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我市致尚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一案,漯河中院发布了一条限制消费令,具体内容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漯河发布、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