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客栈大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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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里短 油瓶子醋碗

  • 浙江杭州,小伙请客吃了2000多块钱,付款时却跟老板娘说自己没有钱,让老板娘给他一个面子,不要让他在朋友面前丢脸,他可以每天还200块钱!老板娘心软答应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老板娘气得吐血!小伙:“你让我走的,怎么算是逃单吃霸王餐?”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1818黄金眼 2024年5月4日 关于《小伙请客吃两千多 结账却说“没有钱”?》的报道) 八人吃喝到凌晨,四箱啤酒丢了魂。 到了买单出钱时,看谁能够比我混! 前几天晚上的10点钟,一行8个年轻人风风火火走进了来老板的小饭店。 为首的那个小伙儿十分阔气,扬言今晚他请客,让大家别客气放开吃。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8个小伙子光啤酒就点了整整四箱。 龙虾,海鲜烧烤,什么贵吃什么,把所有特色菜挨个点了一遍。 一伙人从晚上10点吃到了凌晨4点,花了2150,平均下来一个人吃了近三百块。 这个时候饭店里大多数人都已经下班了,只剩来女士和一个负责收银的员工。 当最后一位客人离开时,李阿姨已是一身疲惫。 可就在此时,为首那小伙说出了令人哭笑不得的话 ———— 他身无分文,支付宝又被冻结了,要赊账! 来女士一时间真是又气又恼,加班的那名员工更是怨气冲天。 因为来女士迟迟不回家,她的丈夫担心出了什么事,这个时候赶来了饭店。 他了解了情况以后斥责这帮年轻人没有道德,吃霸王餐。 但那小伙楚楚可怜,说自己会在朋友面前丢尽脸面,恳求李阿姨网开一面。 他还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让老板拍下照片,说自己肯定会承担责任。 来女士夫妇一看他是1996年出生,和自己的儿子同一年。 望着他年轻的面庞,心中升起一股怜悯之意。"好吧,就这次。"老板同意让他分期付款。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小伙不仅姓孙,做事也是真孙子。 第一天对方只汇了200元。直到第三天,对方才再度汇款400元,但就此音讯全无,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了。 本来老板娘还询问他,是不是经济上有什么困难,谁知道小伙子完全换了一副嘴脸。 他不仅对老板娘没有半分歉意和愧疚,竟然还对这来女士冷嘲热讽,阴阳怪气。 记者看了小伙发的消息都忍不住火冒三丈。他大概的意思如下: 逃单两个字从你嘴里说出来,太搞笑了!就算你报警,查监控,也找不出我的错误。 因为监控里你既没有阻拦我,也没有怒斥我,反而对我和和气气的,你怎么证明我逃单了。 再说了我不承认我请客,我现在说我们八个人各自付各自的,我只付600,剩下的钱你就找其他七个人慢慢要吧! 语气之中洋洋得意,还给老板娘发了很多捂嘴偷笑的表情。 老板娘没想到自己一片好心反而被小伙反倒狠狠贬低了一番。 走投无路之下,老板只能找电视节目曝光。 "他和我儿子都是90后啊,都是孩子。"老板娘说,我就想给他个机会,没想到他不还钱还骂人。 老板娘的善心就这样被人反咬了一口,真是好心没好报。 从小伙子的言行来看他并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早有预谋步步安排,甚至连监控都考虑到了。 这样的人真是可怕。尽管生活压力大,诱惑也随处可见,但诚信应该是做人的根本。@小一 吃一顿不可能饱一生,沒钱干嘛非要装,吃二个馒头也是一餐。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社会大家庭里,每个人都应尽自己的本分。
  • “太寒心!”广西,一男子出车祸受伤,家人竟将其直接抬回家等死,亲戚们还提前上门吊丧,民警赶到后,见男子胸口插着一根管,满地流着血水,大喊“好难过”,便准备将他送往医院,岂料,家属竟表示:上医院也是浪费钱!
    (来源:北青网) 48岁的老季驾驶着皮卡车,开往回家的路上,由于天色渐暗,老季没有及时开灯,就在一处转弯的路口,皮卡突然在湿滑的路面打滑! 老季连忙踩刹车,岂料车子直接横向漂移,车头直接撞上了路旁的山体!一声巨响过后,老季的感觉胸口一阵剧痛,手臂和胸口开始血流不止! 剧烈的疼痛几乎让老季晕阙,半晌他才缓过劲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前方车头,发现车头已经撞得稀巴烂,老季感觉自己快要死掉一般,他勉强掏出手机,给妻子打了个电话。 妻子连忙喊邻居和亲戚们一起赶到现场,见老季奄奄一息,众人连忙将老季抬到一辆车上送到医院。 岂料,到了医院时,急救医生说老季肋骨断了6根,而且肺部受伤充血,生命危在旦夕,抢救要先交一大笔钱! 妻子一听,竟直接将老季又抬回了家里,可怜的老季被丢在了家里的杂物间地上慢慢等死。妻子还通知了所有亲戚,说老季不行啦,让大伙来一起办身后事! 令人意外的是,老季之前买了份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的保险员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后续理赔还需要交警的责任认定,便打报警电话。 交警也懵了,驾驶员受伤或者死亡为何不报警呢?觉得事出蹊跷,交警带了一名法医赶到了老季家。 未曾想,刚进老季家门,交警就发现屋里屋外人头攒动,亲戚朋友们正忙着操办后事,有扎花圈的、准备纸钱的、还有办白事的乐队挤满了院子。 交警再一推开房门,才发现老季躺在地上,胸口从肺部插着根管子引流血水,血水流了一地。令交警倒吸一口凉气的是,亲戚朋友围着老季,竟都眼巴巴等着他咽气! 可老季没有一点要死亡的迹象,他只是不停的呻吟:“好疼…我…好难过……” “救…救…我…”见交警到来,老季下意识向交警求救。 法医一看,顿时无名火起,这明明是个活人嘛,怎么都在这吊丧?仔细仔细检查了一番,法医对交警说道:“人受伤有点严重,但完全可以抢救回来,必须立即送往医院!” 岂料,家属和亲戚们却纷纷插嘴:“抢救什么呀,伤得那么重……”“治不了咯,别在医院糟蹋钱啦!” 交警顿时感到既悲凉又无奈,他连忙对家属们说道:“荒唐!伤者还有救,应该赶紧送医院,他还不到50,不能这样搞哟!” 又有亲属不满道:“交警同志,治不了咯,你看胸口直冒血,急救一天好几千,去医院浪费钱干嘛……家里本来就穷……” 交警觉得匪夷所思,但他也只能好好劝说家属:“人民关天,怎么说放弃就放弃呢?再说治疗还有保险的嘛!” 可家属们依旧不同意,纷纷表示倒不如让老季入土为安。交警和法医只得反复做工作,还表示会去和医院协调,钱的事先放一放,先抢救伤者。 在交警的极力劝说下,家属终于同意将老季送往医院。就这样,老季在医院很快转危为安,一个月后就康复出院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老季家属放弃治疗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在本案中,老季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其妻子及亲属有法定救助义务,即应及时将老季送往医院救治。然而,他们却因经济原因拒绝救治,这明显违反了法律对生命权的保护原则。 2、老季受伤治疗是否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需要在老季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后,支付医疗费用或给予一定的赔偿金。 3、老季家属放任老季死亡,是否涉嫌犯罪? 虽然《刑法》并未规定“不作为犯罪”或“见死不救”,但作为救助义务人应当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这里的救助义务人就是老季的家属。 如果是救助义务人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的,最后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当然,万幸的是,老季经过抢救活了过来,其家属也就不涉及刑事犯罪。 有网友说,茶凉是人走之后的事,这还没咽气就这样了,不知是老季平时惹众怒还是遇人不善呢?@小一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 广东佛山,一男子在美国入籍不成,又想回国养老,谁知村委会早就把他除名,剥夺了他的分红资格,男子大闹,没人理他,他跑到镇政府,要求为他做主,镇政府认为,村委会做的没错,他火冒三丈,把镇政府告到法院,法院经过调查,原来男子早在20年前,已经移民美国,如今在美国混不下去,又想回来领分红养老,谁知,好事不成,这才告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周永福翻来覆去,就是难以入眠,今天中午,老家的堂弟黑娃,又给自己打来个电话。 黑娃的口气,得意洋洋,他说如今的村里,已经成为了城中村,光是土地的收入,分红到每家,每年就能达到20万元,现在的日子可好了! 周永福心里打鼓,难道自己当初的选择,就是个错误? 算算日子,周永福来到美国,已经整整20年了,他虽然已经拿到了绿卡,但是始终没能加入美国国籍。 他不能完全享受当地居民的各种福利,在美国人眼里,他就是个外国人,到了中国,亲朋好友又觉得他现在就是个美国人。 二十年前,周永福所在的村子,是佛山某村,那时村里实行改革,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 全村的居民都成了合作社的社员,自然也包括了周永福。 合作社的成员,每人都有一张股权证书,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来。 可是唯独周永福,却对此嗤之以鼻,他有远大志向,一心要展翅高飞,全中国都飞不下他,他要往美国移民。 周永福千方百计,用了各种手段,总算是成功来到美国,并在这里定居。 万万没有想到,他在美国住了20年,只拿到了绿卡,始终不能成功入籍。 早先几年,周永福处处炫耀,他向家乡的人们说,在美国生活,盛似天堂,他感到自己,高人一等。 风光一时,风光不了一世,由于他没在美国入籍,就不能完全享受当地的福利。 随着时光的推移,周永福的生活每况愈下,渐渐入不敷出,可是他又不好意思给老家的人说,生怕别人看了笑话。 国内的发展,日新月异,国内的经济,飞速发展,过去的小村庄改了模样,周永福的家乡,成为了城中村。 家乡的村民,生活越来越好,村里土地收入每年分红,各家各户喜气洋洋。 每到年底,家家都能拿到20万的分红,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好。 堂弟黑娃,忍不住给堂哥周永福打来了越洋电话,报告了家乡的美好变化。 周永福心里发酸,他开始后悔,当初不该跑到美国。 如果现在回国,免不了被人嘲讽:你不是在美国好似天堂,干嘛还要回来这穷乡僻壤?! 可是如果不回,自己在这里已是举步维艰,难以维持,到底是要面子,还是要里子? 周永福又想,多亏自己还没在美国入籍,自己的户口,还在家乡的村里。 那么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没有加入美国,我依然还是中国公民。” 这样一来,自己也能拿到分红,每年20万,足够自己吃香喝辣,跟那虚假的面子比起来,还是钱更重要。 周永福越想越美,他拿定主意,要回到家乡养老。 周永福信心满满,来到村委会里,不料,一盆冷水,迎头泼下:他被村委会告知,已经被村里除名,享受不到每年的分红。 周永福梦想破灭,他在村委会大吵大闹:“我现在还是中国公民,你们凭什么取消我的分红资格?” 前前后后,周永福一共来闹了6次,村委会的人也向他做了解释。 原来,村里合作社有章程,章程里有规定: 退休职工(包括港、澳、台、华侨)一律不享受农村的股份分红。 按照这条规定,合作社召开大会决定,既然周永福去了美国,就是华侨,那他就没有了成员资格和分红权益。 周永福远在美国,村里没能及时通知到位。 ​周永福决不罢休,他愤愤然又找到了镇政府,他说自己的户籍并未迁出。 周永福要求镇政府为自己做主,确认自己的成员资格和股权分红的权益。 ​ 镇政府了解了原委后认为,村委会的做法并无不妥,既然周永福在美国已经取得了绿卡,户口肯定已经注销。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条,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户口被注销者,根据规定,应当剥夺成员资格和分红权益。 《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第17条,户口迁出者,其社员资格,随之取消; 其权利同时终止。 所以,镇政府认为,村委会的决定符合规定,周永福的资格和权益,应该终止。 周永福一听,气上加气,火冒三丈,他把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周永福说,镇政府回应自己的那两个规定已经失效。 而根据《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华侨出国定居,可以保留持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享有相应权利,并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所以,自己有权利,保留分红权益,和成员的资格。 法院认为,镇政府决定正确,并没有问题。 最终,周永福的上诉,被法院驳回,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小一
  • “大郎吃药!”江苏,一女子出轨后,看丈夫越来越不顺眼,竟从网上以每瓶4000元价格,买了2瓶“曼陀罗“准备毒杀丈夫!岂料,丈夫吃了掺毒药的饭菜后,却一点事没有!女子不死心,又从网上买了2瓶,结果却悲剧了……
    (来源:法制新闻眼) 刘梅看着眼前粗糙不堪的丈夫朱国强,心里充满了厌恶,与情人李玉华的精致和帅气形成了鲜明对比。 朱国强喝完酒,吃完饭爬上床就呼呼大睡起来,呼噜打得整天响,刘梅收拾着饭桌,心里不免又生出许多埋怨。 收拾完厨房,刘梅急不可耐的给情人李玉华发去微信,两人开始互诉衷肠,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 第二天,丈夫前脚去了工地,刘梅后脚就奔向了情人家。两人一番温存后,刘梅便对李玉华说:“我想要和朱国强离婚,你娶我吧?” 李玉华是个老油条,心里只想和刘梅“玩玩”,见她当了真,只能打哈哈应付说:“这事情不能着急,慢慢来,你老公不是个好惹的!” 刘梅一听,顿时觉得是丈夫朱国强阻碍了她和李玉华的爱情,回家后越想越气。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刘梅突然升起一个邪恶的念头:要是丈夫死了,自己不就可以名正言顺嫁给李玉华了吗? 为了和李玉华在一起,刘梅豁出去了,她想到了老鼠药、砒霜这些毒药毒杀丈夫,可这些毒药气味太大,丈夫根本不可能乖乖喝下去。 可有一次在网上闲逛时,刘梅意外发现一个网站上,正卖一种叫“曼陀罗“的毒药。 刘梅一问客服,对方表示这种药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当时吃了没事,可7天之内必然暴毙! 刘梅一听,这药不正是自己想要的么?当即表示要买两瓶! 可客服说药很贵,要4000块一瓶,并且不接受还价!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刘梅咬咬牙就买了2瓶。 药买到后,果真如客服说的无色无味!刘梅也不多想,当晚就给丈夫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偷偷将毒药掺了进去。 接下来的几天,刘梅心脏一直乱跳,心里既害怕又期待。可7天过去了,丈夫朱国强依旧生龙活虎,一点事也没有,又等了一个月,丈夫依旧没任何“暴毙“的迹象! 怒不可遏的刘梅又找到网站客服,问这药到底怎么回事,一点效果也没有? 客服一顿胡扯,说药可能在运输过程和储存中出现了问题,与他们无关。 刘梅不愿意了,这花巨资买的毒药一点效果没有不说,关键是丈夫还生龙活虎,她和李玉华的幸福美梦岂不是要泡汤? 客服仿佛懂了刘梅的小心思,又给刘梅推荐了加强版的“曼陀罗“,说这次的毒药毒性更狠,而且易于长期保存,只是价格贵点,要7600元1瓶。 刘梅已彻底陷入癫狂的状态,她又买了两瓶,准备再次偷偷“毒杀“丈夫。 可令刘梅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李玉华又有了新相好的,还对刘梅提出了分手。 刘梅又气又怒,与李玉华大吵了一架,而这一架也吵醒了她,见情人抛弃她,刘梅于是也放弃了“毒杀“丈夫的念头。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可过了几个月,民警突然上门将刘梅抓获,理由是涉嫌杀人未遂。 那么,警方是如何得知的呢? 原来,浙江嘉兴网警在网上进行巡查时,意外发现了这个卖“曼陀罗“的网站,将网站打掉后,意外发现真有人买药作案,于是也就查到了刘梅。 网警迅速将信息通知了扬州当地警方,刘梅也就此被抓获。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此事呢? 1、 如何看待网站卖假毒药的行为? 众所周知,毒药在我国受到严格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非法买卖。 本案中,网站声称7日必死的“曼陀罗”实际上是一种假毒药,根本没有毒性,也就不构成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不过,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站故意以假充真或明知是假毒药而贩卖获利,主观上具有欺骗的故意,欺诈刘梅1万多块,因此,网站相关经营人员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 2、 如何看待刘梅“毒杀”丈夫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2条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要注意的是,故意杀人罪的定性分为主客观2方面,也就是说行为人有剥夺他人生命权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这些行为。 回到本案来说,刘梅为了和情人在一起,精心谋划了毒杀丈夫的计划,并两次实施,从主客观上面来讲,她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3、那么刘梅的行为法律上该如何定性呢? 刘梅犯罪行为的定性,确实有些不同的声音,从行为上看,她确实进行了买毒投毒的行为,有毒杀丈夫的主观故意,但毒药是假的,造成客观上丈夫一点事没有。 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因此,可以认定刘梅的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在量刑上,相对故意杀人罪,可以从轻处罚。 当然,法院还需要结合受害者——也就是朱国强的谅解程度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量刑。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大郎喝药的事现实中竟真的发生,令人不寒而栗!@小一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广东广州,一女子抛夫弃女,与来自非洲的外籍男子在一起。女子怀孕后,外籍男友不想负责,将所有财产席卷而空。女子还是坚持将孩子生下来。后来女子又得了胃癌,儿子无人照料。此时,女子想到了多年不见已经20岁的女儿。女子希望女儿能够照顾一岁多的弟弟,但是女儿只是匆匆与之见了一面就离开了。
    (案例来源:广东卫视) 挂断电话,林胜男哭了,多年不见的母亲王小丽突然联系了她,竟然是让她照顾同母异父一岁多的弟弟。 可是林胜男也才仅仅只有20岁呀,还没有结婚,怎么可能带上一个黑皮肤的弟弟呢? 想起母亲王小丽,林胜男眼泪就会不争气的流,她恨母亲王小丽被爱情冲昏了头,抛夫弃女,现在落得这样的处境,真的是报应不爽。 然而血毕竟浓于水,林胜男又为母亲王小丽的境遇感到痛心不已。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林胜男正在读高中,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母亲王小丽与林胜男感情很融洽,无话不谈。 林胜男的父母是做生意的,经常会去广州进货,这为母亲王小丽的背叛埋下了伏笔。 平常都是王小丽与丈夫两人一起去广州进货的,一直都相安无事,然而某一次,王小丽的丈夫有事,王小丽单独来到广州进货,就这样发生了意外。 这次,王小丽认识了来自尼日利亚的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名叫史密斯。这名男子自称是非洲某部落酋长之子,在广州做外贸中介生意。 由于史密斯能言善辩,很快就赢得了王小丽的好感。在史密斯的帮助下,王小丽很快就将所要进购的货物买齐,并且得到了很大的折扣。 爱情的种子就这样种下了,王小丽回家后就与丈夫摊牌了,要与丈夫离婚。 林胜男听说后,苦苦哀求母亲王小丽,让王小丽看在自己面上,看在自己读高中即将考大学的份上,能够悬崖勒马。 可是爱情使人盲目,爱情使人冲动。彼时的王小丽已然被史密斯迷的晕头转向,不惜与女儿林胜男断绝母女关系,毅然的奔赴广州了,寻找她的所谓爱情。 王小丽的丈夫答应离婚。遭此家庭巨变,林胜男的成绩一落千丈,也退学了,大学梦就此破碎。林胜男选择外出打工,逃离伤心之地。 但王小丽彼此却过得很幸福,王小丽在广州与史密斯同居了。 很快王小丽怀孕了,此时史密斯却经常不回家。王小丽也毫无怨言,因为她觉得男人就应当在外忙事业。 可是王小丽分娩那天,史密斯却将家里所有的钱财席卷而空。 有人劝王小丽不要将孩子生下来,但王小丽坚持相信,史密斯肯定是遇到了急事,才会这样不告而别。 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王小丽在生下孩子不久后,竟然被诊断为早期胃癌。 此时的史密斯依然音信全无,根本联系不上他本人。 医生告诉王小丽,只要及时治疗,早期胃癌是可以治愈的。 奈何王小丽囊中羞涩,只得放弃,王小丽心中抱有希望,希望史密斯能够尽快回来,那么她自己和儿子都能够脱离苦海。 然而左等右等,依然没有等来史密斯,反而过了一年多,王小丽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晚期。 王小丽彻底清醒了,决定为自己一岁多的小儿子考虑出路。 王小丽找到了娘家人,但娘家人非常的厌恶王小丽,不仅不答应,而且还不让王小丽上门。 万般无奈之下,王小丽想到了已经20岁的女儿林胜男。王小丽拨通了林胜男的电话,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思虑再三,林胜男决定坐飞机去广州,看望自己多年未见的母亲王小丽。 然而到广州后,等待林胜男的除了母亲和一岁多的黑皮肤的弟弟,还有一名调解员。 这名调解员不断的劝说林胜男,承担起照顾同母异父的一岁多的弟弟,说这是她母亲王小丽的遗愿。 然而看到黑皮肤的一岁多的弟弟,林胜男内心是抗拒的,因为如果她照看弟弟,那么她以后绝对嫁不出去,况且自己不能读大学,也是拜这个弟弟的父亲所赐。 林胜男陪这个一岁多的弟弟在商场逛了一下午,调解员也在一旁苦口婆心的劝说了一下午,但林胜男不开腔不接话。 尽管调解员一直在道德绑架,但林胜男心意已决,将弟弟带回医院后,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医院。后面传来了王小丽的哭声,林胜男迟疑停下来了,过了几秒,又往外走了。 很显然,林胜男不愿承担这样的责任。 1、王小丽出轨,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王小丽出轨史密斯,违反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 2、林胜男有赡养王小丽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林胜男已经成年了,母亲王小丽有权要求女儿林胜男承担赡养的义务。 3、林胜男没有义务照顾同母异父弟弟。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一岁多的黑皮肤弟弟只能要求王小丽以及他的父亲史密斯承担抚养义务,林胜男没有抚养的义务。@小一
  • 大家发现没
    高亚麟出轨 女三的生活照被扒 一次转账高达38888元 娱乐圈真是大粪坑 娱乐圈的事情总是让人不禁多看几眼 但也许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情 我们还是尊重各方的权利和隐私吧 三万八价格还挺贵的 应该是演《家有儿女》电视剧出名的那个 在里面演爸爸 真是毁童年 现在有请流星出来砸他一板砖 大家觉得呢@小一
  • 是她主动的!23岁的她约49岁的高亚麟吃饭!
    一餐饭花了4279! 两天后转账38888! …… 一个为了名利, 利用自己的姿色! 一个贪色, 利用自己的资源! 他俩万万没想到, 3年后, 栽在小三手里! 小三锤小四, 何其乱啊?@小一
  • 湖南长沙,女子结婚4年瞒着老公堕胎3次,没上过一天班,没给丈夫做过一顿饭,洗过一件衣服,跑快递的老公一天打两份工,这天,男人得知父亲摔断3根肋骨,想送2000块过去,谁想,女人拿出一把刀威胁:你父母就是“寄生虫”,不准去!最终男人做了一个决定,女人哭晕在卫生间
    (案例来源:寻情记) 夏日炎炎,一对夫妻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在大街上表演“猫抓老鼠”的游戏。35岁的林伟见到怀孕5个月的妻子王梅,为何要跑呢? 面对这个“胆小如鼠”的丈夫,王梅很是无奈!为了能够顺利解决夫妻俩的事,她还特意叫来了记者。 可不管记者如何劝说,林坤始终不敢靠近自己的老婆,情绪失控的他满腹委屈。声称王梅就是一个无赖,就算她怀孕也要离婚。 得知王梅的所作所为,就连记者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4年前,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王梅生下来就是“唇颚裂”,说话有些吐字不清,可她却有一种莫名地优越感,总觉得自己是个“白富美”。 王梅凡事都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从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相处两个月后,林柛果断提出分手,奈何当时王梅已怀有身孕。 谁知,两人领结婚证当天,林坤才知道王梅是二婚。他虽然心里有些不悦,但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令他感到尴尬的是,办完酒席的第二天,王梅就将自己的嫁妆全部搬回娘家。 王梅声称在农村住不习惯,后来,她又非逼着月薪只有5000元的老公在城里租房住。为了多赚钱,林坤一天打两份工。每天回到家,还得自己洗衣做饭,伺候自己的老婆。 考虑到她有孕在先,林坤并没说什么。可这天,他下班发现原本大度翩翩的妻子,肚子突然缩小了很多。望着一脸疑惑的老公,王梅轻描淡写地说:“我把孩子打掉了。” 林坤气得直落泪,这毕竟是一条生命呀,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呢?年迈的公婆一心想抱孙子,得知此事气得捶胸顿足。 但事已至此,他们也只能无奈接受现实。几个月,王梅再次怀孕,婆婆隔三岔五就给王梅送鸡蛋,可每次过去,王梅都冷着脸,连杯白开水都没倒过给婆婆喝。 这些老人都无所谓,只希望王梅能够顺利为他们家开枝散叶。可悲催的是,王梅再次瞒着丈夫将孩子打掉,理由是担心儿子会遗传她的唇颚裂。 林坤气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很快王梅又迎了第三次怀孕,这一次,公婆多次劝说王梅不要任性,不管做什么决定提前商量,奈何她还是把大人的话当耳边风。 王梅第四次怀孕,还没等她去医院,已经习惯性流产。 不肯生孩子也就算了,关键是她好吃懒做,结婚四年没给丈夫洗过一件衣服,做过一顿饭,整天就是逛街,看电视。 在她看来,丈夫赚钱养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孝顺父母不行。林坤是家里独子,赡养父母的重担自然得他一个人担。 可王梅却说,自己朋友的父母都帮衬子女,从不给子女拖后腿,自己的公婆却只想找儿子要钱,简直就跟乞丐一样,太不要脸了。 这天,林坤的父亲干活时摔断了三根肋骨住院,作为儿子他自然得出钱出力照顾,可王梅居然拿出一把刀,活死不准丈夫回去。还扬言若是他去,自己就跳楼。 林坤没有理会,王梅还真就从楼下跳下来,幸亏并没有什么大碍。她每天好吃懒做,还说林坤娶到她是福气,因为她娘家有钱,到时候父亲去世肯定会将房子留给她。 事实上,她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工人,还有三个子女。 总之王梅的所作所为,已经让林坤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提出离婚。王梅却死活不同意,这一次为了报复丈夫,就算孩子有问题,她也要生下来,直言就是不让林坤好过。 经过记者的一番耐心劝说,最终林坤同意补偿王梅4万,她去打掉孩子,两人去民政局离婚。 那么这对夫妻之间的矛盾,涉及到什么法律呢? 《民法典》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文中这位儿媳妇她不愿意赡养公婆也就算了,可她却还制止自己的老公尽孝,认为父母帮衬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伸手向子女要钱就是拖后腿,自私。 另一方面,她自己有手有脚不上班,还需要丈夫养活,又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关键是她还认为自己没有错,碰上这样的女人及时止损显然是明智之举。 《民法典》1067条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王梅这样的奇葩想法,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 《民法典》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作为妻子尽管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应该扶助对方,曾经有个善良的儿媳妇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虽然跟婆婆没有血缘关系,但她是我孩子的奶奶,是我老公的母亲,那她就是我的亲人。”@小一 一个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经营,这个家才会越来越好。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 “讲究人!”湖北,2交警路上查酒驾,突然闻到一摩托车驾驶员,身上有浓烈酒味,便立即让其吹气,岂料,仪器显示酒精含量竟高达118mg,已远超醉驾标准,正当交警要抓人扣车时,男子却大喊:“车是我一路推过来的,没有骑!”
    (来源:极目新闻) 这天中午,两名交警正在宜昌某路口设卡查酒驾,这个路口前方不远有很多餐馆饭店,交警在此设点,就是想捉那些喝了酒,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 忙了个把小时,果真查到了好几个酒驾的,两名交警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准备离开。突然,交警中的周警官,闻到空中飘来一股酒味! 职业的敏感让他立即搜寻“嫌疑人“,却见前方有个头发已经半白的大爷,推着摩托车向他们迎面走来! 周警官当即跑上前,立即对大爷喊道:“大爷,请你立即靠边接受检查!“ 等周警官靠近后才发现,大爷身上浓烈的酒味直冲脑门,而且满脸通红,眼神也十分迷离,很明显是喝了不少。 大爷也很配合,乖乖将摩托车靠边将车停好,迫不及待地的周警官,立即拿酒精测试仪让大爷吹气:“大爷,请你对着测试仪吹气!“ 虽然大爷喝了酒,可看上去却气定神闲,竟没有一丝慌乱,他鼓起嘴巴,用力的朝测试仪吹了一口气! 却见仪器嘟嘟作响,周警官一看,竟发现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118mg/100ml,已经远超醉驾标准! 周警官的同事也听到了不寻常的动静,也跑过来帮助一同执法。周警官严肃的对大爷问道:“大爷,你喝了多少酒呀?” “也没多少,不到1斤吧!”大爷虽然有些醉意,但意识还是非常清醒的。 见大爷没有丝毫的恐惧与后悔,神情十分的轻松,周警官有些生气了:“大爷,您的酒精含量已经严重超标,已经涉嫌醉驾,按照规定,我们要扣车,将您带到医院进一步抽血化验!” 大爷一听不乐意了:“为啥要扣车抓人,我又没酒驾?“ 见大爷还嘴硬,周警官立即严正指出:“大爷,请你端正态度,你醉酒驾驶摩托车,已经涉嫌犯罪,希望你配合!“ 大爷摸了摸头,笑着对周警官说道:“交警同志,车我没骑噢,我是一路推过来的!“ 周警官哪里肯信,他一天面对多少酒驾司机,哪个会承认自己酒驾?很明显,大爷是见到他们查酒驾才停车推过来的! 周警官又问大爷:“你说你推过来的,你从哪里推过来的?“ “XX餐馆啊,离这里没多远,我就是一路推过来的,不信你们可以查监控!“大爷辩解道。 见大爷还在嘴硬,周警官也不啰嗦,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让他们马上调取大爷一路过来的监控! 可令周警官万万没想到的是,监控里显示,大爷果真是从餐馆出门,就一路推着摩托车,直至到了周警官和同事设卡的路口! 这下周警官和同事也有些懵,两人商量一阵后,认为大爷的行为确实不涉及酒驾,不过,也认为大爷的行为风险很大。 于是周警官对大爷说道:“大爷,我们看了监控,您确实没有骑车,不构成酒驾,但是,您喝了酒,在马路上推车也很危险,您看这样好不好,您先打个车回家,摩托车先放我们这,等您酒醒来再来取!“ 大爷也是讲究人,觉得交警说的有理,而且并未处罚自己,于是也就打了个车回家。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如果大爷喝了酒并骑了摩托车该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大爷是喝了酒并骑了摩托车,那么以大爷118mg/100ml的酒精含量,已经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大爷骑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无论是在道路还是在小区,只要有醉酒驾驶行为,都构成酒驾而面临处罚。 2、 交警为何认定大爷的醉驾行为不成立? 法律认定酒驾行为,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喝了酒,二是车辆正在行驶,三是对交通安全产生了威胁。 大爷从始至终并没有驾驶摩托车,而是推着摩托车走,这种推车行为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驾驶行为,车辆也没有进入行驶状态,因此不能认定大爷酒驾。 3、 交警暂扣车辆让大爷酒醒后来取是否合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虽然大爷喝了酒推车不属于酒驾,但他在马路上推车,也属于“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也可能面临处罚。 更为关键的是,大爷的这种行为也十分危险,虽然可能觉得自己还能推动摩托车,但实际上他们已经失去了清醒和反应能力,很容易发生意外,对自己和交通安全产生危害。因此,交警的做法依法且合理。@小一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虽然酒后推车不构成酒驾,但最好还打电话给家人、朋友或者叫专业司机接送,确保安全第一。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 广东广州,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尾随到酒店,当场抓获。他要求女人签署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谁知女人事后反悔。男子一气之下,将拍到的视频,发到其娘家人家族群。妻子羞愤自杀,娘家人把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分割1200万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子赔偿12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有人说,男人可真难!没钱了,老婆说你窝囊,有钱了,女人就出轨。 刘先生觉得这句话就是他的写照。 结婚时,父母为他和妻子购买婚房,婚车。婚后他辞职下海,陪客户,找业务。他拼尽全力。 慢慢地,家里住上了别墅,妻子生下二胎后,他为她买了一辆奔驰代步。 他觉得男人挣钱的意义,就是让妻儿过得更好。 可渐渐地,他发现不对劲了,生下二胎后,妻子经常抱怨,说因为生孩子,导致她身材走形变样。 刘先生知道,妻子这是闲的了,当一个人整天无所事事时,她就会没事找事,生出许多事端。 为了让妻子开心,他就劝妻子去健身,这样就可以恢复身材,她也不会那么无聊。 贝女士高高兴兴地去健身房报了产后恢复私教课。此后果真不在家里埋怨牢骚了。 刘先生为妻子的改变而高兴。彼时的他做梦都没想到,他的家庭危机正悄然来临。 原来,贝女士跟她健身房的教练每日肢体接触,二人竟突破了道德底线。 也正因如此,她每天回家很开心,也不牢骚抱怨了,可怜刘先生还以为妻子改变了。 但时间长了,他还是意识到不对劲,于是趁妻子洗澡时,悄悄打开她手机,开启了定位。 他发现妻子去健身期间,常出入电影院和饭店,尤其是经常去一家快捷酒店。决定查明真相。 之后,他一路跟踪,跟着妻子去了那家酒店。他用结婚证和身份证在酒店前台开了一张副卡。 之后,他很顺利地找到妻子和那个健身教练。当打开房门,看到床上那对男女的不堪一幕后,他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 虽然他很愤怒,但依旧保持了最基本的冷静。他用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并拿起床头柜上的笔和纸,让妻子写下一份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 同时,他还要求贝女士写下事发经过,签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随后,他收走贝女士的车钥匙和银行卡。 刘先生可以为家里付出,但他对感情的背叛是零容忍。想到眼前这个女人花着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却去跟其他男人厮混,他就感到屈辱。 既然没有感情,那离婚好了,让贝女士净身出户,此后一别两宽,随她如何。 可他万万没想到,三天后,他催着贝女士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贝女士却反悔了。说当时答应净身出户,是受他胁迫所写,她不肯放弃自己应得财产,也坚决不离婚。 刘先生生气了,既然不离婚,为何要背叛家庭?做出这等丢脸之事? 二人发生争吵。刘先生一气之下,把妻子出轨的视频发布到她娘家家族群中。 当晚,贝女士被她娘家人质问后,羞愤难尽,竟跳楼自杀。 之后,岳父母把他告上法庭。要求分割1200万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他赔偿120万精神损失费。 1、岳父母说: 首先,1200万是女儿跟刘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女儿死后,那600万就成为女儿的遗产,他们作为继承人应该分割到女儿的遗产。 其次,女婿把女儿的视频发布到家族群中,侵犯到女儿的隐私,女儿才羞愤而死。 女婿的行为构成侵权。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要求刘先生拿出120万精神损失费,有法可依。 2、刘先生说: 离婚协议上写的明明白白,贝女士净身出户。没有任何遗产可以分割。 妻子婚内出轨,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 妻子不仅违背婚姻忠实原则,更违背公序良俗。他作为丈夫的配偶权被侵犯,他依法取证。没有违法。 因妻子事后反悔,他生气之下,才把视频发到家族群,但家族群中没有外人。何来侵犯隐私?何来侵权? 3、法院审理后认为: 首先,那份离婚协议是二人共同签署,没有证据证明,这份协议不是贝女士真实意思。 其次,经调查,刘先生在拍视频时没有责骂,没有动手。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贝女士婚内出轨,侵犯到刘先生的人格权,他在当时情况下拍视频,是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最后,贝女士家族群中只有八个人,也无人转发外穿传,不构成民事侵权。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贝女士父母的全部诉求,并判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 有人说:过不下去了好好分手,财产给她一点让她有基本生活保障。把她逼死了,你的小孩长大后能理解吗?@小一 也有人说:有两套房子,两辆车,说明家庭条件很好,自由恋爱,说明男人也不差,有儿有女,明明很幸福,还干出不齿的事,不值得同情! 你怎么看?
  • “值得警惕!”广东广州,已婚男子借接送11岁侄女放学之际,强行与侄女发生性关系。侄女因为害怕没有告诉父母,怎料随后的1年多时间内又被男子以同样的方式多次侵害。案发后,男子被警方逮捕,曾提出分期赔偿,哥嫂不同意,男子最终获刑8年6个月。哥嫂随后又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将男子告上法庭,最终男子妻子代为支付23万元赔偿。(来源:南方都市报)
    据悉,3年前,已婚男子朱某开车接送时年只有11岁的侄女放学,路上起了歹心,强行在车内与侄女发生了关系。 朱某随后见侄女因为害怕没有告诉自己的哥哥嫂子,变本加厉,在接下来的1年多的时间里,多次以同样的方式侵害侄女,后案发。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有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具有“情节恶劣的”等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刑法还规定了只要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少女,不管对方意愿如何,只要与对方发生关系,都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明朱某与侄女发生过关系,就可以给朱某定罪。警方将朱某刑拘后,很快找到了相关证据。 《刑法》第290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两高联合制定的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中更是明确指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朱某自知难逃处罚,便想通过谅解获得轻判,乞求哥哥嫂子的原谅,并提出愿意分期赔偿。 怎料哥嫂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是人穷志不穷,后在律师的建议下拒绝接受朱某的赔偿方案。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朱某获刑后,破罐子破摔,赔偿意愿大大下降。朱某的哥哥嫂子随后又在律师的帮助下,联系医生评估孩子的精神心理治疗情况、费用等,并出具相关的诊断证明,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另案提起民事诉讼,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朱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等各项损失等共计25万余元。 法院怎么判? 1、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200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判决。 2、物质赔偿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案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精神赔偿是否也可以? 原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明确规定,因受到犯罪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不予受理”修改为“一般不予受理”,为未成年人保护开了个口子。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更是明确指出,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鉴定意见、医疗诊断书等证明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合理费用。 具体到本案,律师以诊断证明为据,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另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承担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有理有据。 而也正是如此,虽然朱某并不愿意承担赔偿,但是在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之下,最终与哥哥嫂子达成协议,分3次,赔偿23万元。 据悉,随后,经过律师的争取,朱某妻子代替朱某一次性支付了全部的赔偿,并承担了诉讼法,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3、最后,其实再重的惩罚,再多的赔偿,也可能无法挽回对孩子的影响。 遇到这样的事情,除了使用法律武器,严惩这样的恶徒之外,作为家长的,一定要牢记,防人之心不可无!预防比惩治更重要!@小一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5月5日,四川成都,女子爆料:乘坐网约车时司机不停回头看自己腿部,并调侃:你腿真白。我打了个滴滴,司机问我要电话后四位数,我害怕我下车了。@小一
  • 某手4000多万粉丝网红 祁天道 在山东淄博
    户外直播 大声辱骂斥责 路人 嚣张至极 淄博市 没人管管这些劣迹网红吗 @小一
  • 告诉你一个真正的乾隆盛世发生的事情。
    出自《清代文字狱档》,鲁迅《且介亭杂文》转引。@小一
  • 看得出来小伙子确实是不会打架,他再愤怒也不过是重重的摔了自己的头盔而已……在这之前,他也许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么的险恶……@小一
  • 这个更狠,35岁二婚,带3个儿子相亲,要100万彩礼,3套房子!
    居然号称白捡3个儿子很划算! 疯了!疯了!这个世界疯了!@小一
  • 5月6日,有网友在香港汇丰银行办理业务时,拍下令人愤怒的一幕!
    一名前来办理业务的大姐怒气冲冲的表示要投诉柜员,原因是柜员歧视大姐说的是普通话,视频中大姐不停质问柜员:我就说普通话,怎么了?有什么毛病吗?难道因为我说的普通话你就要排挤我吗? 随后大姐表示她一定会投诉的,在这都开了十多年的户了,没想到还被这样对待!随后大姐转身潇洒离去。 视频一出全网哗然,香港人歧视内地人的话题重又被人们提起。 不少去过香港的网友都表示有过类似的遭遇,不管是去酒店还是饭馆,只要是普通话顾客就会被区别对待,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看的人实在冒火。 还有广东的网友表示,不止说怕普通话被歧视,就连他们说粤语的也被歧视,以后不去就是了。 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还就这一问题专门草拟法案,规定香港不能出现种族歧视与霸凌行为,相信法案一出,这种香港本地人歧视大陆人的怪象会逐渐消失。 大部分内地人在香港遭受歧视一般会选择忍气吞声,但这次他们遇到的是硬茬子东北大姐,她可不惯着你们! 要知道东北人是出了名的脾气火爆,遇到不公的事是一定要说出来的,典型的不怕事也不惹事,但视频中的这位东北大姐明显已经很克制了,全程没有一句脏话,不过大姐也说了以后不在你们这办理业务了,汇丰银行痛失一重要客户,不知道这名柜员会不会受到处罚?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事发生在广东的香港汇丰银行,并不是在香港的汇丰银行。 而早在去年的时候就曾有网友吐槽:坐在汇丰银行里,能入耳的基本上都是粤语和英语,哪怕实际上办业务的双方都能听出来明显的会说中文。因为上次前台主动跟她说普通话她接了,结果对方骗她说只有一个月后的今天下午两点才能办业务,网友感叹会粤语英语就高人一等。 成见与歧视是两座大山,什么时候能搬得动啊? 那么大家出门在外有没有遇到过被歧视的情况呢?你们觉得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小一
  • 在外国一个餐厅里,一位中国人,正在拿着筷子吃匹萨,国外有人在脸书上上传了这张照片,大家都笑了。
    其实,对中国人来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就等于国人拿筷子吃块葱油饼,很正常的。 同时也说明中国人逐渐自信,我们可以按照自己规则习惯行事,中国正在成长为一个充满自信的国家。 @小一
  • 一则新闻冲上了热搜,百度副总裁璩静,在一档节目中谈论企业该如何管人,她说:员工和男朋友吵架闹分手,提离职我秒批,我为什么要去考虑员工的家庭?我又不是你婆婆,也不是你妈,我考虑的是,你能不能及时的给我交付工作结果……
    男朋友要和你分手,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如果你这么在意你的男朋友,你可以辞职啊,我根本没有义务去了解你们怎么会吵架,或者你哭没哭,这不是我作为主管该关心的事情,我们只是雇佣关系! 她说:我不要求你周末加班跟我出差,其他人加班,我也不鼓励你这样做,但是升职加薪的时候,就没你什么事,我又没违反劳动法……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网友的态度也是两极分化。 有人说:理是这个理,但是说得太绝情,太没人情味了,没有温度没有情怀,这样的公司还能走多远? 有人说:赞成,不要说公司无情,公司是提供员工发展的平台,没有义务去了解员工的各种关系! 网友评价: “她的意思很明白了,如果不考虑升职加薪,你也可以这么干。” “她根本就不在乎员工如何无情无义,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好了。” “是的,重点是你眼里的一分,跟老板的一分标准是不同的。” “确实没毛病,只要每个月工资到位就行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她说的是没错,爱干干不爱干拉倒……” “确实是,大家都干脆点挺好,别玩那么多心眼子。” “好的时候给你画饼,说把你当兄弟姐妹,翻脸的时候,陈谷子烂芝麻都要拿出来说。” “加班的时候她公事公办,涨薪她就会个别考虑。” “正规公司都这样,公事公办,公私分明,没有太多人情味 。” “其实她说得一针见血,条理清晰,这话本身就是说给目标明确的人听的。” “人家就是这意思啊,下班你可以不加班,不会处罚你,只是别人涨薪了,你别觉得不公平就行了。” 写在最后:其实我觉得她说的没错,没有几个员工把公司当家,也没有几个领导把员工当家人,纯粹的雇佣关系,对员工来说,平台好,工资高,领导不画大饼,正常发工资,就是最好的,对于领导来讲,公司付工资请你来干活,有事儿可以正常请假,但是不要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工作效率,家里有困难,相信大多数领导都不是没良心的,可以体恤到员工,那是员工的幸事,如果不能体恤,员工也不能说啥,毕竟领导没有义务关怀你。。。现在这个社会,但凡是个人,活着都难,笔者还是认为有人情味的公司和领导会走的更远,别忘了,这些领导在公司看来也员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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