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校长权力更大了,教师对此却深表忧虑

一些有理想有抱负有公心的优秀校长,在主政学校时常常为权力受到牵制而苦恼,自己一些好的教育教学主张得不到实施,最后为美好的设想胎死腹中而遗憾。以往有关部门确实对学校“管得过死过多”,以致限制了学校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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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一大批优秀校长更好地发光发热办好学校,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简言之就是“适度放权于校长”。

《意见》赋予中小学校长适度的人权、事权、财权,校长在学校大小事务上拥有较大的话语权。比如财权,校长可以自主进行学校大小教育教学项目的预决算;比如事权,校长可以按照自己对教育教学的理解决定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等。

这两个自主权也许和教师们的切身利益关系不大,但“人权”和教师们关系就非常密切。这个“人权”体现在几下几个方面,每一个方面都和教师息息相关。

可以聘任副校长和中层。校长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教师中物色聘任自己中意的人作为工作助手;必要时还可以增设校内部门机构。可以招聘新教师。原来新教师招聘学校校长是没资格参与的,现在可以根据学校需要自主招聘。可以决定教师职称。教师初级中级职称学校按照有关条例直接聘任,高级职称有学校推荐聘任。学校绩效考核完全由学校决定。绩效考核关系到教师们的收入,校长在制定考核条例上拥有绝对话语权,任何一个考核条件直接决定着教师们的钱袋子该瘪还是该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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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教师们对学校发展每年需要多少钱,学校教育教学该如何做,这些问题教师们是不会从宏观上考虑的,这些问题本来就是校长盘算的;校长决定了的事,教师们努力实施就行了;无论校长如何考虑,教师们都是不会反对的。但是以上4个权项,却让教师们心里惴惴不安了。

校长的权力真的太大了,假如没有约束,如何得了?假如校长刚愎自用一点、私心重一点,那么公立学校不就要变成他家的“私塾”?校长不就真正成为学校“老板”?哪个教师不听话不就可以随意拿捏了?

校长的权力其实本已经不小了,现在放权后,原本不可为的事,就变成了正常的工作范畴了。有教师就说了,这些权力确实应该放给那些有理想有抱负有公心的优秀校长,让他们放开手脚搞教育;但是全国这么多校长,称得上优秀的校长到底有多少?

因此,在放权校长前,必须保证被授权的校长确实是一名优秀的校长才行。但是如何甄别校长是否优秀?看来,这个政策可能又是在实践摸索中不断改进了;但是既然放权了,就必须有监督权力的机制同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