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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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1枚勋章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十佳诉讼律师,畅销书《别在异乡哭泣》作者。


  • 我和刘强东算是同龄人,只比他大三个月,钱比他少很多很多很多。在某些问题上,我和他的做法是一致的。这几年,我也多次给家乡中小学的老师发钱,虽然数额很少,但从比例的角度,也和刘强东差不多。开春之后,我还会为家乡的小学捐款。 追求财富是人的本能。但一个人的消费是有限的。财富就像水,不能没有,不能太少。但是多了也没意思,会淹死在水里。吃饱穿暖之后,就该有精神层面的追求。千金散尽,也是人生快事。 达到一定程度后,还在一味地追逐财富,是不自信、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算是迷你版的刘强东吧。

  • 余华英的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悬念,死刑复核只是一个法定流程。估计最高法不会留她过年,年底之前如果不杀,又会拖几个月才执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春天不执行死刑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司法传统。 我的很多前辈、老师、同行是“废死派”。作为读过几本洋书的法律工作者,不主张“废死”,似乎就没有融入现代司法文明,就是野蛮人。我这个“限死派”反倒有些另类,显得学问不够高深,没有受过司法文明的熏陶,配不上“专业刑事律师”这个身份。 对于事实清楚、罪大恶极(这两点非常重要)的犯罪分子,如果不从肉体上消灭,不但是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残忍,也是对潜在的犯罪分子的鼓励,更是对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践踏。要维护社会治安,必须让刑罚保持威慑力。死刑就是最好的威慑。 当然,法制史也告诉我们,不分轻重地适用死刑,往往会适得其反,造成社会秩序更大的混乱。“少杀慎杀 ”,才是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死刑适用的辩证法。

  • 在寒冷的冬天,我很愿意看到这样的新闻。任何一个时代,再困难的环境下,我们身边都不会缺少挺身而出的平民英雄。无论他们是什么职业,收入高低,性格是不是有缺陷,过往是不是有污点,在危急关头冲出来拯救生命、挽回损失的,都是大英雄。 昨天晚上跟孩子在一起吃饭聊天,我给他们详细解释了“厚德载物”这个成语。为什么很多高官富商权倾一时、富甲一方,最终却落得身陷囹圄、倾家荡产?就是因为他们的福报不够,承载不了现有的权力和财富,必然会翻车、翻船。掌握巨大财富并且代代传承的家族,基本都是极尽所能,行善积德的。 作为普通人,我们可能没有太多的钱财可以去周济穷人,但有很多可以用行动去帮助别人的机会,有时候只是举手之劳。为了自己的福报,为什么不做呢?

  • 毫无疑问,“以消费券代替工资”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现在经济不景气,某些地方几个月不发工资都是常态,甚至公职机关也发不出来工资了,没地方说理去。 如果单位是真的没钱了,劳动监察部门处罚也没用,单位还是拿出一堆消费券来充抵罚款。在没钱的情况下,能拿出实物或者消费券代替工资的老板,算是有良心的了。 老百姓不要新闻里的形势大好,要的是看得见的柴米油盐。

  • 看到这则新闻,不由得想起了我在《勇者不惧》第二章“初露锋芒”中写到的一个案例,跟这起交通事故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都是在十字路口垂直相遇,小车撞翻大车,车毁人亡。 不同的是:我当年办理的那起案件,十字路口没有监控,那个时候也没有行车记录仪,无法直接判定是谁违规。小车在撞击之后着火,由于车门变形导致无法开门,司机被活活烧死。我根据大量证据进行分析,认为小车司机闯红灯的概率很大。最后法院调解结案。 这次的交通事故,大家关注的点在于小车质量,认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这只是可能性之一,不排除还有其他可能。例如:小车司机醉驾、毒驾;人生失意,用这种方式结束生命等。 这么快的速度,看不出来采取了任何制动措施,也没有方向变化,自杀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真相如何,不难查明。如果真是其他原因,还是要尽快说明,别让汽车生产商背锅了。

  • 现在看到彩票中奖的新闻,心里不会有丝毫波澜。 年轻的时候试过一次彩票,只买了一张,没中奖,就彻底死心,从此再也没有买过。我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好的运气。但我在中国移动搞的“充话费中奖”活动,居然中过两次大奖。一次是“海南双飞五日游”,一次是一台空调。这种意外的惊喜,比满怀期待落空要舒适很多。 我一直相信能量守恒,有得有失,天降横财未必是好事,也要有命花。在省城读书的时候,听说有个蹬三轮车的中了十几万大奖,第二天就身首异处,被人给杀了。几年后,县城里又有一个人中了二百多万的奖,结果来借钱的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后来领奖的都是匿名,可以理解,但暗箱操作的阴谋论从此出现了。 我的数学不好,我想不通,微乎其微的中奖概率,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痴迷于此。我的一位客户曾经是事业有成的民营企业家,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迷上了买彩票,甚至借了很多高利贷去买彩票,赔了个倾家荡产。 赌是人类的天性。偶尔买张彩票玩玩,就当是娱乐,还给自己一点小小的希望,当然没有问题。如果将致富的希望都寄托在彩票上面,显然是白日做梦。不用羡慕那些中奖的人,不劳而获的巨大财富,必然是扛不住的。
  • 之 师父
    在律师界,我称为“师父“的人屈指可数。很多水平高的、年长的同行,我都只是尊称为“前辈”。 首先,不能一厢情愿,你喊人家师父,沾人家光,人家还怕你给他丢脸。 其次,除了水平高,还得有师徒之谊。不只是利用与被利用,雇佣和被雇佣。“师父”和“师傅”是不一样的。 我能接受年轻人叫我“老师”,说是我的学生。但我不会轻易说谁是我的徒弟,怕人家说我不配。 “师父”两个字很重。业务的传承只是基础,还有资源的帮扶,价值观的延续,情感的交流。传道、授业、解惑,缺一不可。 如果觉得这个人不行,那就尽快相互脱钩。承认这个人教过你(跟你学习过)、帮过你(你帮过他)、相处过一段时间,但他不是你的师父或者徒弟。 真正的师徒,无论时间长短(一日为师),学到多少(一字之师),都互相认可,执弟子礼。无论什么事,都可以坦诚沟通。有困难,一起面对。有错漏,直言不讳。有危险,挺身而出。有利益,共同分享。 还好,我有这样的师父,也有这样的徒弟。虽然是屈指可数。
  • 邯郸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案宣判,第三被告人免罚?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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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铁上,后排的两位乘客因为挪动行李架上的箱子发生口角,互不相让,各自的情绪被点燃,眼看着就要打起来了。乘务员没在,我只好挺身而出,隔挡在他们中间,避免他们发生肢体接触。 我用一句话就让他们分开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如果你们打起来了,那就要在看守所过年了。”但他们嘴上还是不依不饶,你来我往。我见冲突还没完全结束,就坐在他们中间,一会儿劝劝这个,一会儿劝劝那个。总算两人都闭嘴了,也没有眼神交流,我才回到自己座位上。 出门在外,我最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用我的口才和诚意化解矛盾,从而证明,我的本事不只是在法庭上。

  • 最近在追 ,看了一半,有很多感慨。 从刑事辩护的角度来说,律师与警察在职业角度上是对立的。警察负责抓捕犯罪分子,律师负责为他们辩解。为了实现辩护目标,不仅仅从证据、定性的角度进行分析,还要给警察的办案程序挑毛病。警察办案要想做到滴水不漏,几乎没有可能,要想让律师无话可说,那也是很难办到的。 警察和律师之间,有些时候是互相看不上眼。警察认为律师是“鸡蛋里挑骨头”,律师则认为是“秀才遇到兵”。好在这部以警察为主的剧里,既展示了刑警办案的艰难和付出,也表达了对律师工作的理解和尊重。这在公安题材的影视作品中,是比较可贵的。 作为刑侦课成绩非常优秀、经常在课堂上抢答的、有着警察职业背景的、以刑事为主要业务领域的律师,我看这部剧的感受可能与大多数观众不太一样。我更希望自己从事的是刑事警察工作,除暴安良、打击犯罪,在一件件大案要案中展示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将满腔热血挥洒在抓捕罪犯的道路上。 命运安排我从事了律师工作,还好我能选择刑事业务这个领域,不但可以为罪犯辩护,运用自己之前的知识经验,发现和指出警察办案的错误与疏漏,还可以为被害人代理,为警察办案查遗补缺,指控犯罪分子的累累罪恶,要求对他们进行严惩。我工作的路子更宽了。 我最喜欢办理的,还是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而且我关注更多的还是事实部分。有没有可能抓错了人?是不是还存在其他可能性?证据够不够?每一个案子的侦破思路、审讯技巧、推理逻辑,都让我沉迷,兴致勃勃。 遗憾的是,做律师时间越久,遇到这种案子的机会越少。大多数当事人请的都是法律援助律师或者出道不久的律师。资深律师办理的基本上以经济犯罪案件为主。虽然这也是刑事业务,而且收入更好,总觉得不过瘾,就像谍战片和文艺片的区别。 警察办案很不容易,为打击犯罪辛苦工作的警察应当得到尊重。即使他们有些时候脾气不好,有些时候判断失误,我们也要尽可能地理解。该指出来的就指出来,但我们没有资格去嘲讽他们的付出。
  • 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 在一次直播节目中,@民法李建伟 老师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对贪官很少判处死刑? 我的回答是: 首先,限制和减少死刑,是世界各国的潮流,也是司法文明的体现,尤其是经济类犯罪中,对死刑的把控更为严格。 其次,贪官手里掌握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如果杀掉了,这些财产很难返回国库。通过死刑的威慑力,逼迫他们将赃款吐出来,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他们的一条烂命值不了那么多钱,严厉的自由刑同样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再次,对于某些民愤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态度极其恶劣的贪官,还是要杀几个,保持死刑的威慑力。 这就是杀鸡给猴看。今天就杀了一只鸡。

  • 我从小就不看中国足球,因为踢得太臭了。每次看他们比赛,纯粹就是给自己找气受。本来还看国外的一些比赛,越看越觉得悲哀,我为那些外国人激动个啥,凭什么熬夜?不如睡觉。作为中国人,热爱足球是最苦的单相思。身边睡着个渣男,只能去喜欢别人家的男人。 李铁的名字我很早就听说,当年似乎是健力宝出资组织全国各地选拔出来的足球神童去巴西训练,里面就有他。那时候我想,他们应该是中国足球的希望。他们学成归来了,还不如上一辈的老队员。就像老公吃喝嫖赌,女人寄希望于儿子争气,没想到儿子也是个渣,比他爹还坏。只能彻底死心,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李铁这个案子的辩护律师,是我认识的一位前辈大姐,业务能力很强,做事踏实,为人低调。也许里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苦衷和秘密,也许最后的判决结果不一定合理。但我们对足球由热爱转变为嫌弃和痛恨,李铁是百死莫赎的。
  • 讲个笑话……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官微把我拉黑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 请帮我问问,黑龙江省检察院的官微,为什么拉黑我呀?前两天还关注我的呢。官微成了某个人的私器了,爱咋咋地? @黑龙江发布 也请你们关注一下。马上又到了哈尔滨的旅游旺季了,你们黑龙江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能这样对待外地来黑龙江的人吗?他有什么权力在网上叫嚣,让我“滚出大庆去”? @哈尔滨文旅 你们是不是要重视这个问题,给我一个答复?如果连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敢叫保安揍我一顿,哪个游客还敢去你们哈尔滨啊?如果你们不管这个事,我就坚决呼吁身边所有人不要去哈尔滨旅游。
  • 荒唐至极!前所未闻!
    我们一行三人来到@大庆检察 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该院员额检察官李某某利用职权干预民事案件审理的问题。上午接待我们的是政工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说分管检察长正在开会,让我们下午上班的时候再来。 我们下午如约而至。服务大厅值班的法警说,你们需要安检。我顿时一头雾水。律师进入检察服务中心不用安检,这是众所周知的规定。我们上午进来也没安检,下午为什么要安检呢? 法警说:上午没领导接待,下午有领导,所以要安检。 我说:是怕我们带了凶器伤害领导吗? 法警说:是的。 我气笑了,说道:我们是律师啊!我们伤害他干嘛? 法警说:不安检就不能见领导。 我以为法警假传圣旨,强行来到会议室让领导表态,是不是我们必须安检? 分管检察长说:不安检的话,我们拒绝接待。 我顿时火冒三丈! 我们到过全国各地各级法院检察院,见过各个级别的司法机关领导,还是第一次遇到非要对律师进行安检才同意接待的情况!是把自己当成多大的官了!这不但是对我们的侮辱,也是权力的傲慢! 我们坚决拒绝安检。分管检察长一脸冷漠地收拾东西离开。我们也不稀罕跟这种领导对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人民日报 @新华社 @大庆日报 @大庆晚报 @让胡路检察

  • 前几天做节目的时候,我提出来一个观点:无论家暴还是网暴,施暴者都是同一类人,就是怂人,失败者,事业上没有任何成就,只能在封闭或者虚幻的世界里去找存在感。 家暴之所以难被追究责任,除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外,就是举证难。受害者身上的伤痕,施暴者如果否认是自己造成的,就陷入了举证困境,施暴者难以被追究责任。有了这个证据标准,事情就好办多了。 再强调一遍,无论家暴还是网暴,施暴者都是怂人。有本事亮出身份,走出家门,承认自己做过的事,痛痛快快地干一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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