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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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F恒星之城》演唱会:抉择的艺术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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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于去看了《F✦FOREVER恒星之城》演唱会。
    说是“终于”,确实因为FF已经演了许久,我怎么现在才看。但也因为经历了版本迭代,所以导致了这个“终于”有一种“啊,现在才是完全体啊”的感觉。尽管网路上确实是有关于FF的各种大字报,你不得不刷到。但,就20261017广州场Day 1来看,我确实得说: FF确实是在有限条件下的最优解;FF是舞台上的思维表演者+台下的制作班底所能给给到的最佳答案。 我可以先打这么一个比方:若要以乐团(不一定指五月天)为例,它更像是职业足球里面的俱乐部:巴萨、皇马、拜仁、曼城、大巴黎……在组建之初,即已寻求当时的人员配置最优解,包括拉人入伙补强(如阿信玛莎打电话给石头),成员的迭代(如五月天鼓手从钱佑达一直换了四任到最终的冠佑),且经过长时间的战术磨合,在经年累月下达成了我们所看到的版本答案。但在限定组合里,其逻辑更像是职业足球中的国家队比赛,姆巴佩、奥利赛、登贝莱、杜埃就是得坐一桌,在人员配置上已经被锁死。如果从功能适配上,这一定不是如俱乐部的精雕细琢,但国家队的比赛,无论是世界杯、欧洲杯、美洲杯,都有其独到魅力,因为其体现的是“有限选择中的艺术”。 FF同样适用此逻辑。 因为天河的大堵车我迟到了整整30分钟进场,走进场内的时候已经是《第一时间》,找到座位时已经是吴建豪的开场秀了,所以我便从这里说起。吴建豪从舞台表演上几乎是六边形战士,但他的短板也超级明显——没有大众意义上的高传唱度金曲,那么老子就干脆放弃要讨好你,直接把自己的舞台表现力打到MAX就完事儿了。于是,吴建豪的个人秀部分,把他的街舞舞者优势完全打满,你也能清楚地感受到,哪怕是全场演出用的同一个Dancers班底,在吴建豪的部分,其身体的表现力是完全不同的级别,或者我们叠甲防爆破地说,是完全硬核的风格展现(跟后面《派对动物》形成鲜明对比)。其他的时间里,Dancers就是伴舞,但在吴建豪这儿,他是领舞。至于加入《这就是街舞》中舞者盖盖的国风演出,一方面是增添了其色彩,另一方面也是更提醒了大家吴建豪的渊源。而整段秀我最喜欢的部分是《Dance Until We Die》,舞台升起,地屏灯光打出三角形的几何图案,德味十足,然后灯光切换成紫蓝色暧昧氛围,直接让我想起了我最爱的《巴比伦柏林》,魏玛共和国末世时期的柏林地下Club气质,包括第四季“24小时舞蹈马拉松”的场面,集体性的亢奋、机械感、仪式化,包括音乐部分合成器和Funk律动的结合,也让我想起了经典蠢朋克的设计,这首歌真的太Daft Punk了,好喜欢啊天啊。 所以说吴建豪有没有大金曲,这重要吗。吴建豪强调的就是其舞台的国际前沿第一等啊! 在周渝民的个人秀部分开始之前,阿信和言承旭先上来演唱了《爱人啊》。从节目rundown设计来看,确实没有毛病,即一方面用抒情的歌曲作为换场,好让吴建豪强烈的唱跳表演不至于到仔仔的硬着陆。而另一方面,FF不是四个无关联的人整的拼盘,这是总分总的四个艺人的共享舞台,每个人既要有自己的个人风格,也不能让四个solo环节成为四段互不相干的个人秀,所以《爱人啊》不仅可以起到风格swift和降温的作用,更把吴建豪的个人solo重新回到FF四个人的共同叙事功能。 仔仔的第一首,先从《爱在爱你》开始,先把观众带回周渝民最有辨识度的抒情贵公子形象,把大家带回整个青春偶像剧时代的记忆——互联网佬称之为用户召回。接下来,突然画风一转,舞台上出现了一把电吉他,像是《塞尔达传说》里面,林克在密林的祭坛深处,拔出了那把大师之剑的感觉,周渝民得到了这把神器,开始了他的演出主题部分,从《我不是F4》,一路唱到了《我在想你的时候睡着了》、《爱你一万年》。要说周渝民的短板,我指的是音乐部分,即他出道时的那些超级爆款歌曲均有强烈的个人公子形象加成,且这些歌曲完全是耳机里的音乐,在大舞台上演唱过于吃亏,且他本人的演唱方式、过多追求颤音的方法和当下流行的RNB、Urban也略不匹配——但是,但是,仔仔的解法,是让他背上了电吉他,让他那看起来始终中二、孩子气的热情去重新塑造一个周渝民的舞台形象。如《我不是F4》,当年这首歌是仔仔为了摆脱F4的集体标签而量体裁衣的一首,先用这首歌来起,然后又隐约地映射到“现在是2026年,我花了20年,我曾经努力成为我自己,而今天我依然选择回到FF”的潜台词;毕竟前面吴建豪已经展现了他以F4出道,但在舞台上展现十八般武艺的个人职业生涯,仔仔也坦言他看吴建豪舞台的震撼,于是内心燃起的竞争性,而他用自己和F4之间的身份矛盾开启这part,从企划逻辑上是相当高明的选择。而这一Part的舞美,可视作5525中,五月天《我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成名在望》的精华浓缩版,黑白报纸,层层叠叠的版面,巨大的标题文字,而周渝民是其中孤立的演唱者,所以我说这首歌听起来很《崩坏》嘛,个人如何面对外界评价、媒体制造的形象。 所以,周渝民的舞台表演核心,则是去不断回答:我是谁?《我不是F4》之后,下一首是《我在想你的时候睡着了》,来自陈信宏的毕生挚友、我们的永远机长张国玺代表作,仔仔在2010年的时候为自己主演的电影《爱你一万年》录过一版,后来奶姐在《亲爱的路人》也录过一版(当然我个人还是最最最爱脱拉库版嘻嘻)。和《我不是F4》里仔仔就是刷刷和弦不同,《我在想你的时候睡着了》里,仔还在间奏部分演奏了solo——哪怕是Brit Pop里的双音的演奏(如果不知道我说的双音是什么意思,请看COLDPLAY《Yellow》或五月天《温柔》),难度并不高,但仔的演奏已经让我“哇”了一大下。再接下来,周渝民又唱了一个《爱你一万年》的版本,这首经典的台客摇滚作品和他当年主演的电影相扣,编曲部分也故意做了反拍的破流行,其实整个版本的编曲更让我想起了法兰黛cover的伍佰,在传统印象中的格局打破,而周渝民在这首歌里的吉他solo演奏比上一首更长、难度更高,他的完成度也完全在水平线上。 如果我要以我在《乐夏》上的那种锐评标准,周渝民的摇滚演出,确实是不够好的;可是,作为F✦FOREVER的人物叙事,这个部分却足够的动人。因为观众看见的,是一个已经45岁的昔日偶像,他回到了自己15年前的,努力完成自己年轻时代未必能够完成的表演。如果说吴建豪完成了一次充满了说服力的个人艺术表达,那么周渝民完成的,则是一个充满了舞台诚意的个人身份表达。包括周渝民后面回到了更加原声吉他的部分,演唱了《完美偶像》、《Make A Wish》,有一种“世界颠簸不破,但我依然还是如此爱你”的人物弧光,把周渝民的个人身份结构和成长叙事完整地通过音乐交代下来。 在周渝民的solo环节结束后,另外三人,在舞台后方,观众看不到的区域,一边等着周渝民,一边非常chill、非常日常、甚至像是彩排的状态,开唱。然后等周渝民简单地捯饬之后,四个人,一起上了花车。这也是相当流畅的设计,叙事上,让个人回归集体;演出空间上的,花车虽然寻常,但是从花车的那一下,把这种轻松日常的状态呈现,确实不那么寻常。 花车上的选曲,《为你写诗》是让人耳边一亮的企划。哦对了,其实花车选曲,一般都会选合家欢的、大家旋律熟悉的、演唱上没有太多难度的、适合饭撒的、气氛热烈的类型的歌曲,吴克群的《为你写诗》作为2000s时代的金曲,也和F4的回忆一脉相承。包括《恋爱ing》——我愿称之为,这是华语流行音乐史上花车NO.1神曲——回程的路上,我和女儿说,爸爸当年其实非常讨厌《恋爱ing》,但后来去了香港红磡,第一次在现场跟所有人一起LOVE的比划,然后才知道了,你不要被歌名骗了,《恋爱ing》压根不是写我们恋爱了,《恋爱ing》写的是一种生命力,水能载舟也能煮粥,你,无论你是我的爱人,还是我的朋友,我的歌迷,我的一切亲密关系的对象,你和我之间的牵绊,构成了我在这个星球上源源不断的生命力的来源,我们存活,我们呼吸,我们爱着。这个地球上可能没有任何一首歌比《恋爱ing》更适合花车旅行。无论是在哪里,听到改变了黄昏黎明有你都心跳到不行,我都会觉得:活着viva,活着真好。 下了花车,《派对动物》,笑死,我建议向全国推广《派对动物》健步舞。这应该是全场最欢乐的环节。 陈信宏的solo段落,先用《盛夏光年》接《我心中尚未崩坏的地方》,《盛夏光年》的舞美瞬间把人拉回《诺亚方舟》——无论世事如何变幻,那一年在红馆看《诺亚方舟》,可能是我心里关于五月天最不可磨灭的回忆。选曲上一方面是五月天的代表作(但严格意义上来说,《盛夏光年》最初是阿信本人为表演者的代表作),若放到FF这个大叙事来说,也可以把《盛夏光年》理解为是青春的反抗(试想当年你为了逃课看《流星花园》的回忆?),而《崩坏》则是成年之后对理想的坚持,用这两首歌放入FF这场关于时间、重逢与青春的演唱会里,也无缝连接。 但紧接着转入《那些女孩教我的事》、《洋葱》、《突然好想你》,气氛为之一变。女儿问我说,《那些女孩教我的事》,这是什么歌,我说,阿信写的曲,阿信老板写的歌词;女儿问:那为什么五月天从来不唱?我说,其实《洋葱》最开始五月天也不唱,因为这都是阿信写给别人的歌,而且这两首都是不需要五月天乐队身份来成立的歌曲。说人话:这两首歌就是传统华语芭拉,不需要Band Sound,很适合放在这。如果整场,阿信还是跟五月天一样地演,这太过格格不入,但五月天厉害之处,阿信厉害之处,就是他明白华语流行音乐的本质是什么,他知道要交出什么样的作品,才能取得最大公约数的支持,包括后面的《突然好想你》,如果没有这些歌,不会有这么多人去听《崩坏》、《转眼》、《如烟》。而这时候,阿信只需要从他的武器库里面,拿出这些...
  • 新玩具,Stylophone笔触合成器!
    顾名思义,它不是靠手指去按琴键,而是拿特制的金属手写笔,在金属触片上滑动来发声。而且它发出的不是一般我们keyboard的那种声,而是那种,老科幻片,老Konami,马戏团、魂斗罗的那种,电子各种波的声。 大的那台是David Bowie致敬的限定款,另一台是钥匙扣mini版。 晚点上视频!
  • 书接上回:
    在《普通人》之后,本来想着顺着萨利·鲁尼接着往下看,继续探究当代人的亲密关系;但朋友剑烧又给我出馊主意: 你要不要看看安妮·埃尔诺,《简单的激情》。 我一看,诺奖得主啊,好家伙,来! 剑烧还没安好心地说:但你要小心咯,开篇即雷击。 果然,这一翻开……我…… 读完此书,满脸问号。全都是,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这个女人凭什么一直等那个男的?那个甚至不知道姓甚名谁的代号A的男的凭什么让“我”等他?埃尔诺凭什么写这个能拿诺贝尔? 试着摘录书中一段,都令人怀疑这是不是得打码: 所有允许我神游的地方,只要一坐下,我就进入了有A.的梦幻。就在我坠入这一情景的一瞬间,我的脑子里便会产生一种幸福到抽筋的感觉。我好像感受到了一种生理上的快感,就好像我的脑子,因为不断地重复这些画面,因为回忆,也感受到了欢愉,我的脑子也和别的器官一样变成了性器官。 小的时候,在我看来,奢侈品是毛皮大衣,是长裙,是海边的别墅。后来,我又觉得是一种知识分子的生活。而现在,我觉得是可以对某个男人或者女人抱有一种激情。 带着各种问号,我先上豆瓣,如此高的評分令我震惊。读者们纷纷感慨埃尔诺的真实和锐利。其中一位读者是如此写到: Simple Passion 讲述了"我"和俄国男人A的一段婚外情。这本书更像一本恋爱中女人的独白日记。写的太真实,读得过程一边直呼,这真的不是我自己的日记吗,看着那些文字觉得好羞耻啊,一边感叹,是啊,当有些女人在一段感情当中,是会这个样子。感谢Annie Ernaux写下这些文字,才让我这样心思敏感内心纠结的人知道这个世界上陷入感情的时候这么上头不止我一人,也不用为这些真实的感受感到羞耻和难堪。 再翻回诺奖致辞,说是“勇敢、冷静而敏锐地揭露了个人回忆中的根源、疏离与共同束缚”。 我大概知道,我只能解释为:我和埃尔诺,没有书缘。我和埃尔诺这种给自己动手术刀的描写,没有书缘。 读《简单的激情》的时候,会让我想起萨特,《文字生涯》。但可能是年代太久远了,这是我高中时候读的,觉得萨特过于自负,充满了知识分子的傲慢,可这种类似自传体的、意识流的写作,确实是法国之传统。萨特也被我认为是跟我无缘之人(虽然我学生生涯时代一度用萨特很多名人名言妆点我的QQ空间签名)。跟我有缘的是《追忆似水年华》,这是让我时时常拂拭,可以源源不断地收获感动的生命之书,同样是法国人,同样是自传性的小说,同样是没有剧情、全是内心世界的描摹,可《追忆似水年华》具有史诗性,我热爱一切史诗,《奥德赛》,《失乐园》,《白鲸记》。扯远了,可埃尔诺的描摹,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 埃尔诺所描写的,我粗暴地把《简单的激情》称之为“等版的《等待戈多》”,尤其是其“我的脑子也和别的器官一样变成了性器官”一句,全书中不是在描述,就是在描述等的时光,而其描摹的所有内心活动,如记忆、幻想、白日梦,全都变成了性活动。而进而推导的“激情”,而彻底的“简单”化,把快感进化成某种精神状态的存在,而让性行为不仅停留在短暂的时间里,而把性行为作为“欲望”和“激情”,占据7X24小时。 ……? 我确实不知道这个高明之处。我承认我不知道。 然后书中还有一句名人名言: 小的时候,在我看来,奢侈品是毛皮大衣,是长裙,是海边的别墅。后来,我又觉得是一种知识分子的生活。而现在,我觉得是可以对某个男人或者女人抱有一种激情。 这确实让我又想到了《恋爱的犀牛》,那句我20岁最爱的“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但埃尔诺升维,管你是皮毛大意还是白衬衫,再或者是过着知识分子的生活,小布尔乔亚的审美,奢侈品本身,就是对某人的激情——我还是那个表情?????我亦然明白,这样的表达方式确实是相当激进的,甚至是左派的(果然我接下来一篇要说我读《爱的多重奏》了)。一个正常成年人的生活,都是上班,挣钱,牛马,养孩子,处理社会关系,个人资产盘点,健康预算,等等。但是,埃尔诺笔下的,不是就是等,而这种激情压倒一切,压倒工作、效率、发达、社会身份。如果说知识分子这种无用的学问,但怎么说也还是学问对吧,埃尔诺的激情,比知识分子的学问更奢侈,毫无传播性的、产生性的玩意儿,就让它这么占领自己的人生,从社会发展上来看,这简直就是离谱,这不是浪费人的生命么?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埃尔诺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奢侈品。 好了,我又陷入了完全功利主义的角度了,难怪我们进入性衰退呢,就是我这样的人太多了呗。 但我确实无法理解,埃尔诺进一步地混淆性、爱情、欲望、激情这些名词背后的关系。我甚至不知道“激情”到底是什么。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就是很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但是真的就如同《等待戈多》式的真的没有发生什么。如果想要以情节去评价这本书的话,这也是完全的浪费。 如果说埃尔诺的高贵品质在于她的诚实,给自己做流产手术式的诚实,那么我也必须诚实地说:我确实跟她没有书缘。也许因为自我剖析这件事,在我的个人世界里已经过于普遍了。在过去的、自从我有自我意识以来,我的ego就很大,身边的人总要忍我一下,从小学起到高中,我几乎都不间断地写着日记,我也习惯了诚实——但后来这种所谓的诚实,变成了一种社交媒体式的公共表演,导致了邹小樱跟邹雄飞之间的版本错配。但到了后来,大概也就是35岁之后,我开始把版本合并,有时候我会发现,社交媒体上表演的那个我,也许才是真我或超我。而在现实世界里面,畏畏缩缩的那个我,并不是我。于是我会选择让现实世界的我越发地活成社交媒体上的那个我,而社交媒体上的我——话少了很多,原因是不负责任的话也不能说的太多。所以我并不会对埃尔诺扎向自己的手术刀感到吃惊,我已经扎了自己30多年了。而我对“激情”的理解,也难以苟同。说的上纲上线一点的,我对这种感情观、以此作为自己生活锚点的,哪怕是这么想,我也觉得不认同。 但同理可能是因为我过于直男。哪怕我的书架上有这么多杜拉斯但我也必须承认都是跟风买的读的。虽然门罗后来塌房,导致了门罗本人的写作跟她的内心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崩坏,可让我选,我还是喜欢,门罗这种更加普世性的思辨。埃尔诺也很普世,对吗?但,这又不是我的世界,普男的世界了。
  • 尽管我已经把视频订阅统统砍掉,除了只保留哔哩哔哩;音乐部分的订阅,则因为我的Spotify搬去了台湾省台北市松山区,离开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后,便宜多了——可是,其他的办公式订阅,则水涨船高。
    如chatgpt plus的每月20刀,已经付了两年;gemini plus也付了快一年,结果上了4之后,背刺,被迫也升级了每月20刀(毕竟很多时候你得要给chatgpt留一个备份。美国大豆包在文学性、自然语感依然是独树一帜)。 哦不对,以上为新台币,每月660元。 还有腾讯会议每月88元;也不能省。这不能开会卡一段说我们再来吧。 飞书ai录音豆半年优惠已过,也不能用飞书妙计了,还要我交额度。呸。我用codex给你整了一个明明白白。 但就算这样,一个月算下来,硬性支出成本也不少。 可你没有办法。如果你无法这样武装自己,虽然不能用阶级滑落这个词,至少算力滑落,效率滑落,你是无法这样做的。 至于问我为什么gemini不去白嫖美国大学生?我这一车子伐木累里面有多少美国大学生诈骗犯难民被封号收容的啊? 情况就是这个情况。这沉重的AI税啊。
  • 想起那只乌鶲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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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年后,在中国大陆的电影院里,看《刺激1995》,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尽管这是一个没有“此生必看电影”的年代,《肖申克的救赎》虽然依然霸占着豆瓣电影南波王——豆瓣?这不是大陆Threads么——这使得其在中国内地商业大屏幕上的首映,这一道迟来的圣餐,变得令人五味杂陈。杂陈到,聪明如我,我甚至找不到合适的比方。 所以还是得回到世纪之交的2000年。在移动互联网尚不知为何物的时代,阿北还没创办豆瓣的年代,《肖申克的救赎》早就随着盗版硬碟被捧上神坛。此时的中国正处于剧烈转型期,90年代的《潇洒走一回》仍在耳边回响,第一排润人已经无法按捺内心的渴望。肖申克的高墙,此刻在老中的心目中,是一道结结实实的隐喻:是旧的体制,社会规范,观念枷锁。我们都觉得自己是老布,在高墙驯化。第一批出国热下,大家都在想:我是继续留在高墙里安稳度日,还是冒着粉身碎骨的风险,冲向未知但自有的外面的世界? 安迪·杜弗伦,显然是灯塔国的最佳精神代言人。被称之为男人中的男人,安迪坚韧,低调,谦逊,学识丰富,音乐审美中产,他给予中国观众的一种“每一个人都可以凭借着努力和智慧,重新夺回人生控制权”的错觉。那时候我们还年轻,还不知道这种清教徒式的洗脑有多可怕,以为靠着一把小榔头,一本圣经,我们就能渡过红海,抵达芝华塔尼欧。所以,来啊,快活啊,动动自己手上的小榔头啊,把这铁饭碗、高墙,都给砸烂啊!这区区500码的臭水渠屎尿粪,算什么啊,传过去,就是星辰大海,就是自由啊!! 那时候我们确实是太年轻了,不知道当时灯塔国也遇到了自己的精神危机。《肖申克的救赎》没想着是美国精神的大外宣,他们也要完成自己的大内宣。因为,美国式的清教徒传统,在《刺激1995》上映的那个年代,也正在分崩离析,所以当时的美国大荧幕上也不断在唤醒美国民众沉睡的美国精神,包括1997的铁达尼。你们记得自己的老祖宗是怎么创立美国的吗?你们还记得驶向大洋彼岸的五月花号吗?你们还记得上个世纪的西部大开发吗?我们美国!我们的底层代码就是,哪里已经腐朽不堪,我们就要去寻找新大陆!你们忘了老爹的美国国歌Born To Run了吗!所以,赶紧地,像安迪那样努力吧!不要再懒汉了!不要再妄图依靠救济金了!行动起来!只要你愿意挥动你的小榔头,你就一定能通往你的财富自由之路!在暴雨中张开双臂,仰天长啸吧! 只不过,当时日益腐败的灯塔国,我们还不知道已经腐败成什么烂根子,我们还对美国人能飞——哦不,这个片子是美国人能钻粪坑——感到趋之若鹜。啧啧。 所以,当时间跨入2026,中国内地的观众们,在以一种残酷而清醒的目光重新审视《肖申克的救赎》这一寓言时,就像我前面说的,我竟然在我的语料库里,找不到这种可以打的比方。当灯塔国的叙事已经破产,安迪你自己试试再去墨西哥的海岸,川建国都给你建墙了,你去什么去。在过去三十年的全球化祛魅下,美国的光晕早已消耗殆尽,我们中国人早就学会了飞,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高铁、基建、5G技术对世界的征服,更是心里层面,不再依托某种异域神话,来告诉我们什么叫做普世价值。《阿甘正传》,《月黑高飞》,《楚门的世界》,这些当年被当做救世良药的玩意儿,滚一边去吧。你告诉我穿过这些恶臭,另一边就是完美无瑕的迦南美地——我们早就知道了,另一边就是斩杀线,骗小孩去吧! 以及,所谓的清教徒式的延迟满足,同样迎来了全球范围的全面破产清算。安迪第一次收到州政府的回信,微笑着说:才花了六年。什么玩意儿,六分钟带你看完《肖申克的救赎》都嫌慢了,这完播率肯定没有6%,你在开什么玩笑?你这不就是资本家给我画大饼吗?跟你干多少年,给我多少期权。房贷30年,现在是不是还说要贷款40年来着?你以为我就信啊?长期主义,耐心资本,早就他妈的破产了啊,我现在唯一能等的,就是chatgpt的重置额度,我现在唯一相信的,就是赛博义父Tibo,去你妈的Andy。 所以,灯塔暗灭,延迟满足破产,《肖申克的救赎》,你还给我看这玩意儿呢? 当我坐在电影院里,看着空空的座位,破败的票房,我终于想到了要打什么比方了——大屏幕上的《肖申克的救赎》,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个时代谎言的破产,照出了我们对救赎神话的鄙夷。中国人早已会飞,I Believe I Can。
  • 30年后,看《刺激1995》,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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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出掉一些闲置光盘,回血,迎接本世代最佳。
  • 鲁尼写下了我们这一代的怕和爱——但不是我这一代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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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几乎在同一个时间点里,我身边的朋友都给我推荐了萨莉·鲁尼。
    先搜豆瓣,代表作《正常人》同名英剧,179867人观看,评分8.5,爱情类欧洲剧榜NO.13。OK,行,我找原著来看看,看看这位“千禧世代亲密关系书写的第一把交椅”是怎样的水平。 前一天晚上临睡前,把《正常人》读了大半本。 再一次感慨:我他妈真的老了。 康奈尔,玛丽安,有着阶级上的不同,如康奈尔所说“我妈妈给她妈妈做保洁,然后她家的钱流向我,然后又把钱花在他身上”。于是他有无数说不出口的话。而小说围绕着康奈尔的这种羞耻感,进而延展到包括玛丽安身上的不配得感,结果这俩人总是互相误解,然后分开,又再一起—— 我他妈是在看琼瑶剧吗?我是在看都柏林版翻拍的《庭院深深》吧? 人与书的确讲究缘分,就像《追忆似水年华》在他人眼中是永远读不完的什么破玩意儿,在我这里就是普通助眠睡前读物。我必须承认我想理解当代年轻人在想什么,想以萨莉·鲁尼为切口,看看在风靡全球(包括但不限于简中豆瓣)的流行语境里,这一代人为什么不敢去爱。鲁尼确实展现得极为精准:康奈尔如何恐惧自我暴露、害怕欲望被旁观;而聪明又敏感的玛丽安,又是如何用刺包裹自己。鲁尼极其聪明,写出了那些让人抓狂、却又无比细腻合理的心理描写。 然而,作为一个40+的老登读者,我的内核只有暴怒:你们他妈的少做点爱、多谈谈心,哪还有这么多破事?!就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吗? 此刻脑海中疯狂闪过《进击的巨人》里阿明的经典表情包:“我们谈谈吧!” 但话又说回来,谈明那是关乎生死存亡的绝境,谈不成情有可原;可你们在都柏林这破大点地方,就算左翼思潮抬头,谈个恋爱至于吗?好好沟通会死吗? 于是我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我是真的太登了,我从小就不在意他人目光,我行我素,一辈子ego老大,结果陷入了“我知道你们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的啊;别光顾着脱衣服啊,把内心的甲胄脱掉了就好了啊;你们干嘛做不到呢?哦草,年轻人真的做不到啊,我他妈我太老登了啊,对不起啊”这种循环的自责。 鲁尼确实是很厉害的。她写的年轻人让我都抓狂了,以及在当代讯息立即传达的时代下,沟通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向失效的。她对人物对话的描写,确实是琼瑶阿姨无法写到的深水区。我哪怕发出马景涛的怒吼,我依然会觉得,情节确实是有吸引力,让我愿意晚睡15分钟读多几个章节。 可是,我确实不具备羞耻心,我只是会用经验主义套用在其上,我会质疑,这些破事儿为什么要承担如此重的分量。我不是鲁尼理想的读者,其原因是:因为我40+了。我20岁的时候可爱琼瑶了,但我早就从这种情感结构里毕业了,鲁尼写得越准确,我越知道自己是一种隔岸观火。这种疏离感,就像逢年过节回家,被长辈问“啥时候结婚”——可我他妈现在已经站到了那个催婚的老登位置上了。 这大概才是读鲁尼真正让我备受煎熬的地方。我看到了“鲁尼是如何精准命中了我们这一代的怕和爱”,但这一代,早就不是我的这一代了。 但,又给自己找补:可哪怕如此我都会坚持读完《正常人》《聊天记录》等四部曲,老登能做到这里,也算仁至义尽了。
  • 没有什么能常青,但中年人依然可以搞乐队 | 专访不优雅乐队元帅、秋爽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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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不优雅乐队 结识,今年已是第十四年。
    2012年,他们发第一张专辑《The Tree Ever Green》。那时候我还在星外星唱片,作为兵马司的实体专辑代理,这是我和乐队的初相识。2015年,他们发了《阴天王国》,然后一晃九年过去了,直到今年,才发表了他们的第三张录音室全长专辑《东亚忘情中心》。 这当然并不是什么石破天惊的唱片。如果你并不了解他们,甚至会疑惑:这乐队是咋回事呢?虽然vintage是潮流,可这专辑做的又不是冲浪吉他,又不是city,吉他riff听起来也不够,是在搞嘛? 但,如果你从他们首张专辑一路听下来,感受却会截然不同。第一张唱片,他们二十出头,挟持着北京奥运的东风,站在中国人会飞的浪潮里,作为Beijing Calling的末班车,成为了海淀区学院路炙手可热的年轻乐队。可没过多久,他们进入成人世界,开始失望,开始内耗,开始发现才华、努力和现实之间并不存在公平的交换关系。到了《东亚忘情中心》,他们进入对自己年龄讳莫如深的阶段,他们开始在歌里怀念街角公园,便利店,过期会员。如元帅所说,“把握当下”并不是什么豁达,更像是一种无奈。因为当过去和未来都无法把握,所以只能退回到现在——这和《阳光普照》里面老爹握着方向盘说的那话,并无二样。 我和元帅、张秋爽聊了两个小时。《聋哑乐评》很少会承担打歌职能,但我需要和大家推荐这张唱片。我和不优雅有着类似的成长脉络,我们听着摇滚乐长大,后来却又每日跟ROI、以客户为中心、效率至上、Know How等打交道,从Web 2.0过渡到3.0过渡到现在没有Token需要重置就上床睡觉。我们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包括我毫不留情地披露他们在这张专辑里对Beatles的致敬(我的原话是“对Beatles的拙劣模仿”),但其实你知道的,当你听到《最后一代》里面那个如《Something》还魂的Bass Line,橡胶灵魂和阿比路的野鬼必然回归。节目中的秋爽和元帅,如此的诚实——诚实是摇滚乐最重要的品质,在我这里。承认自己能力的边界(但重点不是承认自己做不到而是承认自己做得到),承认过去并没有因为过去而变得正确或错误,然后继续弹琴,继续排练,继续踏上大概率会亏钱的巡演。十四年前,《The Tree Ever Green》的年轻人还相信一棵树可以常青;十四年后,他们当然已经知道,这他妈的扯淡。 可当年种下的树还在那里。这就够了。 【本期推荐歌曲】 不优雅 - License To Capture(《The Tree Ever Green》,2012) 不优雅 - 明日世界(《阴天王国》,2017) 不优雅 - 停在空中(《东亚忘情中心》,2026) 不优雅 - 无理由冲撞(《东亚忘情中心》,2026) The Beatles - Till There Was You(《With The Beatles》,1963) 不优雅 - 最后一代(《东亚忘情中心》,2026) The Beatles - Something(《Abbey Road》,1969) 不优雅 - Taxi Driver(《东亚忘情中心》,2026) The Beatles - In My Life(《Rubber Soul》,1965) George Harrison - What Is Life(《All Things Must Pass》,1970) 不优雅 - 愚人启示录(《东亚忘情中心》,2026) 不优雅 - 捕捉一只知了装进房间 feat.斯斯与帆(《东亚忘情中心》,2026) EP38. 没有什么能常青,但中年人依然可以搞乐队 | 专访不优雅乐队元帅、秋爽
  • 奥德修斯:今天不想回家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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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的杨千嬅,真的是“踩恒脚油”。
    前脚去了陈粒的演唱会担任嘉宾,合唱《小半》。这虽是陈粒的代表作,使用普通话演唱,但杨千嬅一开口,这位唱了三十年克制、拉扯、执念的歌手,当她进入2010s后的国语流行语境,依然是轻车熟路。 而转头去了古天乐入行以来的首度个人演唱会,作为多年的好友,一上台,合唱《野孩子》,再独唱一首《勇》,瞬间又把我们带回了香港,广东歌,千禧年代,这一整套属于杨千嬅的故事感又回来了。 一个陈粒,一个古仔,一边走向今日之流星,一边走往自己的来时路走。国粤交流也好,时代交流也好,我觉得,都好杨千嬅啊。 其实,她自己的《Live MY LIVE》也正在这么干。 两周前,我看的广州站,虽然打的还是1.0,但杨千嬅自己说,这其实是1.5版本。如“黑白”的那一Part,我后来才知道是全新改版,《蓝与黑》、《闪灵》作为“冷门金曲”在此丝丝入扣。而后面的歌单里,又加入了《抬起我的头来》——此前并没有的作曲,但确实是她在华星时期我个人最爱之作之一。我也看过她三、四次Live了,但第一次听到“我的手这么震,难受到兴奋,如在生死关头无遗憾”的时候,真的觉得没有遗憾了。而在广州的这一晚,甚至还能听见《龙争虎斗》《大激想》!作为今时今日的地位,杨千嬅其实只需要把《少女的祈祷》、《可惜我是水瓶座》等摆好位置,灯光一打,大家自然开始喊。但杨千嬅依然在不断调整,把大家似乎太熟悉的那个杨千嬅拆掉一点,再把我们差点忘记的杨千嬅拼回来(如同我在演唱会repo里用的忒休斯之船的那个比方)。 总之,这又让我想起了《Live MY LIVE》在广州的那一晚,MY LIVE不是写好的自传。她一边跟陈粒唱《小半》,一边跟古天乐唱《野孩子》,一边又在自己的巡演里把诸多冷门金曲重新捞出来,她依然可以抬头昂胸地说:直到今日,还在继续认识杨千嬅。
  • 《游隼》(The Peregrine),一本奇书。
    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本字面意思的观鸟日志。作者Baker沉迷观鸟,不能自拔,而且观的还是猛禽——游隼。 就像现在大家的对于红隼喜欢说的段子,“我和我最好吃的朋友咕咕(珠颈斑鸠)”,Baker也是先从游隼如何捕猎、进食开始说起。以及它如何避免这片区域里的其它鸟类对它过于惧怕,而要飞到数英里外的地方捕猎。这一切的描写,都如此的引人入胜。 但接下来,你会觉得越来越不对劲。 第一篇日志是10月1日。然后是10月3日、5日、7日……我惊讶于Baker的观鸟密度,不得不给它发一个“群友!工作日观鸟,爽!”的表情包。而在文字上,Baker的语言越发地从第三方的陈述语气,转变成为了一种——去人化的视角。就像《权力的游戏》里,史塔克一家所拥有的那种能力,无论是二丫、布兰·史塔他们所拥有的易形者视角,其进入狼的意识,如布兰通过Summer的眼睛,他将来到了一个充满野性的、广阔的且高度敏锐的新世界。 是的,跟着Baker的视角,你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 我随便摘录一段,你便明白: 游隼滑翔着,温柔地穿过薄暮;翅膀的无声安抚,令暮色都安静下来。他搜寻着身下鸟类眼睛发出的微光,正好看见丘鹬明亮如星辰的瞳孔,从沼泽地上仰望着天空。他向后高举起翅膀,俯冲直向那颗明亮的星。丘鹬飞起,在鹰利刃似的身影下扭曲、颤抖,奋力逃离,但很快又被追上,紧接着一个劈砍,砰的一声重重坠地,几乎摔扁了。鹰着陆,踩在它渐渐松软下来的身躯上,用鸟喙紧咬住它的脖颈。我听见骨头崩裂的声音,像钳子拧断铁丝网。他轻推死去的鸟儿,将它翻了个身,丘鹬的翅膀也跟着翻转过来,身躯仰面朝天。我听见撕扯羽毛的声音,还有血肉的拉拽,软骨的撕裂与绷断。我还能看见黑色的血从鹰隊锋利的闪光中滴落。我走出黑压压的树林,走到树影稀疏的地方。鹰觉察到了动静,抬头观望。他白色裸肤环绕的眼睛在暮色中格外圆睁。我蹑手蹑脚,又挪近了些,跪在湿漉漉的沼泽地上。薄冰碎裂,嘎吱作响。日暮的微光中,白霜正缓缓凝结。他低头撕扯猎物。他又抬头。我们之间只相隔了四码,但还是太远了,我们之间隔着的是一千英尺冰裂缝般深遥而无法跨越的距离。我像一只受伤的鸟儿,拖拽着自己的身躯,跟跄挣扎,四肢绵软。而他只是看着我,转动着脑袋,轮流用左、右眼看着我。一只水獭尖叫起来。有什么东西噼里啪啦掉进了冰寒刺骨的溪水。鹰在好奇与恐惧之间的微妙地带徘徊着,已是箭在弦上。他在想些什么呢?他真的在思考吗?这对他来说是全新的体验。他全然不知我究竟是如何到达那里的。我慢慢地遮住了自己苍白的脸。他并不害怕。他凝视着我眼中的白色闪光。他无法理解它们断断续续的闪烁。如果我能阻止它们的闪动,他会愿意停留吗?然而我无法阻止啊。一阵翅膀的扑动,他飞人漆黑树林间。猫头鹰鸣叫起来。我站在他的猎物上方,浸血的薄冰反射着星光。 我读到一半时,实在无法按捺住好奇,忍不住作弊,翻到了书的译后记。果然,译者李斯本如是说: 这些文本充满了一种巴洛克式的繁复与精致,但他的叙述始终是寂静的,仿佛因害羞而欲言又止,仿佛担心自己这不堪的人类的思绪会搅扰鹰的自由。像岩浆潜涌在地底,他将心事都克制在万物的细节里。你要足够寂静,才能发现:这不是一本关于鸟的书,而是一本关于成为鸟的书。关于一个人,渴望成为人以外的存在,怀着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悲悯与渴求,以及对整个人类世界的厌弃和疏离。 是的,这是一本甚至称得上是异端的书。如果抛弃了人的身份,那这个世界看起来会是怎样子的?Baker由始至终抱着这样的念头。这种念头实在过于危险,你也能轻易地读出他在书里越发的狂热,像是一个极端分子,Baker的语言越来越神秘化,开始省略了越来越多周遭的描写,而全心全意地附身在鸟的眼中,他的句子也越来越像是在空中俯冲、180°掉头,让我有一种晕眩感。 从某种程度上,Baker让我想起了梅尔维尔的《白鲸》。《白鲸》表面上写的是捕鲸,《游隼》表面上写的是观鸟。可是,你是否想过,当亚哈船长对某种非人的存在抱持着危险的执念,而在以实玛利的眼中,他把读者带入这种险境,这是否就是该书的魔力?《游隼》同样也具有这样的魔力。我不断地想起,Baker追逐的游隼,其实就是Moby Dick。只不过,Baker不是要毁灭Moby Dick。Baker不奢望得到游隼的理会。亚哈追逐白鲸,试图去消灭人与白鲸的距离,最后被零距离杀死。而Baker,他是把自己消灭之后,无限接近了属于他的白鲸。 所以,在故事的结局,Baker是这么写的: 我俯身趴下,藏身于海堤斜坡下方的绿色植物中,用手肘和膝盖做支撑,艰难地爬向那个我认为鹰将降落的地点,只希望我抵达那里时,他还未离去。矮草干而脆嫩,散发着一股甜香。这是春天的新草,干净,清冽,有如盐水。我将脸颊深埋其中,呼吸着青草的味道,呼吸着春天的味道。一只沙锥飞起,紧接着,一只金鸽。我静静趴在那儿,等待它们飞远,才再次向前挪动。我爬得非常缓慢,因为我知道,鹰聆听着一切。暮色一点一滴,漫延扩散。不再是短暂如一阵剧痛般的冬日黄昏了,这是悠长、迟缓的春天的暮色。薄雾渐起,覆没了水坝,也给田野的边缘覆上了一层柔光。我只有靠猜测估算我与鹰之间的距离了。三码吧。我决定冒险一试。我以极其缓慢的速度站直身体,望向海堤顶端。我很幸运。鹰距离我仅有五码而已。他立刻发现了我,但是并没有飞走,只是脚爪握紧了灌木带刺的枝干,趾关节因紧绷而楼角分明,双脚在握力下更显粗壮。他的翅膀微张,微微战栗着,仿佛箭在弦上。我一动不动,希望他能放松下来,接受我,接受我这在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庞大的掠食者的外形。夜风吹拂着他胸口的羽毛,泛起阵阵涟漪。我已看不清他身体的色彩了。在愈来愈深的暮色中,他看上去比他实际的样子要大得多。他低下了高贵的头颅,但立刻又拾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夜凉如水,彻底淹没了我们,他也迅速褪去了一身的野蛮与凶残,好似将之全部交付给了黑夜。他那巨大的眼睛凝视着我的眼睛,我朝他晃动手臂,他也目不转睛,仿佛这双眼睛看见了某种我以外的东西,某种足以令它们无法移开的东西。最后一丝光线如雪花般剥落,崩碎,瓦解。我还能看见内陆那排榆树的微茫线条,然后,是更近一些的物体,再然后,只剩下鹰身后的一片漆黑。我知道,他现在不会飞走了。我翻过海堤,站到了他的面前。他闭上眼睛,睡去了。 这个结尾,跟《白鲸记》最后的结尾相比,何其相似,何其神圣,何其伟大。 《游隼》的最后一次观察日志,是在4月4日。我这才知道,Baker所写的这些时间线,其实并不是线性的。表面上看,《游隼》是一本从10月到次年4月的连续观鸟日记,可实际上,这是Baker把自己过去十年的观察所得,高度浓缩成了一个象征性的秋、冬、春季。这也使得这本——堪称是人类自然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其实是他妈的“不自然”的。而Baker本人,他并没有博物学的训练,不会开车,观鸟全靠自行车和步行,而他一直患有长期患严重的关节疾病,最后也死于癌症,作品出版后不断被经典化,其本人依然保持神秘的殉道倾向——这点上,Baker竟然又有点像佩索阿。当然,和佩索阿不同的是,Baker并不沉溺于,他的心略大于整个宇宙,不,他的宇宙是坍缩的,他的文字处处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在追逐猛禽的过程里,Baker以冷酷却又浪漫的笔调,用自然里的,没有罪恶感的死亡——是的,游隼就是这样精准的、为杀戮而生的,以此去溶解自我的社会属性。作为一名小职员,Baker彻底把自己隐匿,结果虽然跟佩索阿殊途同归,但Baker在过程中是放弃肉身,放弃我。 最后我想到两个字:涅槃。是的,Baker此书,就是涅槃。 德国新电影大师Werner Herzog对该书推崇备至,要求自己的电影学生精读《游隼》,认为这是一本教大家“如何观看世界”的书。我也有理由相信博学的马丁老爷子一定是读过《游隼》,这才能写出了《冰与火之歌》里面,布兰登的那些情节。我读这本书,本想是希望,自己能够汲取一些关于自然主义的写作,好让我从音乐书写者、流行文化书写者、文史哲书写者,快速跨越成自然主义书写者——毕竟观鸟也快一年了,还没产出,实在太逊。结果看完《游隼》,发现自己是看了个寂寞——是真的寂寞,译者李斯本的译后记标题就是《一颗寂静主义者的心》。观鸟者总是提倡:世界有不回应你的自由。Baker是:我有消灭自己的自由。这跟老中的所谓“望峰息心”,实在是太Next Level了。 我所做的,只能推荐J.A.贝克的这本《游隼》。
  • 当 Moby Dick 降落在海堤之上 | 贝克的《游隼》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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