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案说法

辩案说法

关注
1粉丝
0关注
8被推荐

网易号优质内容创作者

1枚勋章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公正的最后手段。
IP属地:河南
更多信息

  • 山东临沂,夫妻俩给孩子辅导作业,因观点不同,两人争执起来,还为此惊动了家人。男子的弟弟听到动静后赶紧过来劝架,不料,妻子的妹妹也赶了过来,不仅不劝架,还出言挑衅,甚至拿桌上的玻璃杯砸向男子。男子和弟弟彻底怒了,几人扭打在一起,场面瞬间变得混乱不堪。事后,最先动手的妻妹受伤最严重,鉴定为轻伤二级,其余人员也都不同程度的轻微伤。报警后,一家人全都悲剧了。
    2019年,男子李某家原本还算平静,就因为给孩子辅导作业这事儿,好好的一家子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受伤不已。 事发当天晚上,李某和妻子朱女士坐在孩子书桌旁,本来是想一起帮孩子把作业弄明白,可没一会儿工夫,两人就因为辅导的方法吵了起来。 李某觉得孩子还小,有些题得慢慢讲,不能太着急;朱女士却觉得丈夫磨磨唧唧,知识点讲得不清楚,耽误孩子学习。 你一言我一语的,两人声音越吵越大,原本的探讨变成了争执,屋里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两人都憋着一股气,谁也不肯让步,争吵的动静太大,还惊动了附近的家人。 李某的弟弟李某甲一听哥嫂吵得厉害,生怕出什么事儿,赶紧跑过来劝架。他一边拉着哥哥,一边劝朱女士有话好好说,犯不着这么生气。 眼看着李某和朱女士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李某甲还想着再劝两句,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可谁知道,这边刚有点缓和,妻子的妹妹朱某甲和妹夫杨某也赶了过来。 朱某甲是个暴脾气,看到姐姐红着眼眶,不问青红皂白就认定是李某欺负了姐姐,立马就炸了。 她指着李某和李某甲的鼻子破口大骂,说的话又冲又难听,全是挑衅的意思。 李某甲本来是来劝和的,被朱某甲这么一顿骂,心里也窝了火,忍不住回了两句。 这下可好,朱某甲更是不依不饶,随手抓起桌上的玻璃杯就朝着李某的脑袋砸了过去。 玻璃杯“哐当”一声砸在李某头上,虽然没造成重伤,但疼得李某瞬间火冒三丈。 李某觉得自己本来就没做错什么,还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动手打,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旁边的李某甲看到哥哥被砸,也彻底怒了,之前劝和的心思全没了。 就这样,口角直接升级成了肢体冲突。 李某和李某甲一起朝着朱某甲和杨某反击,屋里的酒瓶、玻璃杯、塑料板凳都成了武器。 几个人扭打在一起,桌椅被撞得东倒西歪,惨叫声、怒骂声混在一起,场面混乱得一塌糊涂。 等几个人都打累了,才发现彼此都受了伤。 最先动手的朱某甲伤得最严重,头部、眼部、腰部都有明显伤痕,后来经鉴定是轻伤二级。 杨某和李某也没好到哪儿去,都是轻微伤。 好好的一家人,闹到这步田地,谁心里都不是滋味,可事情已经发生,再也挽回不了了。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2019年5月,李某和李某甲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兄弟俩也没什么好辩解的,对自己的行为和罪名都没有异议,还自愿认罪认罚。 同年6月,杨某因为参与殴打李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法院认为,李某和李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李某甲在被朱某甲辱骂、砸玻璃杯后,持酒瓶、玻璃杯、塑料板凳等对朱某甲、杨某实施殴打,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客观上造成朱某甲轻伤二级、杨某轻微伤的危害结果,构成故意伤害罪。 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 但是,法院考虑到案件源于家庭内部矛盾,李某甲一开始是来劝架的,因为朱某甲的辱骂才引发了后续的互殴,朱某甲和杨某对矛盾的激化也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 因为辅导孩子作业这点小事,原本和睦的两家人反目成仇,还闹出了刑事案件,两个人被判了刑,真是得不偿失。 家庭之间有矛盾很正常,关键是要冷静沟通,互相包容,可别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儿。
    天天杂谈
  • 说好的献血优待呢?陕西西安,男子累计献血22600毫升,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和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男子拿着献血优待卡去对应的景区旅游,本以为能享受免门票的服务,结果却遭到景区的拒绝。男子一气之下把景区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0元门票费。
    37岁的吕先生是个实打实的“献血达人”,从年轻时开始,只要身体允许,就定期去献血。 十几年下来,累计献血量高达22600毫升,相当于把全身血液换了好几遍。 这份坚持,让他先后拿下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还拿到了含金量十足的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 在他心里,这张卡不仅是荣誉,更是政府对献血者的认可和承诺,凭卡可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 2025年12月21日,吕先生趁着休息,带着家人去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 到了检票口,他自信满满地掏出献血荣誉A卡和身份证,本以为凭这个卡可以免票。 可工作人员的回应,却像一盆冷水浇了下来:不好意思,我们没接到免票通知,您这卡用不了,得买50元门票。 吕先生当场愣住了,不可能啊,政府公示的免费景区名单里,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就在里面,赵公明文化景区明明属于楼观度假区下辖的景区,怎么会不能用? 他连忙拿出手机,翻出政府发布的文件和景区名单,指着上面的文字跟工作人员解释,可对方依旧坚持“没接到通知”,不肯放行。 看着身后排队的游客,再看看手里那张承载着自己多年奉献的荣誉卡,吕先生又委屈又气愤。 这50块钱不多,但这是他应得的优待,是政府白纸黑字的承诺,景区凭什么说不认就不认? 他越想越不甘心,最终还是买了50元门票进了景区,但游玩的心情早已荡然无存,满脑子都是“凭什么”。 回家后,吕先生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他不是在乎这50块钱,而是觉得自己的奉献被漠视了。 他献血不是为了图回报,可既然政府出台了优待政策,就该落到实处,不能让献血者寒心。 于是,他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将涉事景区经营者告上了周至县人民法院,要求退还50元门票费。 2026年1月19日,该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景区负责人终于承认是工作失误,表示愿意退还50元门票款,可又提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因为财务流程要求,必须等判决书出具后才能执行。 一句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50块钱,不是5000块、5万块,景区明明已经认错,却还要走繁琐的财务流程,非要等判决书下来才肯退钱,这态度里的敷衍和不服气,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这件事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 有人说:太较真了吧,就50块钱,至于打官司吗?私下协商一下不就得了? 也有人力挺吕先生:这不是50块钱的事,是尊严和政策落实的事!他献了那么多血,救了多少人,凭什么不能享受应有的优待?景区就是店大欺客,漠视政策。 还有人直言:献血者的优待政策,是激励更多人献血的动力,要是连这点都落实不了,以后谁还愿意献血?这不是凉了一个人的心,是凉了所有献血者的心。 其实,这件事本可以有更平和的解决方式:景区工作人员多查一下政策文件,或者向上级请示一下,就能当场解决;哪怕事后景区主动联系吕先生,道歉并退还门票款,也能大事化小。 可偏偏,景区从一开始的“拒不认账”,到庭审后的“流程推脱”,一步步把小事闹大,让简单的优待问题,变成了一场法庭对峙。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的善举,献血者们不求名利,只愿用自己的热血帮助他人。而政府出台的优待政策,是对这份善举的肯定和回馈,是让善举被看见、被尊重的重要方式。 景区作为政策的执行方,本该主动落实、积极配合,而不是找借口推诿、敷衍了事。 50元门票钱虽少,却折射出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是否通畅。如果连这样的小优待都无法兑现,不仅会伤害献血者的积极性,更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只有让每一位献血者的付出都被尊重,每一项优待政策都落到实处,才能让“无偿献血”的善举持续传递,让更多人愿意撸起袖子,献出自己的一份热血。 目前,案件还在等待判决结果,吕先生的50元门票钱能否顺利退还,景区是否会真正整改落实政策,我们拭目以待。 但这件事也给所有执行优待政策的单位提了个醒:别让善举寒心,别让承诺落空,尊重献血者,就是尊重每一份无私的奉献。
    天天杂谈
  • 江苏南京,外卖小哥因救火超时,怎么申诉可以取消扣分?
    2026-01-09
  • 浙江杭州,14岁女生缺钱伙同18岁男网友将手机卖出,父亲特别生气

    2026-01-07
    9跟贴
    图片
  • 江苏常熟,女子曾拒绝老板让她从文员转销售的提议,没想到把老板得罪了,这天,女子接到奶奶离世的消息,她连忙请假,想赶回去送老人最后一程,谁料,她人都上高铁了,人事突然改口,说老板不同意她请假,让女子二选一,要么自己走,要么被开除。为了赶她走,老板还捏造她上班摸鱼,更是大言不惭表示:谁家爷爷奶奶不过世?都是虚头巴脑的借口!
    李女士奶奶去世,本是人生至痛,她却在奔丧的高铁上,被公司逼到了墙角。 公司给她两个选择:要么自己主动走人,要么等着被开除。 事情发生在2025年7月。李女士在常熟一家公司做文员。这工作她干了1年多,向来勤勤恳恳。 那天家里传来消息,说奶奶走了。李女士悲痛万分,赶紧找经理请假,要回去送奶奶最后一程。 经理和人事都点头了,给了5天事假。李女士心想,领导都同意了,那肯定没问题了,她赶紧买了高铁票往家赶。 可还没在高铁上坐热,她手机就弹出一条消息,是人事发来的。 对方突然说,总公司法人不批假,如果你想回家奔丧,只能离职。 李女士不知道公司为什么突然改口了,她慌忙中赶紧回复:那我不请假了,回来上班行不行? 人事却一口回绝,说不行,回来要么走人,要么被开除,没别的路。 这一刻,李女士彻底崩了。她一边哭一边给人事打语音电话,几乎是哀求,说我丧事办完也就几天,咱们能不能事后再商量?这几天工资你们也不在乎,何必非要在这种时候逼我做决定? 但电话那头,人事像个没有感情的复读机,死活不松口。 后来李女士才回过味来,这哪是针对请假,分明是针对她这个人。 原来,她们苏州总公司的那个法人林老板,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之前林老板来分公司视察,找她谈话,意思是想让她从文员转去做销售。 李女士觉得自己性格内向,干不来销售,就婉拒了。 这一拒绝,好像把老板得罪了。 这次人事逼她离职时,话里话外都暗戳戳点她,说你文员干得好好的,销售不愿意转,说明你不适合,正好趁你奔丧把这事了结了。 林老板后来面对记者,更是把话挑明了,直接骂李女士是“害群之马”,说她天天上班玩手机摸鱼。 李女士觉得冤枉透顶。这分公司连个监控都没有,既没Wi-Fi,也不打卡,对方说她摸鱼,完全就是凭空捏造! 李女士看得清楚,这无非就是想0成本赶她走的借口罢了。 在老家办完丧事,李女士越想越气。她没直接回公司吵架,而是找律师写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接着,她用快递寄给了公司,要求结清工资,并按规定给辞退赔偿金。 结果呢?迟迟没人回应她。 直到2025年8月底,公司才把工资打过来,但赔偿金一分没有。 李女士去劳动部门投诉,工作人员一听这情况,说你直接走仲裁吧。 李女士这下想起,这1年多里,公司压根就没给她交社保。虽然入职时人事提过一嘴,但当时李女士不懂法,以为是行业潜规则,也就没硬要。 现在闹翻了,这成了公司手里的把柄。林老板说:入职时都谈好了,她现在反咬一口,就是背信弃义。 记者联系上这位林老板时,真被他的言论惊掉了下巴。 对于李女士请假奔丧,林老板不仅没有半点同情心,反而一脸不屑,说别跟我扯什么丧假前丧假后,谁规定奶奶去世就得给假?谁家爷爷奶奶不过世?这都是虚头巴脑的借口! 在他嘴里,李女士就是个“天天摸鱼”的员工,他作为民营企业老板,必须对现有员工负责,所以坚决要开除她。 哪怕李女士已经申请了仲裁,林老板还是理直气壮,说我做生意清清白白,不欠她一分钱工资。既然她要仲裁,那就仲裁庭上见! 李女士现在已经不指望和老板讲人情了。她铁了心要把仲裁走到底,不光是为了赔偿金,更是为了争这口气。 最近她收到了好消息,劳动仲裁委已经立案,开庭通知书也下来了,定在2026年1月29日。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的行为合理合法吗? 首先,公司的解除理由不成立。 法人林先生坚称李女士“上班摸鱼”、“是害群之马”,并以此作为开除的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确凿的证据。 然而,林先生的说法在法律上属于口头指控,缺乏证据链支持。 公司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单纯凭老板个人喜好或主观臆断强行辞退,属于典型的“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李女士已获直属领导同意并已在高铁上的情况下,单方面反悔并以“不批假”为由要求其离职。 直系亲属去世,职工享受丧假是法定权利。直属领导的同意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一旦生效,公司不能随意撤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应是经济补偿金(N)的2倍。 对此,你怎么看?
    天天杂谈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