12. 6月10日街道贴出联席会会议答复意见书,上面明确告知如果业委会不予召开临时会议,街道将召开临时会议

  • 13. 6月14日在街道与业委会的沟通下,业委会接收了20%以上业主签字,同时接收了临时会议的决议,也要求业委会给出详细的纸质答复。

  • 14. 6月22日业委会只是单独给了一位业主打电话说20%以上的业主签字无效,不予召开。并没有任何的书面的详细答复。

  • 15. 7月8日一个月的时效已过,街道未有任何回复。

  • 16. 7月13日小区10多位业主到街道询问,回复是7月20日之前一定会提出告示告知召开临时会议的相关事宜。

  • 17. 7月20日未有任何告示,也未有任何电话,未有任何回复。

  • 18. 7月25日去的市北区信访办,信访办领导也下达了督办,但是兴隆路街道还是没有给予答复。

  • 19. 8月5日小区热心业主去的区里反映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的问题,市北区信访办给与的答复是反映的问题与之前来反映的问题的业主问题大致相同,当天下午把问题也反映给了兴隆路街道,同时市北区信访办办事人员说如果8月9日还未收到答复可以8月10日再过来让信访办进行处理。

  • 20. 8月10日去了市北区信访办,市北区信访办告诉我们一定会把这个事情处理好。8月10日到8月26日期间业主们多次主动联系兴隆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出示针对20%以上签字的核实详情,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未给与任何相关核实详情材料。

  • 21. 8月30日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出示了一份核实工作进展的公示。该公示存在诸多问题,并且也不给予业主们具体有问题名单的详细说明。

  • 22. 8月31日到9月6日还在进行核实工作。同时业主们还是要求同一个诉求。把不合格的名单详情提供出来,小区业主们可以配合兴隆路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至今未予提供详细情况说明,也不给小区业主们任何回复。

  • 23. 9月7日,针对这20%以上签字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问题小区业主们自发去了市信访办去反映相关问题。

  • 24. 9月14日去街道由厉主任和徐科长接见了我们。主要针对了几个问题进行了沟通。1、20%签字的名单,街道已经是最后收尾了。针对不合格的名单街道最晚会在9月16日联系自发组织签字的志愿者们进行再次确认。如存在不够的问题,热心业主可以再次补签。2、针对业委会贴出小区封闭的告示,街道也指出了个人不能被代表,街道将跟业委会沟通。3、物业收集进门信息,街道上也明确指出可以进行核实,但是不需要复印件留存;街道上也指出在法律上车位费和物业费不能捆绑,管理单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5. 9月15日又有业主们去了街道这次只有徐科长接见了业主。业主们去询问问题得到了不同的答案,提出原来已经确定的488名无误的名单又存在问题。街道说的话都是来回变化的吗?122户为非业主签字,是在房屋所有人知道的情况下配偶签字,这算为废票吗?法律上明确规定业主的配偶是业主。如果配偶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配偶就是业主。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另一方当然也是业主,当然也能当选业委会成员。

  • 26 9月22日街道明确答复,20%夫妻代签业主作废、不接电话作废等要求,拒绝召开20%业主大会。

3月12日至9月22日6个月左右,接近二百天,无数次的电话,无数次的面谈,始终没有给予解决。不知道为什么街道始终不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街道屡次拖延、推诿、扯皮、慵政、懒政,不解决小区的实际问题,导致事态恶化,业主们怨声载道,扩大矛盾。请市里领导给重视,能够顺利召开小区20%临时业主大会会议。


具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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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馨园在小区业主多数不知情的情况下,由街道宣布经过业主投票业委会成立,成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问原物业要走15万元费用,并聘用由兴隆路街道介绍的律师事务所每年3万元费用。

2021年中,成立之初,多数居民并不知情,但知道后也拍手叫好,因为小区物业在多年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服务着实让人头疼,现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委会的操作下,以压倒性票数小区进行更换物业之后,无论是服务还是态度大不如之前物业。

但从目前来看,业委会和物业并未真正服务于业主,所做之事也多数流于形式(照片之类)。

成立以后,第二件事情着手换物业,跟小区居民号称要更换更好的物业,物业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可以更好为小区服务,老物业已经服务近10年,口碑在小区的确一般,有如此星级服务标准的物业入驻,肯定是皆大欢喜,没想到小区的噩梦这才来临,业委会开始进行更换,最终在小区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于业委会成立一个月后注册的虚缴100万元的物业公司,打败了两家千万级大牌物业脱颖而出,业委会号称此公司实力雄厚,小区居民在业委会要求公开竞标内容,结果均被业委会主任踢出小区群。

在新物业接手后,小区陷入瘫痪,物业无人、小区门口无人值班、门口护栏大开、保洁无人等等问题,导致小区垃圾无人收拾、卫生无人打扫,小区业主质疑物业,物业经理怼业主:你没资格指手画脚。

在几次电视台曝光后,逐步垃圾由无人打理到偶尔打理。

据悉,物业经理给小区制定了规矩,每天卫生人员只上班8个小时,地下车库垃圾桶取消,小区业主必须扔在指定地方。有业主反应电梯、楼道脏无人打理,物业经理就指责小区有居民素质低弄脏了环境,如果人人都军事化管理,还需要物业做什么呢?

此类问题颇多,在小区业主租赁车位时,物业强制签订,小区内车位物业只收费,不负责安全及服务。物业是把小区当成了车位承包,而没弄明白自己的责任是收取服务费,把小区服务好,小区车位归属全体业主,并不是物业,物业只有收取服务车位的费用,如果不负责服务及安全,这个车位费凭什么收取?

其中对于为何不能重新查询当时业委会成立投票箱?为何不能公开业委会15万的账目?为何不能查询此物业是如何脱颖而出?为何不能公开新物业所签订的合同?街道及居委会里有没有人参与进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等问题业主也不止一次求证,但都无疾而终,没有结果。

最近物业要建封闭小区,竟然称业主已经上门,而且需要业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及形式从复印件,并且保留,符合法律法规吗?

物业强行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行车证复印件,否则不给办理小区出入证件,涉及万户居民隐私信息,法律明令禁止收集隐私信息,证明是业主即可,不能收集隐私信息,不知为何此物业强行收集,信息足够网络贷款了,如果物业一经泄露,近万人信息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物业除了收费其他工作物业一直推诿,所签署物业合同也均未履行,其中地下消防警报一直响有巨大火灾隐患,物业与业委会也一直不管不问,引发小区业主群愤,在多次沟通下街道介入,目前在走业主大会流程,查证业委会是否经过业主同意引进这家物业及罢免业委会,但兴隆路街道一直不停承诺,但多次拖延时间不履行政府监管责任维护物业,导致小区目前居民生活出现问题,本次收集信息以办理停车为由,实责收取小区物业费,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车位是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物业费与车位不可绑定,如果服务不达合同标准,小区居民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大数据时代,这些私密信息如果泄露,足以进行网络贷款或诈骗亲属等行为,在查询国家法律法规后,已经涉嫌收集隐私信息,一旦泄露后果严重,如被恶意使用,会对家人、孩子造成恶劣影响,律师表示:明确此举违规操作,业主私密信息不得收集。

以上信息为网友提供,最后小编想说,相信兴隆路街道对于小区业主寻求召开业主大会的问题处理还是在寻找解决办法,作为人口较多的街道,可能有自己的苦衷,也肯定存在人员调配不够充足,请给予街道时间,也相信会有解决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