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的《乐队的夏天2》,白举纲和他的乐队白日梦症候群惨遭淘汰。很多人都表示,作为歌手白举纲是合格的,问题其实是出在乐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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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最早玩摇滚乐队那批人,讲究的是乐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个位置必需都是独当一面的有独特性格的存在,因为很多乐队最早的时候都是在酒吧等一些地方演出,所以主唱并不一定是最受欢迎的。

有时候是鼓手。

因为鼓手都留大长头发,一边打鼓一边甩头发,小姑娘看了以后纷纷觉得帅呆了。

有时候是贝斯。

因为贝斯solo的时候可以来到台前,和观众们近距离接触。

小姑娘们看到以后纷纷表示受不了。

那时候流行冷漠,流行酷,说白了就是不说话。而主唱是整支乐队说话最多的那个。

所以……有些主唱不如其他队员受欢迎也是正常的。

但随着乐队们的发展,主唱开始越来越重要,观众们不喜欢那种酷酷的了,饭圈女孩要的就是追星的感觉,如今这么个快时代,你不说话我还追你干嘛?追别人不香吗?

有点扯远了,小编其实就是想说,白举纲和他的乐队没有属于乐队的感觉,看起来更多的给人感觉像是一个歌手在表演,另外三个是他的三个伴奏,甚至有人说如果把这三个人随便换三个伴奏,白日梦症候群还是一样的效果,没有丝毫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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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一个歌手是好的,但如果这么说一支乐队那就糟糕透了!

一支没有自己风格的乐队,那能叫乐队吗?

白日梦症候群表演的这首《蠢梦》听起来其实挺好听的。

好听,也够摇滚,白举纲舞台表现和唱功也都不错。

乐评人说的核个人理解应该就是乐队整体呈现给人的感觉不够强烈。

白举纲可能还没有从歌手的身份中走出来,如果他真的想做乐队,那不如先挖掘挖掘其他几个团员的魅力。

个人的魅力叫歌手,整体的魅力才是乐队,不是几个人凑到一起,乐器玩得好加上一个主唱就是乐队的。

乐队,是一个整体。

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姐妹凑到一起的效果会远远一个人好得多。

这也是很多人喜欢做乐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