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曾私信慈妹儿问招不招演员,说实话,这种问题慈妹儿也曾无数次私信了我司领导:我啥时候能去我司电视剧当中露个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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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当演员,除了片酬之外,代言也是风光无限的一种赚钱方式。代言人选的好,对品牌和明星是一种双赢的状态,品牌让明星“身份加持”持续曝光,明星为品牌引来关注和话题,进而产生转化。品牌与代言人的契合度越高,呈现的内容与印象认知越统一,则传播越具有说服力。如同洗衣粉品牌、牛奶品牌总会找“明星妈妈”,运动品牌偏爱领域运动员,内衣品牌喜欢名模,汽车品牌多为荷尔蒙系男神。因为产品和明星实际情况不匹配,真的会令人很尴尬。

慈妹儿随便查了几个例子。

比如自己都调侃自己皮肤黑的王珞丹,也曾代言过健康嫩白护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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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白娘子红了半辈子的赵雅芝“疯起来连自己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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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小小彬,小小年纪就代言抓小三。 (“抓猴”意为抓外遇)

“毛主席专业户”唐国强也让“学挖掘机哪家强”的蓝翔家喻户晓。

但是不管怎么说,拥有一件“明星同款”是十分有排面的事情,“爱TA就要为TA花钱”也成为了评定粉丝忠实与否的指标之一。

但是,你们以为的“明星同款”真的和人家同款了吗?

拜托?!你们尝试过卫生巾吗?你们知道什么叫“零感自由”“轻柔呵护”吗?有人说,这样挑卫生巾产品的时候有种挑男朋友的感觉,这位朋友你也是十分机智了,大姨夫时代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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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慈妹儿打小的观念里,明星代言产品,明星本人是会先去尝试的。这样的错觉来源于成龙大哥的“霸王防脱发”系列广告。

虽然慈妹儿至今也不能理解,既然是防脱发,为什么霸王洗发水logo上的人,为什么是个地中海。

当慈妹儿把发现的这件事告诉了身边正在追星朋友的时候,朋友瞄了一眼说:“无所谓啊,就算爱豆没用过,但也是能跟爱豆挂了一点边啊!周杰伦喜欢古董车但我能买得起?可他代言的电动车我能买十个!就算他不用我也照样敲锣打鼓喜大普奔!”朋友说的好像很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可是,在2015年颁布的新《广告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这波操作怎么说?

当然并不是所有明星都不用自己的代言产品的,新浪微博在发布的时候,时间后面会有一条小尾巴,会说明该微博通过什么品牌的手机发布的。

查了赵丽颖之后慈妹儿其实也查了一下林更新的,果然,目前没有手机代言的玥公子,为了不给未来合作方留下话柄,甚至连iPhone小尾巴都没带。

感觉这才是正确的代言方式呀!

慈妹儿仔仔细细研究了一下代言这个事儿,毕竟慈妹儿已经体验慈文的工作环境已经好久了,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慈妹儿完全胜任代言人这一项工作。现在慈妹儿在思考的是,给一个老牌影视公司当代言人一年能赚多少代言费。说实话,慈妹儿这个形象,青春活泼又可爱,强强联手,挺合适的。

本文由网易作者年华似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