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税务赋赋能
众所周知,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就如同秃顶上的虱子明摆的事,因此税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是不需要强调的,懂的自然懂,装睡难唤醒。下面我用事实说话,学一学焦点访谈。
税务规定:讲课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
1、单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单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我是从事人工智能教学的,X月课时76节(学期总课时336),课时单价80元/节。X月劳务报酬应得6080元,实得4536元.
问题一:单次劳务报酬收入如何定义?扣除寒暑假0收入,一个年收入不足5W的大学教师,需要缴纳1W以上的劳务税吗?
问题二:一个课时单价80元/节的大学人工智能教师,有资格给税务赋能吗?
问题一是税务制定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从存在就是合理的逻辑,我必须无条件遵守,无条件服从,这是一个守法公民起码的格局。
问题二才是本文的主题,我问我自己:有没有资格给庄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高高在上的中国税务赋能呢?答案是肯定的:有!并且掷地有声,因为真理掌握在我手里。
首先,讲课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不假,但它属于高级脑力劳务,按照一般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这个认知就很Low。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个道理,难道中国税务无人懂?那么降低一点认知,面对当今我国高端人才流失如此严重的现象,难道全是他们统统不爱国?全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还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呢?我承认我们的制度是无比优越的,但绝不等同于我们的一切具体政策都是无比优越的。谁不承认这一点,就是形而上学,是极其愚蠢的,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巨大的。
其次,我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吗?作为教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我做到了吗?否则给中国税务赋能,他们是绝对不会服气的。
我八十年代毕业于985大学A+专业,工作三十多年,在任何一个单位,无论是科研院所,还是国企、外企、私企。论专业工作能力,都是坐二望一的存在。为什么是这样?只因我的原则是,任何能力强于我的人,都是我学习请教的对象,身边的最强者就是我的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俗话说的好,笨鸟先飞,几十年,我孜孜以求从未懈怠,一不小心就实现了自然超越,就是这么简单。
对于科学真理我是渴望的,因此工作上我是不折不扣的强者:反之,对于谋取个人利益,我弱的不是一星半点,甚至到了需要别人保护的地步。快要退休了,至今我都没有为自己谋取过任何技术职称就是最有利的证明。我认为职称不过是躺平者的通行证,没有任何实际价值。即使有点价值也只能代表过去,不能代表现在,更不能代表将来。
而现实是,我们的待遇,很多方面不是以实际贡献论,而是以资格论。性格决定命运,我这个人虽有一锭才,却无半点财。因此数十年来,世俗视我为草芥,学生视我为恩师,我把孩子当知音,孩子敬我堪父母。
行文自此,也许有人认为我迂腐,其实我熟读《孙子兵法》、《资治通鉴》、《毛泽东选集》,而且活学活用。区别在于我把这些方法论都用在工作上了,而对于自己的要求则很简单:只要活着就行。我宁可吃草,也要给社会奉献牛奶和血!单凭这一点,试问在中国税务的域中,几人能做到?
最后。从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计,教育应该实行免税政策。如果有一天,一流人才搞教育,二流人才搞科研,三流人才搞经济,四流人才搞管理,不入流人才搞娱乐的局面生机勃勃,我国的强盛将不可阻挡。
我长期给机器和学生赋能,但给税务赋能尚属首次,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指教。税务队伍的同志们,你们学会了吗?会了的请举手,给一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