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违反了交规,主动接受相应的处罚自然最好,不过认错态度良好的司机,临潼交警蜀黍也见过不少,但是主动打电话报警承认自己酒驾,还报上自己位置的“精神小伙”,你们见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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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早上8:07,临潼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110转警,称报警人举报自己涉嫌酒驾,要求交警过去查处,并明确了自己所在位置和联系电话。

接到转警后,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大队渭北中队前往处置。当民警赶往现场处置的途中打电话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时,发现报警人情绪激动。为防止出现其他问题,稳定当事人情绪,民警嘱咐其将车辆在路边停好,不要再动车。

按照报警人的描述,民警赶到临潼区行者路某超市门前,找到了报警人张某波,张某波虽然满身酒气,但是回答问题却毫不含糊,他主动向民警供述自己喝了酒,而且还开了车。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到交警大队,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张某波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民警又通过视频卡口核查到在举报人交代的时间段内,确实开车在道路上行驶。

经了解,张某波当天凌晨两点多下班回家后,与女朋友发生矛盾,心情不好喝酒,七点多驾车准备外出散心,行至行者路时想到自己喝酒开车是违法的,于是打电话报警。

民警对其能自觉认识到自己喝酒开车违法,并主动报警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张某波对自己饮酒后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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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临潼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波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来源:平安临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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