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年,广东清远,60岁大爷做保安三年,每天工作18个小时,月工资只有2100,加班费更是想都别想。
2022年4月16日,广东清远一则关于60岁保安成大爷被辞退的新闻引爆网络。 他因凌晨打盹16分钟,被物业公司直接开除,且未获任何补偿。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对高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广泛关注。 成大爷自2019年10月16日起在该物业公司担任保安,三年来从未缺勤。 然而,他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每月仅休4天,月薪却只有2100元,且无任何加班费。按此计算,其实际时薪不足4元,远低于2022年清远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 事发当天,成大爷从4月15日早上7点工作至下午1点30分,短暂休息后,又于当晚19点30分返岗,持续工作到次日早上7点30分。 凌晨3点35分,他在极度疲惫下小憩16分钟,竟被公司视为“严重违纪”并立即辞退。 值得注意的是,成大爷并非没有合同。他与公司签有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实行“标准工时轮班制”,但实际执行中完全背离约定。 这种“合同一套、操作一套”的做法,在基层服务业中并不罕见。许多企业利用劳动者对法律条款不熟悉,以格式合同掩盖违法用工实质。 而劳动监察部门事后也指出,此类“名义合规、实际违法”的用工模式,已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形式,亟需加强日常监管与源头治理。 根据《劳动法》,我国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依法支付加班费,且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而成大爷每月加班高达300小时,三年累计超时逾万小时,企业长期违法用工事实确凿。 事件曝光后,当地劳动部门迅速介入,认定该物业公司存在强制超长工时、拒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法律专家指出,16分钟打盹不构成法定“严重违纪”,尤其对高龄劳动者而言,更应给予合理体恤。 2024年4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物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向成大爷支付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共计26291.93元。 这一判决不仅为成大爷讨回公道,也为类似案件树立了司法标杆。 现实中,不少企业利用高龄劳动者求职难、维权意识弱等特点,以低薪、长工时、无保障的方式压榨其劳动力。他们往往被当作“一次性耗材”,用完即弃,缺乏基本尊重与保障。 企业追求效益无可厚非,但绝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代价。真正的管理应兼顾制度与温度,而非冷冰冰地执行所谓“纪律”。成大爷的遭遇提醒我们:每一位靠双手谋生的人,都值得被善待。 这起案件不只是一个人的维权胜利,更是对基层用工乱象的一次警示。希望更多高龄劳动者能增强法律意识,在权益受损时勇敢维权;也希望社会持续关注这一群体,不让老实人既流汗又流泪。 相关资料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高龄劳动者“连轴转被炒”“带薪休假难” 看法院怎么说?》 法治网:《保安一天工作18小时因打盹被辞退》
2022年4月16日,广东清远一则关于60岁保安成大爷被辞退的新闻引爆网络。 他因凌晨打盹16分钟,被物业公司直接开除,且未获任何补偿。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对高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广泛关注。 成大爷自2019年10月16日起在该物业公司担任保安,三年来从未缺勤。 然而,他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每月仅休4天,月薪却只有2100元,且无任何加班费。按此计算,其实际时薪不足4元,远低于2022年清远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1元。 事发当天,成大爷从4月15日早上7点工作至下午1点30分,短暂休息后,又于当晚19点30分返岗,持续工作到次日早上7点30分。 凌晨3点35分,他在极度疲惫下小憩16分钟,竟被公司视为“严重违纪”并立即辞退。 值得注意的是,成大爷并非没有合同。他与公司签有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实行“标准工时轮班制”,但实际执行中完全背离约定。 这种“合同一套、操作一套”的做法,在基层服务业中并不罕见。许多企业利用劳动者对法律条款不熟悉,以格式合同掩盖违法用工实质。 而劳动监察部门事后也指出,此类“名义合规、实际违法”的用工模式,已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形式,亟需加强日常监管与源头治理。 根据《劳动法》,我国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依法支付加班费,且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而成大爷每月加班高达300小时,三年累计超时逾万小时,企业长期违法用工事实确凿。 事件曝光后,当地劳动部门迅速介入,认定该物业公司存在强制超长工时、拒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法律专家指出,16分钟打盹不构成法定“严重违纪”,尤其对高龄劳动者而言,更应给予合理体恤。 2024年4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物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向成大爷支付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共计26291.93元。 这一判决不仅为成大爷讨回公道,也为类似案件树立了司法标杆。 现实中,不少企业利用高龄劳动者求职难、维权意识弱等特点,以低薪、长工时、无保障的方式压榨其劳动力。他们往往被当作“一次性耗材”,用完即弃,缺乏基本尊重与保障。 企业追求效益无可厚非,但绝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代价。真正的管理应兼顾制度与温度,而非冷冰冰地执行所谓“纪律”。成大爷的遭遇提醒我们:每一位靠双手谋生的人,都值得被善待。 这起案件不只是一个人的维权胜利,更是对基层用工乱象的一次警示。希望更多高龄劳动者能增强法律意识,在权益受损时勇敢维权;也希望社会持续关注这一群体,不让老实人既流汗又流泪。 相关资料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高龄劳动者“连轴转被炒”“带薪休假难” 看法院怎么说?》 法治网:《保安一天工作18小时因打盹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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