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公司准备上市,承诺购买原始股获分红,团伙来珠海发展下线,疯狂吸金217万元,事后却被认定是一场非法集资游戏。记者近日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赵某等7人结伙假借境外发行股票的方式,以原始股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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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公司推介会 从受害走向犯罪

2010年年中,赵某和钱某在他人推荐下,到香港参加了A公司的推介会,后两人各自出资购买了该公司的原始股成为会员。根据A公司的介绍,公司会员分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发展新会员,投资购买该公司原始股的会员可以获得新会员投资金额的10%作为提成;二是新会员如继续发展下线会员,每月的投资金额达到该公司的规定,公司会按照下线会员投资总额的3%给原始会员和新会员提成。随后,赵某和钱某两人在中山组成团队,介绍别人购买A公司的原始股,从中获取提成。

发展下线 疯狂吸金217万

2010年年底,赵某、钱某等人在珠海斗门发展了下线邝某和黄某,并向他们介绍称A公司准备上市,购买原始股的人可以享受公司业务发展获得的分红,公司承诺上市后原始股的股价可以翻好几倍,并且购买者每介绍一个人购买一份原始股可以获得相应比例的分红奖励,所获得的奖励中70%必须要认购原始股,30%可以提现金。此外,按照公司的规定,购买者直接发展的下线再发展其他下线的话,购买者也可以从中获取奖励。短短一年多时间,邝某和黄某又发展了被告人谢某、孙某、李某等人作为下线加入斗门的团队,团队还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向周围不特定群众进行宣传,通过邀请赵某、钱某到斗门进行宣讲、带有意投资的人到香港等地听课等方式,鼓动群众将银行闲置资金购买A公司股票,吸收公众资金,从中获取返点费。至案发为止,该团队共吸收18名被害人共计217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认定,中国证监会未核准A公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

非法集资游戏 谁都不是赢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7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假借境外发行股票的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从中收取返点费或提成,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七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判处赵某等7人1年7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5至8万元不等罚金,并责令七被告人按照比例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后,钱某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于近期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惕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法官表示,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领域由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向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蔓延,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经济、先进营销模式等幌子,蒙骗投资者。同时,受害者也由离退休人员等中老年人群向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济实力的群众蔓延。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面对企业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借款,兜售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谨慎参与,避免上当受骗。

(南都记者 袁平峰 通讯员 钟毅瑜 姬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