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一高速路口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引发舆论热议。4月12日晚,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称,对于网民集中反映认为该路段设计不合理、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等问题,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开展核查,研究落实优化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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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天量罚单”岔路口已优化

据佛山交警官方消息显示,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启用前已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针对舆论质疑,广东省相关部门于12日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并发布情况说明,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违章行为主要是途经车辆压实线变道。短短12个半月就有18万起违章,每天平均约490起交通违章发生在这一个位置上,数实惊人。

相关情况引起关注后,有网友称,前往涉事路段用无人机拍摄记录下“3分钟27辆车违章”的画面。视频显示,在广台高速前述岔道口为“Y”字型,衔接岔路口的白色实线长度较短,不少车辆行驶向左边车道时,容易出现视觉上的误差,压到右边的白色实线,在3分钟内共有27辆车压线交通违法。

一名从业多年的货车司机表示,这里的岔路口设计对于经常经过该路段的司机来说问题不大,他们对道路有一定了解,行驶中也会提前规划路线、变道。但是新手司机初次走这条路,往往不能及时变道,等发现需要变道时,已经来不及了。“(导流线前的实线部分)确实不能变道,如果把实线换成虚线,可以随意变道,则会导致后方来车来不及避让”。这名货车司机称,这样发生车祸的几率会很高。

对此,佛山交管部门通报称,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划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在该岔口远端处施划地面文字标识,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识;在临近岔口的2公里、1公里、500米处的地面增加施划文字标识以及分道提示标志,清晰指引车辆往相应方向行驶;在临近路口前1公里处解除货车靠右行驶管制措施,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规范使用“电子警察” 避免“天量罚单”

尚法新闻记者发现,近年来,引发争议的“天量罚单”抓拍点并不鲜见,多地都曾出现交通违章“天量罚单”。

2017年,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茂名电白服务区)被曝光处理的罚单量高达125294单,罚款超过2500万元,成为当年全省10大违法路段之冠。据调查,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因为设置超长实线,导致不少车主进入服务区只能压实线而违章。2019年,该路段的“电子警察”被撤除。此前被公众诟病的长实线改成虚线,车辆越线变道时不会再被抓拍。

有网民质疑,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据了解,过去一些地方交管部门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让“电子警察”设备供应企业出资建设,再于协定的期限内通过抓拍交通违法的罚款抵消。此前,陕西兴平被曝光其交通管理部门将“电子眼”外包给私营企业,企业雇佣人员上路坐在测速车里拍照,每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超出指标再拿提成。

四川成都市电子警察系统以BOT模式外包给私营企业四川浩特通讯有限公司,这家企业获得的利益分成高达39%,仅每年从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中获得运营收入就有数千万元。

对于此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提出建议,要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清理不合理的“电子抓拍”,引起广泛关注。韩德云指出,因采用BOT模式,导致交管部门设置使用“电子警察”目标发生了偏移。“这其中既有管理部门资金不足的情况,也有主动寻租的行为。”韩德云说,由于部分地方交管部门的预算并不公开透明,并没有明确的设置使用“电子警察”的数量,在合作分成模式下,“电子警察”设置自然变得越多越好。“本来只需要装100台就够了,结果装了1000台,这种合作扩大了寻租空间,是行政执法权的滥用。”韩德云说。

因此,韩德云表示,在行政执法领域,目前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佛山“天量罚单”被曝光后,相关部门对不合理标识进行了优化改进,恰恰说明了当前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存在问题,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方便人民群众行使权利。针对滥用“电子警察”问题,各地应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法异常突出的点位,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改善设计不合理、施划不清楚的交通标识,进一步规范各地设置和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加强设置地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做好公开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公安部: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

当前,我国公路总里程达501.25万公里,高速公路达14.96万公里,为世界第一,是国民经济畅通运行的重要支撑。一个法治、规范的交通环境和执法生态,关系到经济发展,也关系民生幸福。

近些年来,各地交警执法的程序规范和文明程度持续提升,但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以罚代管”“滥设探头”等问题,影响民众切身利益和情感体验,容易引发矛盾,必须高度重视和有效规避。

4月13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强调,要强化公安交管大数据智能化实战应用,推动高新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要坚持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全面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提升交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公安部要求,要深化为民理念,要坚持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此外,前公安交警、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律川表示,大量的压线违法行为部分系因驾驶人对路况不熟悉,因此,交警部门除进一步改善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方式以外,也可尝试创设一种执法模式,对于外地车辆、首次违法车辆,仅进行录入,并作出警告处罚,告知其已经涉及相应交通违法。对于第二次仍在此处压线的车辆,再进行记分罚款处罚。这样,既能体现交警部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而并非一味“以罚代管”;同时,也能让交警部门的执法更有“温度”,从而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朱泱余)

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