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出现,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在实际运行中,对12岁以下儿童随意骑行共享单车却缺少有效的制约,有的家长甚至为孩子代刷。

6月18日下午,郑州市西三环汝河路,4个小孩骑ofo小黄车,由于车速过快,其中一个男孩摔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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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上海一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大客车碾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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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天津一9岁男孩骑共享单车时摔倒,导致刹车手柄插入脖子。

▼4月2日,深圳一不满10岁男孩,骑共享单车上路被撞伤。

共享单车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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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①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

②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③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④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⑤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⑥企业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

信息量很大!密切关系你我!快往下看~

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

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为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界定,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与此同时

郑州3家共享单车企业齐聚

统一接受整改!

精细化管理银基商圈共享单车问题,根据之前对ofo、摩拜、酷骑三家共享单车企业下发的整改通知,8月3号上午,郑州交警三大队在火车站现场接受三家企业的整改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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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包括,增加管理人员人数、巡逻密度频次,加强对违规使用者的处罚,管控投放数量等举措,三大队车站中队还和一马路办事处、三家车企等建立了沟通微信群,针对街头单车乱停随时沟通处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与共享单车企业沟通协商,协调专门停放区域,制作电子地图,进一步遏制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交通违规等乱象。

来源:映象网(hnrc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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